赣州一已确诊女子隔离期间仍出行,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赣州一已确诊女子隔离期间仍出行,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2月3日,记者从赣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市章贡区一名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女患者,因在疑似期间未按规定居家隔离,且造成严重后果,被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于2月2日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据了解,1月17日,陆某(女,赣州人)乘飞机到外地游玩,于25日返回赣州。在旅游期间,陆某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有亲密接触。在依法依规告知且要求其居家隔离的情况下,陆某仍乘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

记者了解到,陆某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已隔离收治。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侦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机关提醒,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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