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大秦帝國》就是為法家唱讚歌,嚴重扭曲歷史事實,你怎麼看?

小修斯4724


在儒家成為封建王朝的正統學說之前,確實法家佔據了一定的歷史地位。雖說孔子講究“以仁治國”,但是這是需要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上。所以《大秦帝國》並非扭曲歷史事實,而是理當如此。



秦朝建立之時,社會還處於混沌時期。無論是人性還是法治都不符合社會常理。一個連法都不懂的社會,如何實行孔子所謂的“仁治”,這簡直是天大的笑話。治理一個國家最為根本的便是法治,而這就要求百姓心中有法,心中有德,可以自我約束。一旦百姓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這樣方能實行仁治。

而戰國時期,天下大亂,各國為爭奪地盤時常兵戎相見,自然老百姓疏於管教。戰火一起,百姓四處逃竄,其中有權之人燒殺搶掠更是常有之事。難道這個時候,是孔子的“仁治”所能管轄的?只有用法治方能見杆立影。

古往今來,軍隊取得勝利最基本的前提便是後方準備妥當,使得前方無後顧之憂。若是因為戰火一起,百姓便開始流竄和燒殺搶掠,斷送了前面作戰的良好時機,豈不是冤枉?所以,相比起仁義的儒家學說,法治才是朦朧社會最為需要的東西。戰亂時期,老百姓本就流竄嚴重,國家要是沒有強制性的措施,根本無法管轄。


戰火本就無情,百姓奔走也是人之常情,但是這卻給前方的作戰造成一定的困難。戰國時期的社會人與人之間本就沒有什麼凝聚力,仁義對於他們來說只會助長氣焰,更加肆無忌憚。只有法治才能約束,這完全就是由戰國時期的歷史特點所決定的。

而且秦國的商鞅變法是真正地有利於百姓,雖說刑罰是殘酷了一些,但是隻有這樣才能壓制住百姓反抗的心裡。除此之外,因為商鞅強調“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同時對於奴隸為軍隊所做出的貢獻給予一定的獎懲制度,可以說這項策略為秦國吸取了不少的人緣。

古來,得民心者得天下,秦國就是很好地抓住這麼一點,利用民心來鞏固自己國家的統治。而其他國家顯然沒有意識到這裡,無論是無為而治還是兼愛非攻,都不適合當時的社會發展情況,所以使老百姓樹立法律觀念在當時是第一要務。

法家思想的結果也是很明顯,雖然秦國君王不斷更迭,但是秦國卻日益強盛,所掌握的軍隊數量和百姓數量也是越來越多,最終為掃六國打下堅實的基礎。而其他國家,顯然沒有這個方面的覺悟,結果六國都被秦國顛覆。



沒錯,儒家思想確實是統治兩千年的思想,國家對於百姓實行仁治也沒有任何一點的錯誤,但是這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上。從來就沒有一味的道德教育與寬容教育,必要之時只有法律才能懲治。而這些都是因為,秦國在最開始之時就在百姓心目中建立了法律與道德規範,這樣才能有效的在後世使用仁治思想。


小鎮月明


《大秦帝國》電視劇我從頭到尾看過,有的地方看了多遍。總的感覺其對法家在秦國崛起中所起作用的肯定是恰如其份的。

一是商鞅變法為秦國底層百姓打開了上升通道。商鞅新法獎勵耕戰,社會最底層的老百姓可以憑戰功和耕種得到爵位、受到獎勵,這樣一方面使社會最底層的老百姓有了盼頭,有利於國內老百姓穩定,另一方面也為秦國國家利益與最廣大的底層老百姓切身利益找到了聚合點,所以秦國人上戰場的都會拼命去殺敵,上不了戰場的都想著種好莊稼,這兩個方面是秦國國家利益所在,也是秦國老百姓實現自己利益所需。與此同時,山東六國社會階層固化問題很突出,貴族始終是貴族,平民永遠是平民,社會缺少活力、國家缺乏凝聚力、當兵的殺敵立功也沒有動力。

二是商鞅變法為秦國吸納人力資源奠定了基礎。一方面,由於限制了貴族們的既得利益,打破了用人唯出身論的藩籬,秦國各階層精英以及山東六國學子、能人都有機會憑本事和作為在秦國得到重用,形成了廣泛吸納、擇優選用的用人機制,而其他諸侯國選拔人才選來選去都只是在貴族圈裡轉,久而久之成了矮子裡面選將軍。其中,魏國最典型,興秦滅魏的主要人才都是魏國人,並且魏國還出現了太子當丞相的奇特景觀,到底是魏國無能人勝任丞相還是太子嫌自己官職太少,耐人尋味。另一方面,新法將秦國的土地賦予平民耕種,吸引了上百萬的山東六國老百姓拖家帶口投奔秦國。這絕對可以算得上大手筆,當時一個大的諸侯國人口也就幾百萬人,以百萬計人口此長彼消對國力影響是巨大而深遠的,所以後來到了秦昭襄王晚期山東諸國合縱攻秦所能聚合起來的兵力才二十萬,而秦國輕輕鬆鬆就可以出動五十萬大軍。

三是商鞅變法為秦國發展方向不偏提供了保障。法治強調依法賦予各級各類人員職責,各級各類人員對照法律履職盡責,這就保證了秦國的發展輕易不會出現迷航轉向的問題。《大秦帝國》中有一段秦孝公與衛鞅的對話,衛鞅說到只要不是昏君與大奸臣同時出現,秦國不會出現大的問題,講的就是這個意思。秦孝公和商鞅之後,秦國先後有三任國君執政時間都很短(秦武王、秦孝文王、秦莊襄王),但秦國沒有出現大的起伏和挫折,堅定地朝著一統天下的目標邁進。

客觀地看,商鞅在秦國推行的法治在當時是十分先進的,對秦國由弱而強最終攻滅六國有著決定性的意義。所以說,《大秦帝國》對法家的宣揚是客觀公正的,不存在歪曲歷史為法家唱讚歌的問題。當然了,商鞅的法治也是有一定侷限性的,比如其所制約的是貴族階層和平民,對國家最高統治者是沒有太大制約作用的,這一點與近現代資本主義國家的君主立憲有著較大差距,但這也是由當時的客觀現實所決定的,我們不能強求。


戰漢古玉


孫皓暉的《大秦帝國》一面世,就引起了巨大的轟動,他將戰國時代的社會風雲變化用生動而慷慨的基調呈現出來。



從歌頌“抗秦”到歌頌“暴秦”,孫皓暉為我們展現了一段波瀾壯闊的秦國發展史

大秦帝國二世而亡,"暴秦"的形象一直被歷代史學家釘在教科書裡,世世代代成為批判的對象。歷來的文學作品更傾向於歌頌反抗暴秦。孫皓暉的《大秦帝王》扭轉了人們一直以來的觀念,從某種意義上樹立了秦國滅六國是歷史趨勢,大義所在,並開啟了中國千秋萬世天下一統的理念。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作為文學作品難免有渲染、誇大的成分。對於當時時事來說,山東六國的文明發展程度應該是優於秦國,這也是六國卑秦的緣由。



秦國是西部戎狄部落,民風粗俗剽悍,在商鞅變法前,父子兄弟共妻亂倫現象普遍存在,一向講究倫理綱常的孔子,西行不入秦也是可以理解的。

商鞅變法是順應了列強爭霸的歷史發展,還是開啟了秦國“法治暴政”?

以商鞅為代表的法家在秦國實行變法,後世很多人詬病商鞅的“法治暴虐”。

什麼“馭民五術”,什麼國家暴力壓榨、驅逐人民。有資料記載,當時在咸陽隨意倒草木灰是要剁手的。再看刑罰:割鼻子,砍腳、剁手、腰斬、分屍都慘無人道,但是這是時代性暴虐。在世界範圍都同樣存在。



要知道那時的社會生產力不高,絕大部分人沒有接受禮樂教化,粗野、趨利是人的本能,跟他們講道理是沒有用的,因為社會還沒有樹立基本的價值觀,為了維護相對穩定的社會秩序,嚴刑峻法懲戒是最行之有效

後世抨擊商鞅變法暴虐,大多是今人站在今日的立場評述歷史,是不客觀的。從歷史發展來說,商鞅變法有歷史侷限性是不可否認。但是商鞅變法是在特定歷史時期的治國方略,它不能脫離當時的社會環境。他的"殘暴"具有時代性



商鞅變法讓“翻身農奴把歌唱”,吸引大量六國民眾入秦,盡情讓天下士子展現才華,秦國可是當時列國民眾“嚮往的地方”

這這今天看來憑本事獲取社會地位不算什麼,可是在當時可是驚天的創舉,那是一個講究貴賤有別,講究尊卑,有森嚴等級的社會環境來說我,商鞅此舉那是逆天了。簡直是顛倒,顛倒乾坤。

要知道先秦時期: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一直是社會奉行的法則。可是商鞅讓貴賤平等,王子與庶民犯法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很可貴的。

因此商鞅變法在當時是社會的進步,極大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提高。



秦國地域廣、人口稀少,商鞅利用這一政策,吸引六國的民眾來秦,當時列國湧入秦國的人口距就有幾十萬。當時的秦國在列國眼中,就是嚮往的地方。面對人口激增怎麼進行有效管理,秦國有了戶籍登記、住宿登記、犯罪連坐等制度。有些制度擱今天都在用。

秦國還吸引像範睢、蔡澤、李斯等一大批士子來秦建功立業。那時的秦國是蒸蒸日上的國家,相比六國的沒落、腐朽,它顯得朝氣蓬勃。

《大秦帝國》的確是一本讚歌,但不是扭曲歷史,歌頌法家的讚歌,是中國原生態文明的讚歌,是金戈鐵馬,百家爭鳴,朝為布衣、暮為卿相,力爭上游的民族讚歌。

總而言之,《大秦帝國》作為一部歷史小說是非常成功的,至於是不是為法家唱讚歌,嚴重扭曲事實,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反正我不這麼認為。

畢竟戰國時期離現在已經兩千多年了 那個歷史只剩下了幹吧的典籍記載,而出土的睡虎地、裡耶等竹簡,從兩千年前傳來的第一手資料證明,秦國法律還是比較符合情理的。


開涮歷史


不請自來

《大秦帝國》我妹子今年17歲,15歲的時候讓我給他在網上買了一整套,她對這段歷史很感興趣,說好看!!然後我自己把電視劇也看完了,首先這裡要吐槽下萬惡的播放器!!!

就電視劇的和小說之間的改動還是有一部分的,但是我覺得我看了以後覺得很震撼,也對這段歷史特別感興趣,最早是對三國曆史很痴迷😄😄

作者寫的是小說不是正史,肯定有一定的戲劇性,但是軌道是明確的,首先我個人的看法是,大家看看我大中華幾千年歷史,春秋的百家爭鳴百花齊放,到戰國的禮樂崩塌中間幾百年的時間,最苦最累的就是老百姓,而分封的王侯們依然享受著高貴貴族血統帶來的享受,有幾個人考慮過百姓的感受,從商朝開始到商鞅的出現,1300多年的時間誰真正的把老百姓當人了?只有商鞅的變法,才讓我們平頭百姓看到了希望,戰場悍不畏死的殺敵,上不了現場的在家使勁種地,因為他們相信商鞅,其中有三個片段,一個是成語徙木立信的典故,一個是嬴駟的老師公子虔的黥面,還有嬴駟的下放,所以他們跟打了雞血似的累計功績,為的就是出人頭地,這也是秦國變法的成功。

有人說這是一部頌法抑儒的偏頗作品,那麼我就想呵呵了,什麼叫頌法抑儒?商鞅的出現是歷史的產物,贏渠梁一代明君,難道他身為局中人他不知道其中的利弊?我想問一千多年來誰正真的把百姓的地位當一回事了?商鞅才是真正知道百姓重要性的人好嗎?這部小說沒有偏離歷史的軌跡,法家的出現是時代的產物,因為它講的是王子犯法與民同罪,如果變法後依然是貴族我行我素,那麼變法的意義何在?再說所謂的頌法抑儒,當時秦孝公頒佈招賢令,也沒見幾個別的學派的來面試,更沒有像商鞅那樣去秦國各地便衣考察吧?那他們在幹嘛?連孔聖人都不入秦地,你們覺得還有幾個能看的起秦國的?覺得是蠻夷、粗鄙、不能教化之人,真是這樣嗎?我們看歷史的戰國說的很明確,禮樂崩塌,就是什麼倫理道德都變的很薄弱了,至於亂倫、蠻橫、粗鄙……哪個時代沒有?戰國哪個國家的王府不在上演?

說法嚴苛的,法是什麼?法就是用來遵守的,法就是公平,如果不嚴要它何用?幾千年來真正把法做到公平公正的只有商鞅和包拯,那個時代為起步階段,到後來的大一統,這都屬於摸石頭過河,就像毛主席說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事實證明當時的做法是正確的,秦為什麼二世而亡,其實我覺得並不是胡亥趙高之流就能改變的,因為歷史需要,需要他們亡,原因是秦大一統,改變了歷史的格局,從分封到集權制,一千多年來的格局被打破,那種貴族就是貴族的理念根深蒂固不是一朝一夕能夠改變的,他動了所有貴族、包括秦國內部宗族的蛋糕,把所有貴族變成之前他們眼中的草根,身份地位的極度落差是他們無法忍受的,這也是揭竿而起的最主要原因,而且每個國家幾百年的血統統治不是十幾年時間就能磨滅的,需要一個過渡,這時候劉邦的出現,正真的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出現了,從秦一統到劉邦的漢朝,那些王宮貴族被徹底的清洗掉了,這就是歷史發展的必要性,就像我們身體哪個地方被割了一個口子,口子癒合的過程會癢會變得僵硬,慢慢的結疤,最後痊癒,其實歷史的發展也是這樣一個過程,每一個大一統的後面都有一段亂世需要清洗、過渡!只是秦朝因為是一代目需要寫武功秘籍留給後世,所以是最悲慘的也是被黑的最慘的,可以說改變歷史格局動了千百年的格局,只要有文化的都會參與評論,所以這是必然的。

所以我覺得大秦帝國不存在什麼頌法抑儒一說,屬於正常範疇吧!!!


胡逛總堵漲治洞


有人說《大秦帝國》就是為法家唱讚歌,嚴重扭曲歷史事實!我怎麼看?我認為《大秦帝國》真實還原了歷史的本來面目,將儒家從神壇上拉了下來,揭開了歷史的原本真相,狠狠打擊了虛偽的儒家,推本朔源的講述了中華的原生文明。儒家虛偽且狡詐,用不切實際的道德標準來約束芸芸眾生,矇蔽幼稚,欺瞞無知,將法家描述成酷吏惡法,真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筆者從不否認儒家對個人道德修養的重要性,但是用儒家的倫理道德來治理國家,則是害人害國。歐洲有一則諺語“地獄的道路是由善良的願望鋪成的”,儒家將人性定為性本善,認為人人都能相親相愛,沒有一點利益相爭,就算有利益相爭時,也要克已復禮,用禮來剋制對慾望的追求。人類社會之所以不斷的進步,是因為人類有慾望,在慾望的驅動下人類社會才會不斷的前進。儒家將坐懷不亂的柳下惠當作偶像崇拜,其實就是在扼殺人性,那個少女不懷春,那個少男不風流,人人都如柳下惠那般做了機器人,社會何以進步?

儒家認為治理國家的最高標準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皇帝要有皇帝的樣子,臣子要有臣子的樣子。進一步講就是大家要各安天命,人的命運生而定之,不可反抗自己的命運,一定要溫良恭儉讓,服從自己命運。儒家雖然有利於社會的穩定,但是不利於國家的進步。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人人都各安天命,社會怎麼能進步?

儒家將治世歸於明君賢臣,推崇人治,否決法治,認為社會動亂是因為人心淪喪,不考慮物質對社會的作用。人治確實可以快意恩仇,處理事情快速迅捷,但是人非聖賢,豈能無私心?人治之下必然受利的是少部分權貴,廣大民眾不得不犧牲自己的利益為權貴買單。如果凡事皆有法式,人人依法辦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那麼何必人人都渴求包青天、海清天呢?法治之下,不闢權貴 ,不闢人眾,但依法行事,則每個官員都是包青天,何來冤假錯案?因此我認為《大秦帝國》提倡的法治精神值得現代人學習與遵循!


大秦鐵鷹劍士


孫皓暉的歷史小說《大秦帝國》我沒有看過,不過電視劇看過。我看很多人一邊倒的罵作者,說他扭曲歷史上事實。小說本來就是娛樂大眾,為什麼非要拿正史與《大秦帝國》來對比呢?其實,《大秦帝國》和《三國演義》一樣,都屬於小說。但是,沒人覺得《三國演義》也扭曲了事實,反而人人追捧。估計大家不會相信,幾十年後,孫皓暉的小說《大秦帝國》也會成為經典。至少,目前關於秦國的題材小說,沒人能超過孫皓暉的《大秦帝國》。

秦國的歷史我也瞭解過,雖然只是略懂皮毛。但是,秦國若沒有商鞅變法,要想統一六國,簡直痴人說夢話。如果,沒有商鞅變法,比如楚國後來能出現一個明君,六國的天下,還不知道是誰的。但是,商鞅變法以後,秦國與其他六國就不同了。主要凸顯在兩個方面,其實《大秦帝國》裡面也說了。商鞅深入秦國平民當中,結合現狀進行了改革,尤其在經濟方面和軍事方面,秦國幾乎完全實現了商鞅的政治藍圖。

秦國在經濟上和軍事上的改革,可以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經濟上他實行《墾草令》刺激農業生產,削弱貴族和官吏的特權,讓貴族也加入到了生產勞動當中,這就帶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其實,《墾草令》最大的變革在於把貴族的特權也取消了,人人都要勞動,你不再是大爺。而在軍事上,商鞅廢除了世卿世祿制,頒佈了二十等爵制度。貴族不能世襲,要想升官發財,必須要做出貢獻。秦國不再拿糧食養老爺兵,所以即便是普通士兵,如果努力戰鬥,也可以做大將軍。這種破天荒的政策,讓秦國最底層士兵看到了希望,至少他們不會白白送命。一旦作戰英勇就會加官進爵,所以秦國士兵都很賣命,個個爭先殺敵。秦國在軍事上和經濟上的刺激力度,比戰國曆史上任何一個國家都要徹底,這正是秦國突飛猛進的主要原因。

《大秦帝國》的確偏向了法家,但是歷史上的商鞅,為了實現自己的政治目的,不惜生命的代價,就是要推行他的法家主張。他甚至提出:“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所以,害死商鞅的不是統治階級,而是他自己。而作者,並沒有偏離歷史的軌道,且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虛構了故事情節,我覺得很合理。比如嬴駟犯法被驅逐以後,流落民間。可能在歷史上沒有這種情況,因為被廢為庶人,不可能再次做上國君。作者用這種手法,主要是表現嬴駟懂得民間疾苦,並沒有讓嬴渠梁失望,他做了秦王以後,也沒有把商鞅的付出給否定,這正是嬴駟的高明之處。

我敢肯定,嬴駟在被懲罰以後,將商鞅恨之入骨,絕對不會給他談感情。不過在《史記》當中,秦孝公死後,商鞅逃跑了,先逃到魏國被拒絕,後來回到自己的封地,起兵向鄭國突圍,秦國發兵將其剿殺在鄭國,屍體被運回秦國車裂了。這一段歷史被作者感情化了,讓人覺得有點遺憾。此外,商鞅最終被車裂,在作者眼中是否與嬴駟毫無相干。這一點讓很多讀者估計難以接受,不過小說就是小說。劇情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還是可以接受的。不足之處,可以看正史去彌補。作者並沒有改變歷史的原貌,改變只是某個細微之處,大方向和歷史相差無幾。如果,作者讓商鞅活下來,那才是大笑話。

從商鞅變法,到秦王統一六國,秦國離不開商鞅。不過秦國的法律的確很死板,看似不講人情。尤其是秦始皇死後,秦二世再次修改了秦法,讓秦國的法律變得更加嚴苛。所以,造成農民反叛。其實,從出土的秦律來看,秦國的法律並沒有那麼嚴苛。只是,秦二世修改了以後,才變了味。秦始皇在位期間,的秦律是很寬鬆。服役耽誤時間,是不用死罪的。秦國的滅亡,都是秦二世在趙高的慫恿下,走向滅亡的。其實,與秦國的法律關係不大。


謀士說


對於這個問題,我倒是想反過來問一問:

  • 戰國法家憑啥就不能值得一讚?

  • 讚頌法家究竟嚴重扭曲了哪門子歷史事實

下面分別來談一談。

在那個“求變圖存”的時代,戰國法家自覺捲入了歷史大潮,既強烈地追求著自我價值的最大實現,又自覺地肩負起了天下興亡的重擔,他們義無反顧、他們敢於犧牲,寧變法而死,也不願為腐朽將亡之邦殉葬。車裂商君的刑場,屍骨橫飛;渾身插滿箭鏃的吳起,倒在血泊靈堂;形容枯槁的趙武靈王,正瘋子一般撕裂吞嚥著掏來的幼鳥,嘴角還流淌一縷鮮紅的血......以戰國法家之明銳洞察,是不可能認識不到變法運動的酷烈性,事實上他們非常清醒地認識到這種酷烈性的根本原因——社會利益結構的深刻衝突,也非常清醒地認識到,一旦變法進入深水區,當道守舊勢力必然會強力反彈,留給法家志士的結局只可能是兩種——不死於公法,必死於私劍!終歸是必須走上祭壇,充當犧牲。但是,法家變法志士死不旋踵,代有人出。

法家志士的這種血氣、這種為變法赴難的勇氣和精神,不值得一讚麼?試問當今,這種血氣還有多少?我們看到更多的是,對於各種社會亂象,不作為,不擔當,明哲保身,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如今,無論是我國的依法治國,還是西方的民主法治、三權分立,法治在治理國家、規範人們的社會生活當中無疑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雖然戰國時代法家主張的法治思想,以今人的視野來看,有著這樣或者那樣的歷史缺陷,但是,在那久遠的時代,有這麼一群人,有著自覺的法治意識,並且提出了一整套思想,而且很多思想理念在當今仍然是適用的,比如“法以愛民”、“使法必行”、“反對濫仁”、“刑無等級”等等,這無疑是一種巨大的歷史進步,戰國的法家們在那個時代無疑也是極具超前意識的一群人。即或是當代的我們,以道德綁架法律,法治意識淡薄也是大有人在。由此觀之,那個時代的法家們難道不值得稱讚麼?

至於說嚴重扭曲歷史事實,也不知道是嚴重扭曲了啥?我們看到的歷史事實是,七大戰國先後推行變法,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韓國的申不害變法、秦國的商鞅變法等等,這些法家志士推行的變法,雖然有成功,也有失敗,但無一都使得當時的國家變得強大,即使很弱的韓國,也一時獲得了“勁韓”的名聲。更不用說商鞅變法,奠定了秦國的法治根基,再經過歷代秦王堅定不移的推行,使秦國走向了穩步強大的道路,最終統一了天下。而陷於人治腐敗的山東六大戰國則日漸沉淪,最終一一被歷史洪流所吞沒。

說嚴重扭曲歷史事實,無非還是那一套陳詞濫調——秦法嚴苛,秦法暴虐,從而進一步延伸出法家沒那麼好。《大秦帝國》說法家的好,就是嚴重扭曲歷史事實。我還是認可一種觀點——法治的良惡,不在輕刑重刑,而在是否體現了公平正義原則。正如《商君書.賞刑》中所說:“殺人不為暴,賞人不為仁。”意思是說依法殺人不算殘暴,違法賞賜不算仁慈,關鍵在於“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也沒有“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而是“舉國一法,法外無刑。”這一唯法是從、法外無情的原則,對於習慣以絕對道德式理念來評判是非的民眾來說,自然是冷酷而深徹的,並且也是難以理解的。但是相對於人治而言,這種冷酷卻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根基,而當時的秦國的法治體系確實做到了相對的公平性——對權貴階層同樣的執法原則,同樣的執法力度。大家熟知的秦孝公太子犯法,刑治太子的老師,這個在《史記》中是有明確記載的。事實上,反而是在這種絕對道德式理念下,後世的很多是非曲直卻被嚴重扭曲了,法家及其推行的法治也被妖魔化了。

不管怎麼說,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戰國法家或者秦帝國法治有著其歷史缺陷性,《大秦帝國》對法家的推崇,無非也是基於當時歷史條件對戰國法家大體客觀評判,即或有所偏向,但也不至於到嚴重扭曲歷史事實的地步。


積翠古亭


歷史,動不動引經舉典。說的好像自己生活在那個年代一樣。熟不知歷史也是人寫的。說商鞅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貧民?你看見了。真如此,秦國何以強大、何以一統,又為何不改新法。再說,七國並立,朝秦暮楚。真如此,不做秦人就好,也太小看勞動人民的智慧了不是。為法家唱讚歌怎麼了?咬人了?全世界都在依法治國,沒有法律怎麼得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好,還是殺人償命不好。商鞅立法,法條或有疏漏、弊病。就立法這件事說,功在千秋。執法如山、令出必行、守法、護法錯了嗎?在刑不上大夫的年代,執法不避權貴,有幾個人能真正做到?商鞅做到了。歷史事實是什麼?是秦能一統,是法治貫穿了秦以後的歷朝歷代。《大秦帝國》又怎麼了,是拍的不好,還是演的不好?你行,你來。別人寫什麼就信什麼,讀書不帶腦子,人家說牛在天上飛,是因為地上有人吹,你就真跑牛圈去吹了。











莫等閒


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首先《大秦帝國》本身只是一部電視劇,不是歷史教程,就算有失偏頗也無傷大雅,就像你不能拿《三國演義》不符合三國史就他是垃圾。

其次,評價法家思想是否正確應該站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你不能拿現在的思想去評判兩千多年前的思想,事實就是法家思想確實對秦統一六國起了重要作用,因此在當時就應該是正確的,哪怕從現在看有種種弊端。

最後,法家思想對後世產生的影響不應該由創立者負責,戰國時諸多法學家基於他們當時的歷史時代創立的理論必然有歷史侷限性,後世產生的弊端是他們所不可能遇見的。

所以,沒有必要討論一部電視劇裡所謂的歷史爭論,一部電視劇好看,而且充分尊重了歷史就行了。


油菜71


看到一些言論,忍不住想說兩句。看大秦帝國有一種振奮人心的力量,這種力量遠遠超越文學和歷史的範疇,是中華民族偉大精神的再現和昇華,其中的大義凜然,對歷史,國家,人世等的深入思考所沉澱下來的智慧乃至哲學,都值得現下的國人好好品味。

另外,看過大秦帝國,聯繫一下自己的親身體會,忍不住對歷史上對秦的一些態度和評論產生了諸多質疑。例如,如果秦法真的如此殘忍嗜殺,人人唾棄,如此不堪,怎麼可能凝聚民心民力,由弱變強,最終完成統一大業?如果秦人沒有雄毅強健的精神,如何促使六代國君,孜孜以求,強國擴地?秦國人經過百年奮鬥,由弱變強,最終戰勝曾經比自己強大的六國,一統華夏,優勝劣汰本身就說明秦法,秦制的優越性。如果沒有睿智的頭腦和深入的思考,怎麼可能留下影響一個民族兩千多年的政治制度?何況這個民族依賴於這一制度長期處於各個時代的巔峰。我們無法回到兩千多年前看看歷史上的秦到底是什麼樣子,但是有一點即便是兩千多年後的我們依然能體會到——一個國家的崛起、強盛必然與這個國家上層的堅毅智慧,民心,民氣聯繫在一起。大秦和現在的中華民族,都在各自時代裡的上升期,我們從相似的歷史時期中汲取精神力量和經驗教訓,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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