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相關審判執行工作的公告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有關訴訟活動調整事宜的公告》要求,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現就疫情防控期間我院有關審判執行工作事宜調整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我院訴訟服務中心關閉,暫不在訴訟服務中心受理立案申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在疫情防控期間確需立案的,建議通過湖北移動微法院(通過手機添加微信小程序)進行網上立案。不便網上立案的,可選擇將立案材料郵寄至我院(收件人:襄陽鐵路運輸法院立案庭,地址: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新華路3號,郵件封皮註明“立案材料”,電話:0710-3158400,0710-3022598,13986327880)。由我院管轄案件的非襄陽本地當事人也可到當地法院辦理跨區域立案手續。

二、疫情防控期間,我院訴訟服務中心、信訪接待區域以及審判區域暫時關閉。已經排期(含公告)的開庭、調查、調解、質證等訴訟活動和來訪接待等訴訟服務一律暫停。具體變更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三、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若確需辦理材料遞交、來信來訪等事項,請通過電話、郵寄等方式辦理。

四、由此引起的訴訟時效期間計算和審理期限計算等相關問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和最高法院有關規定執行。

五、疫情防控期間,訴訟參加人辦理相關訴訟事務時,儘量減少出行,如需諮詢相關法律事宜,請撥打12368訴訟服務熱線。

六、疫情防控期間,我院將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對部分審判執行工作可能會受到疫情防控舉措的影響無法及時實施,敬請諒解。

特此公告。


襄陽鐵路運輸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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