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了,日後還有相愛的可能嗎?

沉默是金f十一


@smile (微笑):離了婚的女人就不要再婚,雙方都有孩子根本不會幸福,再婚都不如復婚給自己的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你用自己的孩子一輩子的幸福去換一個別的女人用剩下的男人陪你睡,還要讓自己的孩子受盡委屈你覺得值嗎?


嫣然一笑162288423


和孩子爸分開了大半年了吧。他把我傷害得很徹底。也把我家人傷害得徹底。屬於沒有底線的那種渣。但這半年來,我夢到過幾次他。前天在法院見到他後,回來又夢到他了。以為自己已經放下了。因為有孩子,還是會有微信聯繫。因為我每個月接一次孩子回來住兩天。今天見到前婆婆,要我原諒他的渣,等他玩夠了,自然也就回頭了。我心裡笑,我再愛你,我也不可能等你回頭。你年輕時候風流快樂,把我傷害。等你老了,病了,才要回頭我來照顧,那真的不可能。

分了就分了。各自安好吧。可以為了孩子不計較你帶給我的痛,但沒法忘記他帶給我的痛苦。


杜家少爺的媽媽


當然有再走到一起的可能。

以前我老公單位有個同事,女的強勢,男的總被她欺壓著,想離婚又不敢。但兩口子總是大小摩擦不斷。

有一天,男的跑到銀行去搶錢,抓著一個客戶的錢不放也不跑,就大叫;快報警!我要坐牢!

真是笑死人!牢沒坐成,教育了一番,被老婆領回家了。但後來,他兒子高中畢業後,他們還是離婚了。兒子房子歸女的,男的搬出去。

因為男的是老公的同事。他們離婚後,還是偶爾看見男的到單位來。聽說他交了200元錢給婚姻介紹所,給他介紹3次。他跟其中一個女的同居了,後來又聽說分手了,跟一個鐵路上的退休職工結婚了。後來就很少看見他了。

前年,我回家過年,在單位門口碰見他跟他老婆(前妻)走在一起,言談舉止儼然一對關係融洽的老夫老妻。

原來他們兩個又復婚了。

在一起磕磕碰碰20年,分開10多年,現在都60歲了,還有什麼可計較不能原諒的呢?


一葉草73


沒有愛了,愛在爭吵中耗盡,在離婚時徹底完結。隨著時間推移,傷口的癒合會留下親情,我的婚姻因他出軌而終結(自己也太強勢,不在人前給他面子),當時想的殺了他再去自首,可想想爸媽(原本就不同意)和兒子,就放棄了他死我亡的計劃,但還是想廢了他(太監)他一直不一個人回家,躲,拖,他不離婚,我也只想喪偶……這一拖就六年,這六年他和那個女人轉戰南北,我則在家和麻將,酒作鬥爭,直到一個夏天的夜裡,風雨交加,電閃雷鳴,我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打雷。那晚上我哭了,哭得撕心裂肺。這是我六年的第一次痛哭。第二天給他打電話(你回來吧,我們沒有未來了,離吧,你髒了,我不要了,請尊重我,也尊重你自己。)十幾年的婚姻走到了盡頭(實際婚姻十四年)。……兩千零八年八他查出食道癌,他打電話給我,我沉默了很久沒有說話,在後幾天我卻開始傷心難受,恨他,但不願他死,那個女人說她女兒不同意他們,真的是個婊子,有病了不幹了,我就去陪手術,放,化療。三年吶,後面到了他只認我,他兒子,兄弟姐妹給他拿藥他都不吃。給他按摩,洗頭洗澡,三年像妻子一樣服侍他。但沒有了愛情,也不會有其他想法,他走了,恩怨情仇揮飛煙滅。又是八年了,也許是我上一世欠他,今生我用了我女人最美好的歲月來還他。也許是我不聽父母話的報應。婚姻還是應該門當戶對,叫父母之言!


仙葉子


我認為有相愛的可能,小燕是我認識多年的朋友,算不上閨蜜但至少能說得上話語,她有好多事情,我都是親眼目睹的。原來她的丈夫是別人介紹的,也離得不遠,大致狀況兩家都彼此瞭解。



小燕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但她母親改嫁後,住在離她不遠的地方,有時我也會陪她去看看她的母親。可小燕還是步了她母親的後塵,結婚沒多久也離婚了,有個兒子,自己一個人獨自帶著,因為她母親改嫁後又生了孩子,所以沒時間照顧她的孩子,家裡那個男人也不允許她來照顧自己的外甥。

有一次她叫我去她家吃飯,看到有個陌生的男人也在,她和我說是她網上認識的,那個男人不言不語的,就會在一邊玩自己的遊戲,她的孩子也不和他親近,事後,我和她討論了這個問題,她說這個男人有工作,具體做什麼的也不清楚,老家不是上海的。我把知道的消息反饋給了她原來的老公,因為大家都認識,平時相處還算愉快。

他知道這個消息之後,沒多久就去找小燕了,兩個人坐在一起坦誠交流了當初照成今天這樣的局面,原因在哪裡,而且分手後,彼此都找了新的朋友,可相處下來還是覺得沒原來的好和熟悉,和少了知根知底的那種坦然心態,況且孩子的成長也不利於兩個人繼續各自再組成新家庭。他們倆願意從新開始,給彼此一個日後不再後悔的機會。

現在幾年過去了,他們倆比第一次結婚時還要恩愛,雖然當初在相處過程中有了岔路,但及時從路口處折回到原來的路上再從新開始,也不失為一種美德,所以夫妻離婚了,日後還會相愛的可能很大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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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煩自媒體娛樂


關於夫妻離過後有沒有再相愛的可能問題,並不是固定的答案,主要原因有:

第一,看你們之間的感情傷的有多重。有的夫妻已經到水火不容的地步,每一方都急於想逃出虎口,那怎麼會有再次相愛的可能,只有老死不相往來的想法。如果有人孩子可能看在孩子的份上還需要相見,但相愛一點可能性沒有。

第二,看你們到底離婚的原因是什麼,有些夫妻因為偶爾一次大吵大鬧,雙方都正在氣頭上說出離婚,另一方也在氣頭上同意離婚,這樣草率做出決定離婚的,有可能事後氣消之後,他們可能經過慎重考慮還會相愛。

第三,離婚是否多次存在家庭暴力現象。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用暴力方式對待另一方,這樣導致的離婚可能已經傷害另一方太厲害了,離婚後他們幾乎再沒有可能相愛。

第四,離婚後能不能再次相愛也是因人而異。有的人雖然多次遭遇家庭暴力離婚,但離婚後另一方又花言巧語、甜言蜜語的哄另一方,有的人也會再次相信而再次相愛。

總之,離婚後能不能再次相愛,也是由離婚原因、離婚傷害程度、每個人性格等多方面因素決定的,並不能完全一致。


情感解惑


我認為,夫妻離婚了,日後相愛的可能性是有的。但我卻不建議復婚,因為復婚後重蹈覆轍的可能性也會很大。

神奇的“再次相戀”

關於這一點,我先給大家講一個科幻的Gu事,大家靜心讀一讀。

某君和妻子離婚之後,感到生活無望,每當回憶起和前妻的經歷,就感到痛苦萬分。他把所有跟他前妻有關的照片和衣物全部丟掉,依然難以走出陰霾。於是,他來到一個消除記憶的機構,想把之前和妻子婚姻的記憶抹去。等從機構裡走出來,也許是痛苦經歷的記憶被清除了,他感到異常輕鬆,心情格外的好。在等公交車的時候,他看到了一個美女也在等車。興奮的他上去搭訕,果然是人爽事順,兩人非常開心的聊了起來。於是,二人經過兩個月的熱戀,準備走進婚姻。二人開心的一起來到民政局登記。登記的時候,工作人員查看了兩人的個人信息,說了句:“兩個月前你們剛離婚,這麼快就來複婚了啊”。(完)

看完後您明白事情的結局了嗎?(不明白的評論裡問哈~)是的,我跟大家的感想是一樣的。面對最後的翻轉,既感到意料之外,又覺得是在情理之中。

為什麼會再次相愛

人生不會重現,但一定會重演。一開始相愛的兩個人,再次恢復到單身的時候,只要相遇,依然很大可能走到一起。我為什麼會這樣說?是因為,人的審美標準和性格傾向很難在短時間內改變。兩人相處併產生戀情,已經在多年前用事實證明了一次。

離婚後的兩個人,在這整個過程中,身份角色依次發生了變化。由彼此都是陌生人開始相戀,到走進婚姻,再由婚姻不合導致離婚,再次恢復到兩個單身的關係。兩個人處於不同的角色的時候,感覺也會隨之變化。

作為夫妻的時候,兩人怒目相對,是因為在婚姻的包圍下,各自容忍不了對方的缺點。當再次轉換成單身的時候,距離分開了,缺點也就不存在了。此時,再彼此相看的時候,眼裡都是優點了,就像當初能夠互相吸引並相愛一樣。

正因如此,部分的離婚夫婦,在一段時間之後,往往會選擇復婚。因為在離婚後的繼續相處中,他們又重新看到了能夠吸引彼此的優點,加上之前的感情基礎,再復婚也就順理成章了

為什麼復婚常常重蹈覆轍

不幸的是,根據多年的婚姻諮詢經驗,復婚後重蹈覆轍的情況佔大多數。就像上面說的,兩人再次相處會重新相愛,在多年前證明了一次。同樣,兩人以婚姻的形式相處,互相無法容忍,依然是用事實證明過了一次。

人是很難改變的。就像一個彈簧一樣,暫時可能被拉伸或者壓縮,去適應環境,但終歸是要反彈的。所以,當身份轉換再回到婚姻這個圈子裡的時候,可能暫時能夠為彼此改變和適應,但長久下去,依然很大可能會“原形畢露”“重蹈覆轍”。

世界上沒有完全相符的兩個人,在婚後的時間裡都需要磨合,相處才會越來越融洽。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磨合好,也可能玉碎。對於已經離婚的夫婦,只要不是衝動離婚或者因外部條件被迫離婚,我認為,兩人復婚後能夠互相改變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當然,世事無絕對。我這裡也僅僅是一個概率性的論述,並不能套用到個案上面

作為夫妻的相處,靠改變對方,基本上沒有希望。倒是可以嘗試,讓自己適應對方當彼此都以適應對方的心態面對的時候,才會起到真正的磨合效果。畢竟主觀的適應比被動的改變要容易的多。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了,日後肯定還會有相愛的可能,但重新結合再組成婚姻,則需要慎重考慮。這並不是提倡離婚後就不相往來,只是建議雙方都理性的認清自己,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未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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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生


夫妻離婚了,日後還有相愛的可能嗎?有這個可能。為什麼呢?下面這種情況就完全可能,曾經的山盟海誓,曾經的耳鬢廝磨,曾經的浪漫,在婚後的鎖碎生活中被打得支離破碎,相互的埋怨,相互的不理解,相互的不滿,生活的壓力壓得你喘不過氣來時,當有了孩子但又找不道小家的快樂時,當看到別個夫妻其樂融融恩愛有加時,當看到對方就心裡煩的時候,很容易產生離的念頭,當真正解脫關係時,加之孩子的拖累又重新反省自己。心裡總是還念過去的他她的好,那份情和真揮之不去,趕之不走,心中有一種思念和牽掛,孩子需要父愛和母愛需要一完整的家,需要一個良好成長的家庭環境,在這個時候,離婚的雙方會重新審視自己,自己在原來的家裡面是否做到了自己應做的,當明白了自己的短板時,雙方又象從前戀愛時一樣相處,找回當初的那份激情和浪漫,回想當初的甜密和幸福,為了孩子,為了家,為了自己的初衷,重新相愛是完全可能的。


利全882


生活不是演電視劇,離婚男女,充其量還有那麼一點點的餘情,而這餘情也不過是在後續生活很不好的時候才會跳出來。何為“相愛”?意思是男女兩人相互的喜歡和愛慕之情。兩個人別說相愛了,就算沒離婚之前有一方單一的深愛著另一方,也不至於走到離婚的地步。


所有的離婚都是因為不夠愛或者完全沒有了愛的情況下才不得已而為之的結局,有的人離婚還是因為實在連將就下去的勇氣和力量都沒有了,更甚至是兩個在一起就剩痛苦和折磨。好好的兩個人,就算日子過的平淡了點,也沒有誰會閒著離婚玩兒的。

所以,既然離婚了,當陌路是最好的選擇,對雙方都好。別去幻想什麼離婚後還能重新相愛,如果有這種想法,只能是存在於離婚後一方單方面的放不下另一方,幻想有一天那個人可以番然醒悟,想明白自己有多好,然後重新回來痛苦流涕的懺悔,最後兩人來一個抱頭痛哭,外加一句經典臺詞“讓我們重要開始好嗎?”


把電視劇裡的情節搬到現實中,實在是幼稚的行為。離婚後,相愛的可能性為零。能互不打擾,心中無怨無恨已經不錯了。


情感作家梓溪


我來回答這一問題

1

我認為,什麼″破鏡重圓"呀!什麼感情如初呀!這都是理想的話,都是不可能的。

2

社會上覆婚的人有,還能過得好,通過調查都是不可能的。

3

因為″病"早已經做成了,傷疤不會輕易轉好的,只能在原來的傷疤處痛上加痛。

4

既然走出了這一步,就要走到底。

5

總之,天崖何處無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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