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儿子全款买房,儿子结婚女朋友想加名字,以后如果离婚,会分她一半吗?

手机用户6740839800我


看了诸多条友的回答,家里有儿又有女的注意了,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女方要求房产加名字的,女方人品有问题,别娶。嫁女儿的时候,要求房产加名字,如果男方不允的话,男方人品有问题,别嫁。


鹤鸣兰


原则上是这样。

给儿子买的房产并登记在儿子名下,这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的财产。子女在结婚之后对房产进行加名,这个在法律上属于赠与,即儿子将自己的房产赠与一半给女方。

并且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不动产的赠与是以过户登记为准,加名之后则属于完成赠与,这个赠与则不可撤销。

所以,一旦夫妻离婚,女方自然有可能分割走一半的财产。

加名不加名,这个确实是个难题。不加名的话,可能女方就不同意结婚。加名的话特别是房产基本是耗尽父母一生的继续,而闪婚闪离现象频发,被女方分走大量财产,又心有不甘。

所以,若是担心,对于房产赠与可以采用附条件赠与方式,双方对于赠与女方房产附加一定的条件,若出现约定的条件或达不到相应的条件,男方可以撤销赠与。


叶律师


现在可能真的流行这种事情,我出个馊主意。既然把这事都抬到明面上说了,不妨立个协议做出公证,写明,男方可以给女方加名字,若将来因为男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房产有女方一半,若因为女方的过错或者女方故意制造矛盾导致离婚的,房产还是全部归男方所有。这样既给女方吃了定心丸约束了男方,也给了男方一定保证,约束了女方,可以时刻警示男女双方认真对待自己的婚姻。


面向大海一声吼


坚决不能加,算不算婚前财产得看结婚证日期,没领证国家不承认,就算领证了加也不太好,毕竟这是你花钱买的,又不是买媳妇,可以给你们买房,买车,办酒席,钱可以花,但是这是你花的,说白了是给你儿子花的,媳妇娶来了没事,这是媳妇,你儿子的财产就是她的。离了,就成了别人媳妇,提前先压上点青春损失费?我不同意,现在男女平等,女的有损失,男的也有,所以我是不赞成


君心V似海


我觉得这个真的很矛盾,但也是很现实的想法!我当年和老公结婚买房都是我们俩自己拿钱买的,我公公婆婆家条件不好,也拿不出钱,逼也没用!我妈拿了装修钱和家具家电的钱,房产证上是我和我老公俩个人的名字!我现在有个儿子,等他大了肯定要给他买房子,有钱就全付,没钱就付首付款,让他自己还贷款!我认为如果我是全付款是不太愿加儿媳妇的名字,要是付了首付,贷款他们俩一起还,那必须要加她的名字!其实不管男方还是女方都是会为自己的孩子争取最大的利益,谁都没错,父母都希望孩子们结了婚就要白头到老!这个最终是孩子的自己的选择,大人只能建议!不能太过于参与!


月之弦2018


我家的是姑娘,现在还小但我现在已经在乱给房产证加孩子名了,当初买房时是我去签的名,就落了我老公一个人名字,,前几天跟我老公闹了点矛盾,孩子多了句嘴为啥我家房产证没我和妈妈的名字,我同学家的都是全家人,,孩子爹说这房子就是我一个人的,你妈都没份,这下提醒了我,房子是我们的婚后财产,很多手续都是我办的,手印都是我的,那天离婚属于我的肯定跑不了,但我女儿就没保障了,我老公跟我说别乱,买车落姑娘名字不就得了,,我又不会不要你娘两,老狗日的,他不说这些我还不咋地,说了我到感觉他要作怪了吧,我低血糖肯定是不会去开车的,女儿离学驾照还有几年呢,车子买了还不是他开,再说了车子买了就掉价,哪有房子妥当,,,,,,再就是说了男方买房不想分媳妇,也好办彩礼多要点,房产证只准有男孩一个人名字,不是就不嫁,羊毛还是出在羊毛上,只有娶不起媳妇的,没有嫁不了的姑娘,歪瓜裂枣都有人抢着娶呢,还有有的姑娘真没吧嫁人看的太在意,好多都说就不想嫁人,无聊了自己生个娃玩玩,反正养的起


关公的大刀71047678


你太无聊了,没结婚就想离婚的事,你太自私了。不过你想到的也不是没道理,我在你家地里种上玉米,小麦,那地就是我的了吗?我可以很直接的告诉你,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只要你把买房子时交钱的发票保存好,比什么都管用,法律是讲证据的,我们那里有过这种事,婚后买的房子,有两个女儿,那女人不正经,整天乱搞,后来闹到法院,男方拿出的证据让女方一败涂地,后来法院判决,房子归男方,当时房产证上写的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两个孩子一人一个,男方给了女方孩子的抚养费和房子的一部分钱就完事了。


用户2536348131495


这个问题其实挺好回答的,我是女的,我认识我老公第一天我们就聊了这个问题,我直接说了,房子我不要求写我名字,但是将来一旦离婚,房子直接过户到孩子名下,双方净身出户,都不要,因为孩子才是我们的唯一,他想再婚,可以,自己挣钱去,这个家里的一切都不许动


小气鬼


给儿子买房,儿子结婚,女朋友想在房证上加名字,这里面包含了两个法律行为:一是父母给儿子买房登记在儿子名下,属于父母对儿子的赠与行为;二是如果婚后房证上加了女友的名字,则属于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房产加上妻子名字后,即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双方离婚时,儿子不能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行使赠与行为的任意撤销权。

但是,必须认定的一个基本事实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行为是建立在双方婚姻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赠与是以双方履行夫妻责任和义务为前提的,换言之,履行夫妻责任和义务是房产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双方离婚则意味着被赠与人没有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离婚符合法定撤销情节,儿子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行为,因此,女方无权分割该房产。


小猪房论


我对象家里两套房子,两个儿子一人一套,目前都在父母名下,其中一套按揭的给我对象,我是远嫁,结婚后我想让她妈妈过户给我们两个人名字,过分吗?不知道他父母愿不愿意。这种情况若是过户给我们两人,属于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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