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縣司法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行政複議工作倡議書

尊敬的各位行政複議當事人:

為全面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維護行政複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有效防止疫情傳播,我們發出以下倡議:

一、申請人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提交行政複議申請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的規定計算複議申請期限。

二、疫情防控期間,建議申請人及其代理人選擇郵寄或者發送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

當事人確需當面提交行政複議申請的,應當事先與辦案人員預約諮詢,且須正確佩戴口罩並配合做好安全檢測、體溫檢測、身份證信息登記等工作;體溫異常的,應先行就診。

三、疫情防控期間,行政複議案件以書面審理為主,複議工作人員將根據案件審理情況主動聯繫當事人及代理人,就案件相關事項進行溝通,請予配合。

當事人及代理人如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者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參加行政複議活動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十三條“因採取突發事件應對措施,訴訟、行政複議、仲裁活動不能正常進行的,適用有關時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規定”的規定中止案件審理,待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後恢復審理,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的行政複議權利。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我們堅信,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全縣人民群眾的共同努力下,齊心協力、眾志成城,一定能打贏這場疫情防控攻堅戰!

再次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持,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附:郵寄地址:高邑縣鳳中路233號

聯繫電話:8401139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高邑縣司法局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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