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房東,你會給租客免房租嗎?為什麼?

蓉漂小夥


重大疫情是否屬於不可抗力在法律實務中還存在爭議,個人覺得針對疫情這類影響合同履行的重大客觀事件,可以按照公平原則,將損失分擔,以達到平衡目的。

畢竟如果全部免租,損失都是由房東承擔了,有點顯失公平。像萬達那樣那些主動免租的房東固然值得稱讚,但是也不能強制性對所有房東都道德綁架。畢竟大家的具體情況不一樣,有的房東財大氣粗經濟狀況好,有的房東債務纏身可能還負擔著一大家子人,人家自己日子也不好過。

如果我是房東,經濟狀況不錯跟租戶關係又比較和睦的話,我肯定會主動免租。如果我經濟狀況一般,那就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損失租金減半。如果我自己經濟狀況不好而且之前與租戶相處不睦,那我是不會減免的,大不了解除合同。


上林院


你好,我是一名房東。最近新型冠狀病毒肆虐,所有行業都不能倖免。幾個租客主動問我能否免去2月份的房租,理由無非假期延長導致企業工資吃緊,特殊時期希望房東也能為國奉獻,舍小利取大義。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大道理我都懂,可是讓房東承擔一切就對嗎?我也要還銀行月供,我也很難啊!


心靈能手


這個問題我深有體會,我家在農村,按理說農村的房子是租不出去的,就在2019年12月份,我們村子來了一群人都是外省人。有曲靖的,貴州的,湖南的,昭通的,一起在我家住了30個人,一個月才2000元,每天煩得要死的,還有給他們煮飯吃,廚房給他們用,廁所還有水,主要是水供不上,還有冰箱都要給他們用,相當的後悔,其他家跟我一樣的都收3000,現在這種風潮下,他們是來不了,等著他們來的時候也不會免費的,因為我們也是不容易的,除了萬達。


鄉村教師小錢


我是房東,我不會免房租,我的租客春節也沒有回家,房子他們一直在住。另外有一個服裝店也不會免租,本來春節後服裝就是淡季,往年也是。而且租客都比我有錢,租我房子的人家做的是大生意,車子好幾輛,租我服裝店的女孩子天天西安上海的跑,吃的喝的都比我強。


菩提樹下181214145


如果我是房東,一個是我會自己的實際情況,如果自己經濟條件不錯,我會免;如果自己也是貸款買的店鋪,每個月除了還房貸,自己生活條件不樂觀,也許就不會。另外一方面,還要看平時這個租戶的為人;租戶為人不錯,誠信可信,我也免;如果相反,也許就不會。這就我的回答。



上官與生活


如果我是房東,遇到今年這樣的情況,我可能會給租客減免房租,但這不意味著我必須免房租。我的理解是這樣的:

1. 我不是法律人士,且不論這次的疫情是否屬於租賃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個人認為,即便是,這也更適用於解約,而不是免租。簡單說就是,如果租客衡量得失,覺得這個時候解約損失更小,那即使合同還未到期,房東也應該予以配合,退還押金,不扣除任何費用。

2. 租賃商鋪,經營用房。

這種情況,我多半會給予減免房租。因為房屋作為商用,那商戶的收入得失與房屋之間有直接關聯,而疫情導致的無法營業或營收下降的確與房屋有關。那作為房東,適當的減免房租,共同進退,作為對租戶的支持,還是比較合理的。

3. 租賃住宅,居住用房。

如果是居住用租房,我認為,租戶完全沒有理由要求免租。

首先,也許有人會說,因為道路封閉,我這兩個月可能都回不去,並未入住,所以應該免房租。這種說法其實完全經不起推敲,即使你沒入住,但你是佔用了別人房屋的,怎能說你租了沒住,就不付房租呢?除非是你要求解約,那麼可以,不用付房租,等你回去以後,如果房子還在,那麼另行商定租約,當然房東也沒有義務為你留著房子。

其次,如果你說,因為這兩個月,我無法工作,沒有收入,所以房東應該給我減免房租。那就更說不過去了,因為災難,大家都蒙受了損失,你沒有收入,讓房東免租;那相反,房東也無法工作沒了收入,是不是可以要求你多付點兒租金呢?

當然,這裡,並不是要爭論誰該為誰買單,而是想說,覆巢之下 ,安有完卵!大家不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如果房東經濟寬裕,適當地為租客減輕壓力,不失為奉獻社會,關愛他人的一種方式。假如能力做不到,那也完全無可厚非!

災難來臨,無人倖免!商業企業地產,為商戶免租,那是由於社會責任;個人私家房東,為租戶減租,這是出於人情道義,切切不宜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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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道驛馬行江湖


如果我出租的是商鋪,我會減免一部分,不會全免,似乎那些商場也是減免一半。 我願意和租客一塊承受損失。但是,如果我出租的是住房,我不會減免。愛租就租,不租走人。而且,但凡一個正常人,租住房的,能開口讓我減免房租的,人品都不咋地,我會直接讓他走人,我寧可房子閒置以後也不會租給這種人。

這次是減免房租,下次呢?


水瓶座撒加


如果我是房東,我是不會輕易給房客免房租的。

此次疫情爆發之後,萬科主動減免租戶租金的舉措一出,引發了廣大租客的幻想。把這種富豪的行為當成了一種規定,認為房東都應該給租客減免租金,這無疑將商業行為變成道德綁架。

萬達減免租金將減少收入30-40億,因為他有這個資本,並且有他的意圖。在減輕租客成本壓力同時,也可以為自己做一次宣傳廣告。從長遠來看,更是達到放水養魚的目的,也只有租戶得以生存,萬達才可能有更長遠的租金收入,最後的受益者仍然是萬達。

而作為一個小房東來說,本身自己在此次疫情中也會受到一定的損失,仍然還需要償還房貸。加之由於租戶的不穩定性,這種減租行為並不可能為房東帶來更多的未來收益。

因此我不贊成將富豪的行為強加給小房東。當然,如果租戶和房東的私交很好,並且確實遇到困難,在房東可以承受能力範圍之內,適當減免租金,這是雙方協商自願的行為,而不能成為一種義務。


財務意識流


我是房東三個月租金全免費。就是有些房東認錢不認人。要是房東不免那你就自認倒黴了唄。大家都想開點吧😄關建是人身安全最主要,錢是身外之物。


亮妹1314502


正好有個案例,2019年4月開始有個女人租我按揭的公寓當酒店(酒店客房388/日.打折後實際收費不低於280/日),簽約時她說酒店生意不好做,租金低點,經我同意,於是合同約定租金低點一次性繳納3個月租金,可是從簽訂合同之人日起,她就從沒按時繳納過哪怕一次租金,每次都要催八九次還是付一個月的租,並且是在拖延20天后,甚至30天40天后,最多一次拖欠65天以上!須知她的押金只有2個月的租金,按照合同,她本應在2019年11月中旬交的三個月租金又拖到2020年1月中旬(在經我多次微信電話催促無效的情況下,才去現場驅趕酒店客人,她才一次500一次500的轉給我2個月租金)也就是還差一個月未付,轉眼2月中旬到了,按合同她又應該交3個月租金了。碰到疫情,估計她還會拖,我計劃減免她1000租金(月租金3800),如她還不能按期交付,就不減免這1000並趕她走(扣除掉拖欠租金及水電費管理費後有剩餘也退她)。如果你是租客,不知我這樣處理好不好?或者大家有何更好的意見歡迎留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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