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公佈 提出兩大重點任務

據新華社電 21世紀以來第17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5日由新華社受權發佈。

這份文件題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全文共5個部分,包括: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對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補上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保障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加強農村基層治理;強化農村補短板保障措施。

文件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黨中央認為,完成上述兩大目標任務,脫貧攻堅最後堡壘必須攻克,全面小康“三農”領域突出短板必須補上。

文件確定,對標對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強化舉措、狠抓落實,集中力量完成打贏脫貧攻堅戰和補上全面小康“三農”領域突出短板兩大重點任務,持續抓好農業穩產保供和農民增收,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提升農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確保脫貧攻堅戰圓滿收官,確保農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文件對優先保障“三農”投入作出了部署。加大中央和地方財政“三農”投入力度,中央預算內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補上全面小康“三農”領域突出短板相適應。地方政府要在一般債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易地扶貧搬遷和鄉村振興項目建設。各地應有序擴大用於支持鄉村振興的專項債券發行規模。中央和省級各部門要根據補短板的需要優化涉農資金使用結構。按照“取之於農、主要用之於農”要求,抓緊出臺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的意見。調整完善農機購置補貼範圍,賦予省級更大自主權。研究本輪草原生態保護補獎政策到期後的政策。強化對“三農”信貸的貨幣、財稅、監管政策正向激勵,給予低成本資金支持,提高風險容忍度,優化精準獎補措施。對機構法人在縣域、業務在縣域的金融機構,適度擴大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堅持縣域法人地位。加強考核引導,合理提升資金外流嚴重縣的存貸比。鼓勵商業銀行發行“三農”、小微企業等專項金融債券。落實農戶小額貸款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可按規定享受現行小微企業相關貸款稅收減免政策。合理設置農業貸款期限,使其與農業生產週期相匹配。發揮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作用,做大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擔保業務。推動溫室大棚、養殖圈舍、大型農機、土地經營權依法合規抵押融資。穩妥擴大農村普惠金融改革試點,鼓勵地方政府開展縣域農戶、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加快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銀保擔”風險共擔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擔保、低利率、可持續的普惠金融產品。抓好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落實,督促保險機構及時足額理賠。優化“保險+期貨”試點模式,繼續推進農產品期貨期權品種上市。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完成這兩大目標任務,脫貧攻堅還有一些最後的堡壘必須攻克,全面小康“三農”領域還有一些突出短板必須補上。面對國內外風險挑戰明顯上升、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複雜局面,穩住農業基本盤、發揮“三農”壓艙石作用至關重要,政策措施必須逐項抓好落實,確保如期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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