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農村辦白事,孃家人有時會跑葬禮上大吵大鬧,甚至大打出手,這樣過分嗎?合理嗎?

杍攸


在過去一些地方,在舉行出殯日,喪家擺酒、請戲,酬謝眾人,謂之鬧喪。這裡說的孃家人來鬧喪的,大多自己的女兒(姪女、姑姑)生前婆媳、夫妻、姑嫂之間關係惡劣,去世年齡多在中青階段,死因屬被害、自殺、鬱病最甚,即使無上述情況,但由於對親家女婿家人不滿,藉此在殯葬儀式上爭取利益、面子、撒氣。

鬧喪隊伍中,出面的多是孃家弟弟弟媳、姐妹、侄子侄媳,有純幫倒忙目的不純之人,隊伍中堂的比親的數量多衝鋒更在前。岳父母大舅子哥則屬後臺操縱支持、後期出面圓場擔當第二梯隊。就怕婆家方有充當內奸挑撥離間趁火打劫的人。

孃家人提條件死者穿的戴的鋪的蓋的,棺材要什麼木,板子要多厚,停喪要幾天,錢財賠多少。喪事上臨時加碼,更有讓公婆丈夫小姑披麻戴孝跪堂的也有。有的進門直接把家砸個稀爛再說話。遇上丈夫家充當護衛隊的不冷靜,矛盾由親戚升級到族與族、村與村。這是武鬧,還有文鬧,後期岳父母等上門鳩佔鵲巢,除了吃喝拉撒,另外是哭啼、睡覺。文鬧不比武鬧效果差。

老家類似這些事大多聽我奶奶講的,我早年離開老家只是聽說未親眼所見。只有2018年4月,泰安我住小區東邊鄰樓女人抑鬱症服藥,孃家媽來住了70多天,死屍一直在火化場放。有些矛盾沒有激化是雙方人厚道,親上加親看面子,媒人硬氣,或當事人明智,或雙方力量懸殊太大,也有辦事人防患於未然巧妙處置調和,女方取得利益後鳴鑼收兵。當事人出於悲憤,出於無知,出於利益所需,既不打官司,也不找人調解,以喪期上門要挾討說法,這種做法結局一是非本意白忙一場,也有兩敗俱傷、也有鬧出人命付出沉重代價。

不同情況,不同處置方式產生後果,很難說誰有理,更難說合不合理。出現類似鬧喪的醫鬧,衝擊地多在醫院,衝擊人婆家孃家均有。法律規定嚴重擾亂就醫秩序的,私闖民宅的,民警耐心勸導但死者家屬不聽勸阻,隨即對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人員果斷處置,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酌情考慮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泰山木32140178


鬧?憑什麼鬧?

說難聽點,現在母親已經死了,我當你們是親戚,就是親戚;我不當你們是親戚,你們狗屁都不是!

有什麼理由鬧?

家慈11年去世。臨出殯的時候,大舅跑過來,指手畫腳,說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我直接把拄手棒(又叫哭喪棒,一根木棒包著白紙,並纏滿白花,和遺像一起,必須由孝子拿著,其它任何人拿都不行)遞給他,說:這東西你要不要拿著?如果今天你敢接,所有一切就照你說的辦!不敢接,那就閉嘴!是我老孃過世,不是你老孃過世!怎麼辦我心裡有數!——一句話噎得他啞口無聲!

我姥姥生了六個孩子,老大、老二(我媽)、老三都是女兒。因為重男輕女,我大姨兩歲的時候被賣到我們村(鎮村),我媽出世1個月就被遺棄在我們鄰鎮,三姨11歲被賣在鄰縣。然後又生了我三個舅舅。

我媽在養母家17歲嫁給我爸,機緣巧合下認識了同在一村的大姨,通過大姨才認識了我姥姥一家。最後又找到了鄰縣的三姨。

姥姥姥爺帶著三個兒子,一輩子好吃懶做,家裡一貧如洗。三舅如今60歲了,打了一輩子光棍。姥姥姥爺去世的時候,三個兒子沒錢,葬不下去,都是我媽和兩個姨媽湊錢葬下去的。

11年的時候,我媽因癌症去世。去世前一年,我和我媳婦就把崑山開的工廠關了,回家伺候老人。而僅隔10多公里的三個舅舅沒有一個人說來家裡瞧瞧。

我媽出殯那天,我大舅跑過來鬧,說棺材外面怎麼沒有包“金槨”——一種以檀木做骨架,用金/黃色毛毯蒙面,毛毯上用黃金搓成的金線繡出各種經文,或者用金紙(金箔)鑲滿毛毯,再在金箔上用孝子的鮮血調和硃砂做成的墨水,寫滿經文。“金槨”做好後,套在棺材外面,隨棺材一起入葬。——一套“金槨”,最少也得20萬朝上!

當時我就生氣了,說:你是我舅,也是我媽的親弟弟!我做外甥的現在窮了,沒錢弄;你做親弟弟的幫忙弄一套不行嗎?你現在就去弄好!算我借你的錢,日後我還給你!

大舅一聽就翻臉了,說我哪有錢,有錢現在臨時也辦不來!

我說,你也知道臨時辦不來?

(做一套“金槨”基本上起碼得一年多時間。過去只有那些極少個別的大富豪大地主,有錢沒地方花,才會提前很多年給自己預備著。)

然後,又有許多扯不清的事,最後終於把我惹毛了,我懟他:是我老孃去世,不是你老孃去世!該怎麼做是我的事!關你屁事?你願意來就來,不願意來就滾蛋!

從那以後,我們再無來往。包括過年,我也懶得去拜年了。他們愛咋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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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前街(我后街)一人趕集,春天麼(豌豆開花時),看見賣驢肉的,想著老孃多日不見肉星,就買了一塊,準備回去給老孃解解饞。回家後,盡著老孃吃。孩子們只嚐了嚐。一家人挺高興的。不想第2天老孃一直沒起床,看的時候,發現已經去世。這下麻煩了。老孃舅家傾巢出動。來了以後,砸鍋砸盆兒,搗灶掀桌,這通鬧呀。老舅扇他臉臉扇的手疼後,讓表弟表哥們接著刪。好不容易被街坊鄰居勸開後。跑出去躲了起來了,今天都也沒敢回家。老孃舅吵鬧的理由是,一、春天豌豆開花的時候驢肉不能吃。說他買驢肉是故意害死的老孃。二、看老孃吃的多,為啥不勸一下。後來託有面子的人說事,好不容易老舅才同意讓發殯。

後來聽上年紀的人說:春天豌豆開花時,驢肉不能吃。因為這個時候,生驢肉放到案板上,一晚上了都能生出肉芽兒,鑽到案板縫裡呢?肉的活性很強。不知道真假?老孃舅打外甥,也就是以此為依據:在不能吃的時候,給老孃吃了肉。這個奇葩理由我也是醉了。


好久不釣106600831


不算過分,我奶奶就是受了我爺爺氣,才走的,記得當時我父親在外地,在往家裡趕,作為長孫的我和我叔叔接的孝,舅公他們都來了,吵了很久,也鬧了很久,以前都走動的,從那以後兩家人就基本沒來往了,只有我結婚的時候,舅公已不在了,舅婆拖著80多歲的身體帶著表舅他們都來了,現在我老婆和我奶奶是一個村的,我老婆對我很好,但是你還是總感覺虧欠她和她們村的


用戶400803841457


有一年過年,我奶奶的侄子喝了點酒指著我爸的鼻子說:“你要是對我姑姑不好,我饒不了了!”當時我們族裡的一個堂哥懟了他一句:“你對你爸倒是夠好的!”(他爸臨終前弟兄兩個誰都不管老人,死了以後兄弟兩人為了錢反目成仇老死不相往來了)一句話懟的他再也沒說一句話,這幾年都再沒來看過他姑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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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姑去世時,我爸就發話了葬禮上啥錢都可以花,就是不寫賬!三姑有兩個兒子一個閨女,大兒子和閨女都在本村,二兒子在市裡銀行工作,三姑最後的幾年得了半身不遂,但也是自己在老宅子裡住。有一年快過年了我開車帶我爸媽去看三姑,進院裡也沒看到人,到屋裡看到三姑腦袋頂在地上,腿搭在炕上胳膊還在地上劃拉,我們趕緊把她搭上炕,屋裡桌子上有一隻大白瓷碗,碗裡的水也是涼的,屋裡也是冷的,我爸當時就哭了,嚷嚷著要找我大表哥,是我媽硬攔著勸著才平息些。後來是三姑的大孫子看到我們的車才進了院裡跟大家見面。

後來三姑死了,大表哥跪著給我爸我老叔磕頭,求我們這些孃家人去給她媽媽看穴,說沒人看穴對他們家不好,就這樣我們也沒人去。後來送三姑入土為安了,我們家和三姑家也就再沒有了走動。


留滿囤


自古以來孃親舅大,再大大不過姥孃家,家裡老人尤其老太太去世了,首先要通知孃家人,孃家弟兄孃家侄兒,這是老輩子行下來的規矩,到現在也是,另外孃家人來弔唁不敢慢待,我小時候村裡老人去世,舅舅來弔唁,外甥得帶著嗩吶班在村頭迎接,跪地三請才能完事兒,孃家人弔唁要拖到最後,等所有親朋好友都弔唁完畢,最後由孃家人收場,孃家人不到不許出喪,埋葬地也需要孃家人跟著去看看大向,落腳周正不周正,看看墓地周圍,一切看妥,才能動土埋葬。

不敢慢待孃家人,就是怕孃家人挑理,唯恐哪裡做的不到,惹到他們,在喪事上大鬧,當然這都是以前,現在壽終正寢,病死或正常死亡都不會在葬禮上大鬧!除非一些死者在婆家受了委屈,或者老人兒女不孝順,非正常死亡含冤死的,孃家人才會討公道。


戲迷小彌勒


是呀是呀,我大姑是因病去世的,開始去醫院治不好,估計醫生讓回家,過一天算一天,不過人還看著精神,看不出來的病,最後還是沒能抗過去,最後走了,下葬當天二爸的幾個孩子就打姑父,幸好姑父的幾個孩子給攔住了,說真的,人是病逝的,誰也留不住姑媽的命,再說人都去了,你打姑父就能活過來,還是說因為姑父對姑媽不好,你打幾拳能解恨,真的沒有必要,這幾年姑媽家幾個個哥和姐每年過年還過來走走,





禮泉閒諞


首先如果這個女人在婆家沒有遭受虐待,孃家人是不可能大鬧喪禮現場的,如果生前在婆家得到不公的待遇,肯定會去大鬧的。

我們屯子就有這樣一戶人家,這家兒子結婚後,生了一個男孩,媳婦沒時24歲,喝敵敵畏死的,女孩死的頭一天跟他老公吵架了,一生氣就喝農藥了,喝完基本上沒啥事,還跟他老公開玩笑說喝藥就是想嚇唬嚇唬他呢,當時問她她說就喝一口,後來說藥味太難聞了,實在喝不下了,說完也沒太在意,直到晚上嘔吐不止,他家才害怕了,趕緊送到縣醫院洗胃了,到以後胃洗完可,不知道還有沒有做啥檢查,因為幾年前的事了,不太清楚了,當時洗完胃後,打上點滴人還有說有笑的,那時還跟她老公開玩笑呢,說看你還敢不敢和我吵架(後來都是聽他家裡人說的),然後在醫院還抱孩子了呢,幾個小時後病情就惡化,都沒來及去市裡醫院,人就沒了,24歲,唉,人家孃家人一看,自己姑娘就這麼沒了,肯定不能善罷甘休啊,就在女兒出殯當天,就堵在棺材前不讓埋,就讓賠錢,估計孃家當時也想了,女兒也沒了,也不可能跟他們家來往了吧,婆家這邊一看,不給錢肯定是不行啊,東拼西湊湊了五萬塊錢,給了孃家人,從此了事了,可惜了,人沒了,真不值,雖然她喝完藥就後悔了,但為時已晚了。


寶寶jiao


大家好我是小魚 。


以前農村辦白事,孃家人有時會跑葬禮上大吵大鬧,甚至大打出手,這樣過分嗎?合理嗎?


看到這個問題,小魚想到了上中學時我們村發生的一件事。當時我們村一個三十歲左右的人喜歡和狐朋狗友喝酒,在一天他老婆勸他無果大吵一架後,這人又出去喝酒了。誰知道等到回家的時候發現他老婆居然懸在屋中上吊自盡了。

等到幾天後下葬他老婆的那天,他老婆娘家弟兄幾個帶著幾十個人來葬禮上大吵大鬧,雙方打了一場大群架,最後都驚動了派出所。

那麼他們為什麼要在葬禮上大吵大鬧呢?其實根本原因無非是氣不過想要教訓一下我們村那男的。


現在在我們這裡這個孃家人在葬禮上鬧葬禮的情況已經不多了,在以前按照所謂的規矩來說,孃家人來到葬禮上一般都是板著臉的,假如說死者的兒女沒有照料好老人,孃家人就會吵鬧教訓死者的子女,幫著死者出口氣,以顯示對對死者的掛念。其實很多時候也只不過走個過場形式,畢竟人死不能復生,在死者死後做再多的形式主義也不能使死者復生。

現在這個不成文規矩在我們這已經漸漸演變成,死者的孃家人只要是來到了葬禮,就會站在門口等孝子來接,孝子會哭的非常傷心以顯示對死者的掛念,孃家人在孝子哭畢的時候會把孝子攙扶起來寬慰一番,然後進家裡去。還會順便帶著幾箱飲料分發給主家找來打墓的人,都會叮囑打墓的人把墓坑打的大一點、齊整一點、 對能來幫忙參加葬禮說些表示感謝之類的話。


其實在小魚看來我們這慢慢演變的這種規矩還是畢竟文明的,像之前的那種孃家人在葬禮上吵鬧的事情雖說不算是太過分,但是卻不是太合理。做那些形式主義對現實並沒有什麼幫助,畢竟人死為安,孃家人應該主動幫著死者子女把葬禮辦的妥當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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