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助企业过难关 漯河市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30条措施

“真金白银”助企业过难关 漯河市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30条措施

缓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税款,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2月5日夜,漯河市政府紧急下发通知,推出应对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的30条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真金白银”助企业纾难解困。

  组织企业有序复工

  漯河市在通知中明确,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物资和市场保供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产业链配套企业快速、有序复工复产。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帮助企业办理复工审批手续,协助组织工人复工,帮助解决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防疫物资短缺等问题,尽快恢复产能。要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新落地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项目的审批和服务。市“三大改造资金”优先支持、奖补疫情防控物资和市场保供物资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能力。

  通知强调,对复工复产企业,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上门提供政策服务,支持企业落实环保措施。

  减免缓缴相关费用

  通知提出,受疫情影响确实困难的相关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最长6个月。因受疫情影响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缓缴期3个月。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2个月房租。鼓励各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

  同时,持续开好服务企业周例会,搞好点对点协调服务,,第一时间帮助企业解决原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难题。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形成库存的,实行政府采购储备。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发放应急稳岗补贴,给予特殊帮扶。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漯河市在通知中强调,各银行机构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并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重点企业除享受金融机构利率优惠外,由受益财政对新获得贷款利率的差额部分进行贴息。

  不仅如此,漯河市还提出,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在去年市辖农村信用社贷款平均利率基础上,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下浮20%以上,市场保供物资生产企业下浮15%以上;各商业银行要利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可能出现本息归还困难的企业,可采取提前申请展期、无还本续贷、变更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等举措,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该市还明确,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和政府性担保机构作用,保证为贷款到期企业提供持续担保服务,同时降低担保费和企业保证金30%以上;充分发挥企业过桥基金作用,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市场保供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按贷款审批额100%比例申请使用过桥基金,企业保证金和过桥基金使用费下浮50%;协助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的应急贷款;对基本具备上市条件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市场保供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加强上市辅导,优先支持上市。

  加强各类要素保障

    在加强企业要素保障上,漯河市进一步明确,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应急机制,强化项目联审联批;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确保企业在用工、用热及煤电油气运等方面正常运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和项目,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建立产业联盟、产业信息公共平台和政策引导等措施,支持在区域内形成产业链体系,构建完善丰满的绿色食品产业生态。

  “以上措施执行期限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六个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企业和社会各界可拨打电话0395-3136205详细咨询。”漯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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