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內蒙古一公職人員因拒不配合防控工作被處分

中新網赤峰2月6日電 (記者 張林虎)6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元寶山區紀委監委發佈通報稱,元寶山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教導員、黨支部副書記張建國因拒不配合防控工作被處分。

  據瞭解,2月4日16時30分,張建國駕駛私家車到達某小區北門,欲駕車進入小區。按照元寶山區防控工作指揮部規定,本小區居民在登記信息後方可進入,任何車輛不得進入小區。在小區門口值守的防控工作人員告知張建國後,他仍不聽勸阻,與小區防控工作人員發生爭吵,並辱罵他人,隨後駕車進入小區。

  最終,經元寶山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張建國黨內警告處分,並建議元寶山區公安分局免去其現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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