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要继续耕种,村里要收费合理吗?

許仙one


如果收费是建设村里基础建设,是合理的。土地确权是指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你的土地已经确权了说明你种的土地面积已经确认了,你多余的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给你收费是合理的。


花河畔


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要继续耕种,村里要收费合理吗?这个问题不能笼统的说,因为多出土地可能有很多种情况,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还有可能是历史遗留问题的。这个很难说的。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们来看看多出的土地情况:多出土地多少算多呢?没有什么标准吧。

1、常年之后,原来田埂地埂经过人踩牲畜踩,田埂地埂已经分不清了,变小了,这样的田界或者地界也会多出很多。


2、水田或者土地靠近荒地边,常年经过人工开荒,把自己的水田或者土地变大了,这样土地肯定会多出来很多。

3、开荒荒地。就是在原来没有主,荒凉的地方主动开荒种地,把原来不合适种植的地经过常年改造之后变成了良田沃土,这样在测量的时候肯定会多出来很多。

4、水田或者土地旁边的地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和别人换了多出来,这样的情况农村比较常见,相互调换土地。


5、别人家的土地给你开种,但是那家人特殊情况,没有后人了,这样种就种上了,最后是你耕种,可能也找你了。

其实多出的面积肯定不止这些,只不过这些比较常见,我们要具体问题来分析。

再一个我们自己的权益要维护,什么事情都可以和村里干部好好说,对于收费的事,有些情况还是要收费的,但是收费也不会很多,村里收费代表集体的,收起来的费用也是会用在改善农村面貌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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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五平凡之路


不合理,土地确权是国家给农村老百姓一个定心丸,让老百姓放心的种好地,国家今天发的土地确权证,在以后陆续发宅基地确权证,还有股权证。如果多出来的地应给归村里所有,村里的集体的土地加上村里的财产都是老百姓的,村里会发个股权证给每家每户,如果村里要买老百姓就会得到分红。


大连徐子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我国农村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村民有权利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一轮成包是从82年开始到97年结束,第二轮从98年到2o28年结束,中央在大政策上以放宽了承包土地政策,承包到期后在延3O年不变,也就是说从第一轮到结束在延30年一共是75年承包合同都不变。

至于量出多或少那已经是在承包合同范围内,与多少并无关系,我国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指出,不管任何人不得侵犯农民承包的合同,如果村集体收取了多余土地确权款,已经权侵合同法,村民可向地方人

民法院上诉,因为中央已付于农民延包权。所以村集体无权在承包合同多出的土地收取费用。


河水淌响


确权后你怎么还有多出的土地?应该是没确权的土地吧?没给确权的土地多数是开荒地河滩地?

这都是集体所有,村里有权收费,因为这不是你的地,往小了说你是属于私自开发荒地大了说你是侵占集体土地可以定性为村霸,目前正在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村霸。所以说这土地不是交不交钱的问题。


山野幽谷


你好,你问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土地继续耕种,村里收费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这说明了土地多出来不是一点点,而且你也认同多出来了。既然多出了,那么多出来的就要确权给别人或者成为村集体土地。

如果多出来的确权给别人,那你当然没理由免费耕种别人家土地,别人应该收回去或者在别人允许的情况下你出钱租种。

如果多出来的土地成为村集体土地,你想耕种,村里同意的情况下租种也是可以的。

总之一句话村里收费是合理的、合法的。

具体收多少你们可以根据具体的市场行情协商。


桂先斌


你好,我是80后农人新生活,不合理,因为确权的土地属于承包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能用于买卖!一般土地确权之后土地变多或者变少,与原来的土地面积相差不是很大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但如果是多出来的土地或者少了的土地数量较大,就要申请重新进行实测勘查,并在现场进行监督,如果确实数据属实,那这就是你的确权面积。

因为以前的土地证上的面积多是人工拿皮尺测量,而现在都是采用的卫星定位测量,本来测量上的误差就不能够有效避免,只能尽可能精确。

另外还有一些历史原因可能导致土地面积变多,比如有的地方过去算承包地面积是不算田埂的,后来因为技术进步的原因把土地整合了。因此如果本次确权土地多了,只要在确权证上注明“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就行了,村里面要求你多交钱当然是不合理的。






80后农人新生活


我国农村所有制是集体所有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村民有权利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一轮成包是从82年开始到97年结束,第二轮从98年到2o28年结束,中央在大政策上以放宽了承包土地政策,承包到期后在延3O年不变,也就是说从第一轮到结束在延30年一共是75年承包合同都不变。

至于量出多或少那已经是在承包合同范围内,与多少并无关系,我国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指出,不管任何人不得侵犯农民承包的合同,如果村集体收取了多余土地确权款,已经权侵合同法,村民可向地方人

民法院上诉,因为中央已付于农民延包权。所以村集体无权在承包合同多出的土地收取费用。


茶农曹乐乐


现在农村正在三资清理,长期霸占土地不交钱的,全部依法处理。收回的土地以竞标形式流转使用!


山东红橡树亮哥


我们这里土地确权后,根本没有多余地,没确权之前的荒山都开垦了,确权时都确到谁开垦就归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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