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晚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意见》为做好2020年“三农”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明确工作重点:2020年“三农”工作两大任务
1. 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截至2019年年底,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9500多万,平均每年减贫1300万人以上,770个贫困县已经或拟摘帽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
脱贫攻坚战最后的堡垒
深度贫困地区
特殊贫困群体
收官之年如何收官?
完成好剩余脱贫任务:目前预计还有300万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脱贫,还剩下
50多个贫困县尚未摘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
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讲好中国扶贫故事。
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
2. 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8项短板
公共基础设施: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等通硬化路建设。
饮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环境整治: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干干净净迎小康。
教育:硬件上,改善农村办学条件。软件上,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医疗卫生服务: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社会保障: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合理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发展互助式养老等。
文化: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鼓励送文化下乡、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药化肥减量、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黑土地保护、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等工作。
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促进农民增收
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稳定粮食生产
压实各级责任
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
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障农民基本收益,让农民种粮不吃亏。
调动地方抓粮积极性
支持产粮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让地方抓粮不吃亏。
加强技术服务
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
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目标: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
压实地方责任
落实“省负总责”,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落实支持政策
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抓紧打通环评、用地、信贷等瓶颈。
抓好疫病防控
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防疫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疫情不反弹。
推进转型升级
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
加强市场调控
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打击扰乱市场行为,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坚决防止出现脱销断档、价格暴涨。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硬性指标
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
发展富民乡村产业
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办好农村“双创”基地。
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
稳住农民工就业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城镇就业岗位,加大农民工稳岗支持力度。要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
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
保持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不减少。
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
“人地钱”要素保障
人才保障:抓紧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
用地保障:明确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明确省级、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用地。
投入保障: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三农”投入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
稳定农业农村投资
启动实施现代农业设施投资项目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抓紧启动和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适时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建设。部署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
优化农业农村投资环境
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切实保护好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农业农村投融资金融支持力度
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针对县域农户、中小企业等,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
农村重点改革任务
2020年是农村改革承前启后的一个关键年份,必须切实抓好党中央部署的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延包的具体办法。
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积极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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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业生物技术研发,大力实施种业自主创新工程,实施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程。
加快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业机械研发和应用,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
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进一步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加强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加快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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