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處置4起不合格食品,公告如下……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月5日,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佈公告稱,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處理4起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任務,其中2起已對當事人立案查處,2起不予行政處罰,現將4起任務處置情況公示如下:

一、抽樣編號為NCP19330400270230319的梭子蟹和抽樣編號為NCP19330400270230319的石蟹的核查處置情況

(一) 抽檢基本情況

馮子玉(嘉興市經開嘉北馮子玉水產攤位)銷售的梭子蟹及石蟹鎘(以Cd計)含量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上海華測品標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根據《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七)項:“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並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七)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規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開分局於2020年1月17日作出編號為“嘉經市監處字〔2020〕6號”的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嘉興市經開嘉北馮子玉水產攤位作如下處罰:1. 沒收違法所得249.6元;2. 罰款人民幣3000元整。以上罰沒款共計3249.6元。

二、抽樣編號為SC19330000272600548的楊亮紅薯粉條核查處置情況

(一) 抽檢基本情況

嘉興市經開長水街道福美奇超市銷售的楊亮紅薯粉條“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項目含量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普研(上海)標準技術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經核查,嘉興市經開長水街道福美奇超市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查驗過出廠檢驗報告證明其不知所採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能如實說明起進貨來源,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的規定免於處罰。

三、抽樣編號為SC19330000300533997的鮮大黃魚(規格:400g)核查處置情況

(一) 抽檢基本情況

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嘉興經濟開發區商場銷售的鮮大黃魚>400 氧氟沙星項目含量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二)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經核查,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嘉興經濟開發區商場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查驗過出廠檢驗報告證明其不知所採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能如實說明起進貨來源,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第的規定免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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