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道家和法家三家思想对“法”的认识有何联系与不同?

鞑靼王爷


这个话题古今存在,争论已久,各有论点,讨论这个问题抛开争议,取其所优。

法,为治世之法。

儒家、道家和法家,均有独特的治世理念。在这点来看,中华民族文化背景是深厚无比的,数千年来,无数思想家哲学家贡献丰富的典籍,教化统治阶级与民众。

儒家之法:古(三纲五常),近代(中庸之法)

三纲”即《礼纬·含文嘉》中说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也就是所谓的“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负能量较多。
五常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都是正能量。

儒家之学,是圣人之学;儒家之法,是圣人之法,号召所有人学习圣人,所有人都可以成为圣人,通过教化,改变这个世界;通过催人立志,引人向善,格物致知,知行合一,良知治世;儒家之法,是温情之法;

儒家的三纲五常已经不完全适应时代发展,从个人角度来看,我更仰慕儒家“心即理”知行合一良知学说。通过抹除私欲,立志诚意治世,道释儒合一,不死跟教条,根据环境变化,使用不用的方式,用准确的办法做正确的事。从这点来看,儒家阳明学是中庸之学,融合百家之长,只为达到目的。

道家之法: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出自《道德经》,是道家的治国理念。无为而治,是老子对君王的告诫,不与民争。
老子认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而且强调“无为无不为”。
“无为而治”并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不过多地干预、充分发挥万民的创造力,做到自我实现,走向崇高与辉煌。
历史上的太平盛世、宏图大业,都是在道家无为而治指导下取得。
“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不妄作为。因为不违背客观规律,遵循客观规律而为,所以无所不为,就是什么都可以做,只要你遵循道,遵循客观规律。

法家之法:法律律例

法、术、势三者紧密结合乃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所倡导,法律高于权力,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内容。法律对权力的控制,是现代法治的基本特征。

在法家看来,富国与富民,强国与强民是对立的,二者不可兼得,”法家的“强国强民”理论上,体现了国家与人民的权利义务界限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法家主张无限的扩大国家权利而缩小人民的利益,这是法家理论的一个危机。如果当人民贫弱到不能生存时,他们就不会再抑仪国家的食禄,而会起来夺食,届时任何赏罚都将失去作用,国家强盛将不复存在。这个简单的对立统一规律法家没有认识到。

治世之法,不应非黑即白,应取长补短,不断进化的思想哲学才能适应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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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儒家、道家和法家,我便会不约而同地联想到流行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争鸣”这一时代特有现象,即经济政治大变革下引发的文化思想大争鸣。

众所周知,道家思想源于老子,儒家思想源于孔子(也有一说是儒家思想部分来源于《周礼》),法家思想源于李悝(并不是韩非子)。

从发家起源时间来看,道家最先、儒家次之、法家再次以之。

“外儒内法,辅之以道”便是中华封建史上治国思想的特色和规律,可以这样说,中国封建朝代的兴衰更迭脱离不了这个治国思想的束缚。

道家思想所主张的主要是无为而治、随其自然,盛行的时代主要是西汉建国初期(汉武帝之前)还有隋唐时期的“三教合流”(三教主要指儒家、佛家和道家);

儒家思想以西汉武帝执政以来,以儒学大师董仲舒为始,西汉武帝时期确立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治国理政主流思想,其后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里,历朝历代均以儒学为主流思想,不过历朝历代也经历过几次“儒学史上的自我改革”;

法家思想自问世以来,前期比较盛行,因为法家所提倡的“严峻刑法”结合了当时的时代特色,春秋战国以及秦朝时期的阶段特色都十分迎合了法家思想,但在秦朝灭亡之后,法家思想的传播便陷入了不温不火的状态当中。

(1)儒家的“无为”治世思想

孔子说“无为,非无所为。勿用,非无所用。无为乃不乱为,勿用乃不乱用。”

正所谓:前车之鉴可以为师也。对于儒家的“无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的人认为是减少主动干预;有的人则认为是减少人类情绪的主动干预;我则认为是尽力为之而后无能为力姑且收手。而减少主动干预,是要达到以下政治目的:

①维持既有平衡:这就是后来谢安所主张的“镇之以静,群情自安”,少去扰动天下,以免破坏艰难建立的微妙政治均势。

②避免暴露自身:这就是韩非子在《喻老》篇中所主张的,为君要尽量少暴露政治意图与 政治能力,以免让臣下把握到,加以利用。

(2)道家和法家对于“法”的解释

其实老子的无为而治,就是依法治国的古代版本。以合乎情理的法律作为准绳,不要人为地干预法律的运作,才能天下大治。只不过老子讲的是自然之法,现代人讲的是律法。这就是黄老思想无为而治同法家重视刑罚的根本区别,一个是自然之法,而另一个是人为之法。

顺其自然才是大法,因故我这样理解《道德经》所说的养生:在政治斗争中学会充分地自我隐蔽,才能长久立于人世间。

“天地无人推,而自转,日月无人燃,而自明。”只要人类制定出合乎人性的法律,并坚守它,就会无为而治但其实这又谈何容易。

法家迅速崛起也是因为得到了君王的认可,秦朝的覆灭也是因为得不到民众的认可。

按照老子说的上善若水常处下,那么民众应该就是水。水至柔,润万物。水又可以克坚,可以排山倒海。利民众而害君王的法,才是最接近自然之法的法。

如此一来,儒家的“中庸主义”便应世顺势产生了。

结语:

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其格局仍在人,而非道。”

在孔子看来,也许周公那样的圣人,要比自然之法更有用。但是孔子忽略了一个问题,周礼之所以大行天下,也和当初西周王朝的强大不无关系的,东周之所以礼崩乐坏,也和周王朝的综合实力的改变有直接关系。

从古代来看,简单地运用德行礼制去束缚人性,显然是行不通的。


亮郎才不尽


我主要谈谈先秦儒、道、法三家对“法”的看法的区别和不同。

这里的“法”,我想扩展一下,不局限在“法”这个字眼上。孔子讲“刑”,刑罚的刑,也是广义的“法”。

第一,先说儒家对“法”的看法。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论语》一书,其《为政篇》有一章说: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翻译成现代汉语,其意思是:孔子说:“用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整顿他们,老百姓只求能免于犯罪受惩罚,却没有廉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仪去教化他们,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有归服之心。”

孔子这句话中的“刑”,可以看作现代的法律的“法”。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儒家创始人孔子对“法”、法律的看法。法是社会治理的手段之一,具有强制性,孔子不否认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重视教育的孔子更加重视德治,也就是用道德和礼仪潜移默化地教化老百姓。

儒家荀子讲性恶论,重视礼和法。后来荀子的后学李斯,也是法家代表人物之一。

第二,我们来说道家对“法”的看法。道家创始人老子的《道德经》第五十七章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全章原文是: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天下多忌讳,而民弥叛;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知而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因为道家主张清净无为。所以,对“法”的态度是反对的。无为而治、清净无为、无事无欲,这些是老子的主张。后来道家的《庄子》基本继承了老子《道德经》的思想。

这里插播一个与咱们陕西相关的事情。据陕西韩城人司马迁的《史记》记载,老子西出函谷关,守关的官员令尹子文诚恳邀请老子著书立说,老子才写下了《道德经》五千言。这五千字左右、八十一章的《道德经》,恐怕不仅是中国历史上历代思想家注释最多的文献,也是中西方交流开始后,西方和世界各地翻译成各国文字最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著作。

老子写《道德经》的地方,据说就是咱们西安市周至县的楼观台。从西安市乘坐环山旅游一号线终点就是楼观台。楼观台是道教的重要宫观,楼观台的道长任法融道长曾经担任过中国道教协会会长。咱们陕西真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啊,一说就说多了,都有点偏离主题了,就此打住。

第三,来说说法家对“法”的看法。用刑和法作为社会治理手段,恐怕还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但是,要形成系统性的思想,则需要人类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我们以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的对“法”的思想来说明。让大家看到法家和以上介绍的儒家、道家对“法”的认识的区别。

韩非子的思想综合法家此前人物的思想,以法、术、势三者为核心。韩非子对“法”的看法,有和现代法治一致的地方,例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说:“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大臣有过错、犯了罪,也应该受到刑罚的处罚。法律规定的奖赏,普通人如果应该受到赏赐,也应该和官员同等受赏。又要说到我们陕西了。大家都知道秦始皇兵马俑在西安临潼区。秦国之所以强大,最后统一六国,定都陕西咸阳,就是因为接受了法家的思想。商鞅在秦国的改革,就是奖励军功,奖励耕耘种地。奖励军功,就是只要战场上英勇善战,不论你之前的地位如何,一律按军功奖励。这就打破了春秋战国时期的贵族世袭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律的一条核心原则。

韩非子对“法”的看法,从现代法治的角度看也有缺陷。就是韩非子只把法、术、势三者看作统治者用来统治、驾驭民众的手段。也就是以法驭民。现代法治思想,法律既是处理人民内部各种民事、刑事关系的强制性规则,也是限制公权力,保障民众权利的规定。韩非子的“法”在这一方面,是有缺陷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强求两千年前的思想家,就有现代法治意识。

以上通过三点说明了儒道法三家对“法”的看法。最后简单总结一下:儒家重视道德教化和教育,虽然肯定“法”和刑罚作为社会治理手段的必要性,但更强调以德治国。道家主张清净无为,所以反对制定许多法律条文。法家当然非常重视“法”的作用。重视法家的秦国最终国力强盛,统一了六国,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封建王朝秦朝。但是,紧紧依靠“法”而不重视德治,秦朝很快就灭亡了。秦朝之后的汉朝,刚开始是以道家的黄老之学作为统治思想的。这个大家看电视剧大汉王朝就能知道。当然了,汉武帝后来采用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里又要插播一句题外话,汉朝的宫殿在长安,也就是我们西安。董仲舒的墓也在咱们西安。当然了,如果你认为汉代是以儒治国,那你就错了。汉代一个君主汉宣帝说的好:“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也就是,汉代是儒家和法家并用。或者也是古代历朝历代的做法。这对我们现代的启示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以下三张图片,分别是孔子、老子、韩非子。代表儒道法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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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想方面儒家和道家思想相对来说比较接近,都是站在人性本善的角度来实行管理。儒家讲究通过礼和教化来激发人心中的善,使其行为得到规范,来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道家讲究无为而治,认为社会秩序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稳定,无需做过多的事来加固或改变这种稳定,所谓管理只是约束越过这种稳定的少数人,即无为而治。

法家则与上述两类观点相反,认为人性本恶,人的行为是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而这种行为又会妨碍到别人的利益,所以应该用严厉的法度来规范人的行为,从而避免损人利己的行为,达到社会的正常运转。


吾家有女413


从适用性来分析。

儒家的法是帝王君主的法,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道家的法是自然之法,是每个人的法。

法家的法是统治阶级的法,是法律,准则。


佛缘小王修禅定


额,这个深了去了,是不是论文作业啥的?还是仅是个人爱好,想知道这个问题。建议没必要搞清楚这个,如果喜欢这方面,多读读相关书籍就可以了。如果真的是完成作业,随便百度百度就出来了。


语留人


儒家崇尚社会仁爱,诚信,谦虚,自强不息,道家崇尚自然纯朴,无争,虚静。法家强调依法治国,重点加强君主专制。


十堰智慧图书馆


儒家以人法人,道家以天法人,法家以法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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