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還可以在一起嗎?

鄔晴霜


離婚以後,兩個人是在也不能彙集在一起的鋼軌。離婚以後兩個人是橋歸橋路歸路的關係。有的時候離婚的人就像是喝完了的一瓶茅臺。當愛情的陽光雨露被倒完以後,你想再倒回去確實不可能了。我說的意思就是覆水難收,離婚以後雖然可能為了某種原因,為了共同的利益為了孩子什麼的或許還有複合的可能,但是如果真的複合了,心中還堵著一面牆。兩個人即使在一起也不會是舒服的感覺。所以說離婚了就不要強求在一起,離婚了就不要勉強的繼續。不管怎樣離婚以後就應該忘掉過去,從新的過日子。

反正我是覺得離婚以後千萬不要再複合了,如果說兩個人在一起還會磕磕絆絆的過日子,還會變本加厲的爭吵,所以說有裂痕的婚姻關係是不會完美無瑕的指揮傷害對方,所以說乾脆不要在一起了。



伊春美食美客


分享一個故事,離婚兩年後,我還去了前夫家過年。親密關係意味著,你既有了盔甲也有了軟肋,而這一切,都掌握在你最在乎的人手上。可現實中,人們總是近乎偏執地證明愛與被愛,卻忽視了愛的邊界。

音樂節上,我在露營區認識了前夫。

那天晚上,我本想早點休息,突然聽到有人放煙花。我拉開帳篷伸頭去看,不止看到了煙花,還有隔壁帳篷的一張帥臉。當晚,兩個帳篷就空了一個。

圖 | 營區帳篷前

戀愛一個月後,我們迫不及待地閃婚了,可戀愛和婚姻是兩碼事。一年的婚姻生活,我幾乎三天一小泣,每週一大哭。

吵架原因五花八門,例如他給前女友的微博點贊、發了朋友圈卻不回覆我的消息、晝夜顛倒的作息。另外,我實在沒法忍受每晚加班回來,看到一個癱在沙發連地都不擦的丈夫。我質問他時,他說:“我一直是這個樣子,你接受不了,當初幹嘛招惹我?”

婚姻把一切毛病都暴露出來,我並不打算忍受。趁他去外省出差,我偷偷打包行李,在床頭櫃留了一張便籤。他出差回來,約我見面,最終決定協議離婚。

我們沒有互相拉黑,隔了半個月,他看到我髮狀態說睡眠不好掉頭髮,買了把按摩梳子寄到我的公司。再次聯絡,我們沒為過往爭論,只聊了聊各自的工作和生活。

拋開情感糾葛,我們還有很多共同興趣,依然能彼此欣賞。我開始慶幸選擇離婚,相比於婚姻寡味彼此變節,還是曾經為愛赴湯蹈火的記憶更寶貴。

2019年春節,火車票極其緊張,我捨不得買機票,只好坐上大年初四回京的火車。他知道這事,說不能讓我孤苦伶仃地在北京過年,來車站接我回家吃餃子。那天我以朋友的身份,和他媽媽談笑風生地一起包餃子。

前婆婆沒阻止我們閃婚,如今也沒勸我們復婚。

吃飯間隙,我們躲在臥室的衛生間抽菸,我開玩笑地抱怨,說當年他讓我流了太多眼淚,應該補償給我至少三個月的酒錢。他特別誠懇地向我道歉,說他不成熟,總是讓我哭。

其實,我知道自己在親密關係裡也有問題。我沒做好準備就衝動結婚,佔有慾太強,忽視愛的存在,只在意那些細枝末節。

時隔兩年,我們都有了全新的擇偶標準,覺得當年就是一場誤會。我們成了親人一般的朋友,在需要時為彼此打氣。@小雨

在一起和分開的親密關係是不一樣的,只要能處理好這種關係,在不在一起或許真的就不那麼重要了吧。


真實故事計劃


我是“幸福魚兒”,婚齡七年,育有兩兒。我來給大家分享一個有關離婚的兩個人,是否還可以在一起的真實故事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我家親戚,我表哥和他已經離婚的妻子。

我表哥,從小特別的優秀,聽話、懂事,學習成績特別好,從小就是我們這群弟弟妹妹心中的偶像,崇拜的對象。

他大學畢業之後,從事程序員工作,收入很不錯。娶了一個外地的媳婦,正是因為嫂子不是我們本地的人,所以,我姑是各種嫌棄,以至於婆媳關係相處的特別不好,毫不誇張的說,完全就是水火不容啊!

嫂子是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原本是一直忍讓著我姑,認為她是長輩,認為她沒讀過多少書,自己作為晚輩的,就得讓著點婆婆。誰知,我姑估計是覺得這個兒媳婦好欺負,更加變本加厲的欺負嫂子了。

最過分的是,她竟然教唆我表哥打嫂子。我前面已經說過,我表哥這個人啊,是特別的聽話。但是,有時候的聽話,並不是一件好事,完全就是愚孝啊。表哥明明知道是他媽媽的不對,但是為了不讓他媽媽傷心,竟然真打了嫂子一頓。

這下,嫂子就不幹了。作為婆婆的總是欺負人就算了吧,現在竟然是丈夫也開始愚孝,打人了。從這之後,嫂子就徹底不再忍讓了,總是提離婚。而我表哥,不想離婚,不願意離婚。

說句實話,拋開婆媳關係處不好之外,嫂子這個人,其實特別的好,任勞任怨。並且他倆還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嫂子都教育的特別好。並且嫂子對我們家親戚也都特別的好,每次回老家,肯定會去我家看我爸媽。我家親戚,除了我姑,其他人,都特別喜歡這個嫂子。

在又一次婆媳爭吵之後,我表哥又在姑的教唆下,動手打了嫂子。這次,嫂子不再忍讓了,毫不猶豫的逼著表哥去民政局離婚了。

離婚之後,因為共同居住的房子只有一套,並且兩個孩子也都離不開嫂子。原本是說房子歸嫂子,表哥哪天找好房子之後,搬出去住。但不知道為何,表哥一直沒搬出去,遲遲不出去租房。後來,我們才知道,表哥是真不想離婚,更不想就這麼把這個小家庭給解散了。所以,他厚著臉皮,死皮賴臉的繼續住著。

起先,嫂子一次又一次的逼著他搬出去。後來,表哥想法設法的把姑送回老家了,不再讓姑跟著他們共同居住。姑走了之後,嫂子看錶哥確實也在努力挽回,也便不再逼著他搬出去住了。

現在,已經兩年多了,他倆離婚兩年多了,還是住在一起,典型的離婚不離家。外人壓根就不知道他倆已經離婚了。兩個人,共同撫養兩個孩子,共同努力的工作,上班。

所以,我認為啊,離婚的原因有很多。如果不是夫妻雙方感情出問題了,那麼,我認為,即使離婚了,夫妻還是可以在一起的。因為他們的感情還沒破滅,並且有孩子,肯定也得為了孩子考慮。到一定得時機,復婚。


幸福魚兒


離婚了就沒必要在一起了吧,離婚不就是兩個人過不下去了才離婚嗎,如果兩個人還在一起離婚又有什麼意義,我給我老公說我是不離婚的,離婚了我的兩個孩子多可憐,要麼離開爸爸,要麼離開媽媽,這都不是孩子想要的,所以為了孩子,能過下去就勉強過下去,如果真不能過離婚了就別藕斷絲連的,各走各的路


擁抱時光的影子


當然可以。雖然名義上是離婚了,而離婚不離家,這樣的夫妻形式,仍是大有人在。

按理說,離婚了。兩人就不再擁有相互夫妻的義務了。就是你走你的陽光道,我過我的獨木橋。說什麼點兒,跟兩個陌生人一樣了。

而在現實中,可不是這樣的。有多少夫妻,離了婚,仍住在一起。說白了,兩個人誰說離婚了,但還是有點藕斷絲連的感情。畢竟過了那麼些年,一日夫妻百日恩。冷不丁真離了,從心理上和感覺上,一時還難以接受。

而有的卻因住房的問題。一時找不到合適的,暫且住在一起。另一種原因,就是離完婚,有些後悔了。但馬上去復婚,又覺得不好意思。還有一種原因,就是離了,又覺得有些捨不得,熟悉了這種生活,還有這個家,有一種眷戀的感覺。就是不想搬出去……等等原因吧。

按照法律的規定,既然離婚了。那就各走各的。住在一起,那就應該屬於非法同居了。但話又說回來,這樣的情況,其實在現實中,還是比較普遍的。是那種民不舉官不究的問題。因為它不會給社會造成什麼太大的危害,所以離婚不離家的現象,在現實生活中,是一直存在著的。

雖說離婚了,只要兩人還能和睦的相處,不相互排斥,在沒找到合適的人選之前,住在一起,未嘗不可。也許時間長了,在相互的理解和反省當中,興許還能破鏡重圓呢!也不能說是件壞事。



那片達子香


💔無論是在民政局協議離婚還是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一旦受理判決離婚,男女就不是夫妻關係,雙方的感情也不存在了,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已公正處理,雙方可以淨身出戶,各自過自己的生活。離婚後夫妻己成陌路人,不可以在一起同居生活。如果兩人藕斷絲蓮,離婚後還在一起同居,這不是夫妻關係,而是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如果離婚後雙方和好,在一起生活也是可以的,你們可以到民政局去,重新登記領證結婚,這才是合法夫妻!入駐情感領域,關注戀愛婚姻家庭道德,望我的文章能幫你排擾解難!💔






安徽農村廣播聽評員


離婚後,還可以在一起嗎?米亞的回答是可以的!

隨著現在離婚率的越來越高,很多夫妻離婚後又復婚,有的呢,離婚後還住在一起!

我們這樣來說個例子吧

我有這麼一個朋友,叫小豆子和妻子雯雯半年前協議離婚,離婚的具體原因說是感情不和,反正是過不到一起了,誰看誰都不順眼。 協議離婚的時候,其他都好說,但是房子的問題讓兩人犯了難。雯雯認為自己嫁給小豆子十幾年,不說有功勞,苦勞最起碼也有吧,不能到最後落得個無處棲身。都快四十歲了,總不能帶著孩子回孃家住吧。 雖然兩人離婚了,小豆子也不想趕盡殺絕,讓雯雯一個女人流落街頭。但是,他也沒有地方住啊。出去租房子,經濟壓力也不小。商量來商量去,兩人最終達成協議,房子歸雯雯,但是小豆子在找不到新的住處時,還是先住在這裡。 離婚半年多了,小豆子也沒有解決房子的問題,就一直還和雯雯住在一起。倒也沒啥不方便,各做各的飯,各睡各的屋。“很多年輕人合租不就是這樣嗎?”對於朋友的不理解,小豆子就拿這句話解釋。 讓他覺得寬心的是,離婚後雖說還住在一起,但矛盾少了,也不吵架了。原來的一對冤家夫妻,現在倒真成了相安無事的鄰居了。

米亞想說的是,夫妻在一起久了就會有各種各樣的矛盾,然後離婚後,又想著對方這樣那樣的好,還是很是不捨!然後就又復婚到一起!

米亞的言論:遇到是緣,在一起不容易,什麼事情都多站到對方的角度去想,多為對方去考慮,少一些矛盾,多一些關懷,幸福美滿的家庭,一定會長長久久!


米亞vlog


作為一名心理諮詢師,我簡單談談自己的看法:

我接觸過很多求助的學員,他們在離婚之後,根本就沒辦法做到真正的分開;還是會出現一些離婚不離家的情況。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在一起的時候,雖然彼此有很多矛盾和衝突,但真正離婚分開那一刻,還是會想到對方的好。因為人們面臨真正失去的時候,都會心有不捨。而且,人的感性總大於理性,想要真正割捨一段感情,並非易事。

正因為如此,很多人在分分合合中,不斷的透支感情,消磨掉最後一點好感,最終,分道揚鑣。

我之前的一個朋友就是這樣,他老公婚後長期出軌女同事,被她抓包後離婚。離婚不久,前夫希望看在孩子的份上覆婚,那時,雙方家人極力撮合,她被迫同意。

但男方再次迴歸之後,他們的複合並不理想,之前沒有解決的問題,加上新的矛盾,導致兩人關係嚴重惡化。雖然生活在一起,天天都在冷戰。

說到這裡,我認為離婚後的夫妻,還是有機會可以再在一起的。

但是,必須有一個前提:那就是複合之前,兩人一定要去意識到之前感情中存在的種種問題,以及導致分手的根本原因。

只有意識到問題,並有針對性的做出改變和調整之後,才有可能避免之前的問題在感情中引發矛盾和分歧。

可不少人總是沒有勇氣去正視自身問題,尤其面臨徹底失去時,產生的複雜情緒,導致他們在迴避問題的情況下,繼續走到一起。這樣,只會導致矛盾繼續惡化,感情不斷陷入危機中。

人本來就是不斷變化的個體,所以,如果以前以為某種原因而分手,如果後期想要複合,也不是沒有可能,只是需要去意識到之前的錯誤,不斷改變,與過去的自己告別,才能開始新的生活和新的旅程。

我是楊孜,一個文藝與理性並存的情感諮詢師,內心敏銳,充滿力量。專注婚姻挽回、情感修復及個人成長等領域。如果你正在經歷情感困惑,請點擊頭像,我陪你一起面對。


楊孜情感諮詢


這是要破鏡重圓嗎?難道是離婚後悔了?還是有很多不割捨的東西呢?我覺得要是不復婚的情況下,還有什麼必要在一起呢?

一個鄰居的中年夫妻,兩口子經常的打架,最後不得已離婚了,但是房子是兩個人婚後買的,她們都想要房子,不想要錢,最後達成了協議,房子留給孩子,可是兩個人又誰也買不起房,所以還是生活在一個屋簷下,兩居室一人一屋,廚房共用。



但是事實上並沒有她們想象的那麼簡單,兩口子雖然離婚了,界限卻很難劃清。是妻子開始找的男朋友,還經常帶到家裡過夜,而且晚上還時常鬧出動靜出來,這讓前夫的心裡很不是滋味,於是前夫也找女朋友,本來是一家人,結婚變成了兩家人,誰也不願意吃虧搬出去。就這樣耗著。


在外人看來好似一個笑話一樣,但是這對曾經的夫妻也充滿了無奈,感情已經化為烏有,離婚了也成了陌路人,但是還是鉅額的房價讓他們還生活在同一屋簷下,這樣的在一起,我覺得很悲哀,因為兩個人每一天的心情都是難受的。


我是焱垚


離婚以後就是路人,你們還要生活在一起,那就是拼居。

不明白你們既然選擇離婚而不離床,為何要辦離婚手續?真把結婚離婚當兒戲了。

現實生活中絕大部分人選擇了離婚,就不可能跟前配偶有什麼瓜葛了,有的甚至變成了冤家對頭。當然離婚以後不一定要變成冤家對頭,可是那種藕斷絲連的方式也不可取。這樣對雙方都不利。會妨礙下一段婚姻的,對再婚的配偶也不公平。

現在社會上有極少數的夫妻為了買房避開限購和農村騙取宅基地而假離婚的人確實存在。他們名義上是離婚了,可離婚了卻沒有離床,照樣夜夜做夫妻,這是欺騙政府的行為,說白了是非法的。

也有極少數夫妻一方或雙方生活作風隨便,性生活開放。為了使偷情合法化而離婚的。他們的夫妻感情並沒有完全破裂,只是為了方便而把合法的夫妻關係變成了臨時夫妻。這種做法是不道德的。

我不知道你們是屬於何種情況,但要是感情沒破裂還是復婚吧。否則對社會影響和子女教育都會產生負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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