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女童被父親遺忘車內致死,女童家人認為幼兒園該負責,如何避免此類事情發生?

孔小惠


這個事情我覺得大多數還是這位父親的原因吧,心太大了,按常規的是,送女兒去上學,不是要對接給幼兒園老師後和女兒打個招呼再走的嗎,難道這位父親讓女兒一個人下車去上學,然後自己開車走了,所以女兒有沒有下車不知道?然後女孩家裡人為什麼要怪幼兒園呢,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孩子沒來應該給家長打個電話問問情況,這樣很快就能發現孩子了。其實,這樣的事情不再少數,校車很容易出現這種情況,家長或幼兒園在接送家長的過程中,一定要做好對接工作,家長和老師都應該進行點名或數一下孩子的出勤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聯繫,這樣保證類似事件的發生。


山東深泉學院


自己送孩子去上學,卻把孩子遺忘在車內,根本沒有檢查孩子是否已經下車,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還把主要責任歸結為幼兒園,這對嗎?

涉事父親當天早上接了一通電話,之後,並沒有檢查車內是否還有人,直接開走,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家長糾結的是園方沒有檢查小朋友是否已經到位,存在疏漏,管理不嚴也確有連帶責任,但是,現在最重要的不是去責問幼兒園,責問教育局,而是應該反思,自己的安全教育做到位了嗎?

其實,事情很加單,但要避免此類事件發生,父母應該要做到這幾點:

首先,凡事多個心眼

就像開車之前,總得做好一些準備工作或檢查吧,比如調好車後鏡,繫好安全帶等等,那用完車後,鎖車時,是不是也要檢查車窗有沒有鎖,車內的物品有沒有放好,有沒熄火,各個車門是否還能打開等,不放過任何一個死角,怎麼可能會出現這種事情?

其次, 平時多加強自我學習

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甚至生活中孩子會遇到哪些事故,要了解和學習一下,責任重於泰山,不容忽視,千萬不要等到出事的那天,才後悔,才想到要去彌補,世上沒有後悔藥。

再者,有空多陪陪孩子

讓孩子的性格變得開朗些。這個事件中,孩子被鎖車內,為何不拍窗呼叫?為何沒有發出任何的聲響?如果孩子平常比較活躍的話,應該會有意識地與父親對話,但可惜連呼叫機會都沒有。

安全,一個永恆的話題,警鐘長鳴,責任重於泰山。


教育新時論


曾不止一次看到過孩子忘在車裡被活活悶死的報道。每一次都讓人痛心不已,也一次次給我們敲響警鐘。從我姑娘上學坐我車,我第一件事情就是教給她生存技能:萬一自己從車裡出不去,第一時間就是拼命按喇叭,打雙閃。這樣引起別人注意,第二就是拼命砸車,我車內工具箱有破窗器,用最尖利的頭使勁擊打玻璃一角。

我曾經親自試驗夏天在車內的感受,盛夏,關閉車窗,在車內瞬間就有窒息感,大汗淋漓,呼吸困難。所以孩子被遺忘在車內,如果天氣炎熱,留給他們的機會並不多。這樣的悲劇幾乎每年都會發生。




一樁樁血的教訓,觸目驚心。大人的疏忽,造成孩子死亡!

監護不僅僅掛在嘴邊,它確實關乎被監護人的存亡。以往的事故中幼兒園難逃其咎。

這起案件與以往的不同之處就在於,以往大都是幼兒園司機將孩子忘在車內,這次是爸爸將孩子忘在了車內,沒錯,是親爸爸將自己孩子送了命。罪莫大焉!

我看過那段父親接受採訪的視頻,油頭粉面,髮型精緻,沒有悲慼,大言不慚!他接了個電話,於是一著急就把孩子給忘在車上了,按理說,他首先應該找那個打電話的人,才對!你根本沒有到幼兒園,和幼兒園有什麼關係?幼兒園和學校沒有提醒義務!!

這樣第一時間不是反思自己失誤,不投案自首,為自己行為負責,真心懺悔,求的在天之靈的女兒的寬恕,反而胡言亂語的家長也真是服了。

你說好好的孩子怎麼攤上了這麼個爹!

但本著生命第一的原則,拋開責任,只說關愛生命來說,我認為家校協同可以最大可能預防這類事情的發生!

1.首先應該建立點名簽到機制。孩子到沒到幼兒園老師應該及時在家長群裡進行通報。以便讓家長及時瞭解情況。當然對於家長群比較反感或家長比較忙,就比如這個忘了孩子的父親,估計也不會看。但這樣可以免除一部分責任!

2.教師應及時瞭解孩子情況。家長沒有送到校,應該請假,如果沒有請假,教師應該瞭解孩子情況。給家長打電話聯繫。

曾發生在山東青島一個教師拯救一家三口的事情。

 6歲男生早上沒來上課 班主任老師發現異常後追查到家及時挽救了3名煤煙中毒者。

峰峰的老師張曉冰發現他早上沒來上課,家長電話也打不通,就跟學生處主任田玉發一起去峰峰家查看,發現他跟爺爺奶奶煤煙中毒後趕緊開窗,將峰峰用被子包起來抱到外面,並撥打120將3人送往醫院。

一個教師救了學生一家三口。善莫大焉。

但我想提醒,家長也別把這樣的事情看成是理所當然。關鍵責任還是家長,學校管理精細嚴格,感謝的是學校和老師,別把這樣的提醒想當然。那樣老師真忙不過來!



任何的制度,都取決於用心!不用心再完美的制度都是白搭!

那個孩子的爸爸稍微用一下心,放下手機,也不至於此!

父母們,可長點心吧!


語文在線


據媒體報道,四歲的琪琪(化名)在湖南益陽市某幼兒園小班就讀,4月8日早上8點,由琪琪爸爸開車送孩子上幼兒園,在送孩子的中途,8:46分爸爸接了一個電話,還玩了一會兒手機,就忘了送孩子的事,然後將車開到修理廠,更忘了孩子還在車上,直接下車鎖車走人。直到下午放學,孩子媽媽去幼兒園接孩子時,才發現孩子並沒有被送到幼兒園。

一家人這才著急的找孩子,最終發現孩子在自家車後座上滿臉發紫,早已失去了生命體徵。從早期到被發現,孩子在車上足足呆了8個多小時,而當天益陽的氣溫接近30度,高溫憋悶,無人發現奪走一個四歲孩子花蕾般可愛的生命。

痛定思痛,這起悲劇,如果家長和幼兒園雙方再負責任一點,再養育、教育、監管孩子上再用心一點,這種悲劇完成可以避免。因此,為了避免此類事件發生,建議:

一、作為孩子的家長,一定要切實擔負起細心照顧孩子的責任。而且父母或爺爺、奶奶之間要互相提醒、監督,共同致力於保證孩子的生命安全萬無一失。

有些父母在照顧小孩子時,存在粗心,安全意識差的毛病,特別是有些父母玩著手機來,就忘了孩子的存在,或者父母因為忙於瑣事,疏忽了孩子的存在,而孩子安全無小事,一旦因對孩子照顧不周而造成嚴重後果,將後悔終生。

因此,希望父母雙方在照顧小孩子的時候,要互相提醒,比如,早起爸爸送寶寶上幼兒園,媽媽要在適時打個電話問問爸爸“孩子送到幼兒園了沒有?”這樣,多一分呵護和關心,就少一分危險發生。

二、教會孩子自我保護,自救的本領。

對小孩子的安全及自救教育是從小就應該建立的,不要認為孩子還小,跟他說他也不懂,如果家長安全自救教育做的到位的話,關鍵時刻孩子會脫離危險。

1、教會孩子遇到危險大聲呼救的能力。

遇事不要自顧自的哭,要善於向身邊人的大聲求救,這是最基本的自救常識,一定要讓孩子掌握。

2、教會孩子自救。

在身邊沒有人的情況下,要想辦法自救。比如熱了要脫衣服,渴了要渴水,如果被鎖在車裡可以找尖銳的東西砸玻璃、長按喇叭呼救、教會孩子從車內自行打開車門等等。安全教育不分大小,越小的孩子越應該加強安全教育。

三、家人要提前做好安全預防,為孩子的生命安全作好充足的準備,為安全保駕護航。

比如給孩子身上安裝定位儀,給孩子買電話手錶並教會孩子有問題給家長打電話等,隨時對小孩子保持聯繫。

現在已經是智能時代,要想隨時知道孩子的行蹤,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只要家長用心一點就可以辦到。

四、加強幼兒園的安全責任意識。

雖然孩子沒有送到幼兒園,但幼兒園如果責任心強一點,安全意識強一點,就應該每天檢查孩子的考勤,對沒有來學校的孩子及時和家長取得聯繫,確實孩子的安全,減少意外的發生。

總之,孩子安全無小事,請家長和老師們都多長點心吧,不要出了事才知道找原因,才知道後悔。希望悲劇不要再重演。


棟棟看電影


看到這樣的新聞,內心既憤怒又心痛!

心痛的是可憐的孩子,憤怒的是無恥的家長!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湖南益陽一名四歲的女童,4月8號早上被父親送去幼兒園,但是父親半路接了一個電話,粗心的父親接了一個電話,便忘了送孩子的事情。直接將車子開到汽車修理廠,丟下車子便走了。直到下午5點,女孩媽媽去幼兒園接孩子,方知道孩子不在學校。經過尋找,在自家汽車後座下找到了孩子,孩子卻早已失去了知覺。

益陽當天的最高溫度達到30°,不知道可憐的孩子在車內究竟掙扎了多久?

事情發生後,孩子的父親居然將矛頭指向學校與老師。他認為孩子一天沒有到學校,家長也沒有向老師請假,老師應該致電家長詢問原因。假如老師能及時打電話詢問,孩子不至於遇難。所以該家長向學校索賠鉅額賠償。他認為老師失職,學校也疏於管理。

看到此,姑蘇老師不禁要問:

你開車上路,可能會發生車禍,那麼你要不要告交警、公路部分失職?因為他們沒有通知你不要上路,上路會發生交通事故!你會不會在發生交通事故後去找交警索賠?

你吃米飯有可能會噎死,由於生產大米的農民沒有提醒你可能會被噎死,那麼你是否應該向生產大米的農民索賠?向賣大米給你的商家索賠?

你睡覺有可能從床上摔下來,你要不要向生產床的傢俱廠索賠呢?因為傢俱廠並沒有告訴你,你可能掉下床摔死!

諸如此類的不可思議的咄咄怪事,卻每每上演著。孩子溺水死亡,不去追求家長的監護人責任,卻要追究水務部門沒有在池塘邊豎立“水深危險、禁止游泳”的牌子。

這種不要臉的追責真的要不得!

法律上關於責任的認定,是要講究證據鏈的,也就是說“某種行為是否導致了某種行為的發生”?這位四歲女童的不幸,是誰直接造成的?顯然是由於這位父親的粗心,將孩子遺留在車內,因車內溫度的不斷升高,導致孩子中暑、脫水、窒息而死。他才是孩子死亡的罪魁禍首!而他不反思自己的失職,卻無恥的去追究學校和老師的責任。這是典型的推卸責任,更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非常可笑的是,當地教育主管部分介入調查後,居然也認為學校有責任。還賠償了3.2萬元的“人道主義救助”。我不知道此人道主義救助從何而來?

死者已矣!但推卸責任卻要不得!而我們卻更應該思考的是:如何避免此類悲劇的重演?

姑蘇老師認為:

從家長的角度應該對孩子照顧的更加細心些。

假如這位父親能更用心點,悲劇就不會發生;假如她的妻子能夠更關心些,打個電話問問孩子是否送到了?也許悲劇也不會發生。假如家長能夠做一些力所能及的防範措施,比如給孩子佩戴移動定位裝置,給孩子佩戴手錶電話,在孩子遇到緊急情況時,能夠及時求救。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

從孩子的角度,要教給孩子遇到危險時自救的本領。

比如,被困車內時,不要慌張,要想辦法敲窗或者拍窗引起別人的注意。或者在車內尋找硬物敲打車窗玻璃。千萬不要在那做無謂的哭泣。尤其是在大人下車時,要懂得叫爸爸、媽媽,提醒大人不要忘了自己。

從學校、教師的角度。

老師也需要時刻關注學生的狀況,要能夠及時的與學生家長保持溝通。雖然四歲的孩子沒有來上學,你沒有義務一定要打電話詢問,但有時候你的一個電話,也許就能使你少去很多麻煩,甚至能救人一命。

所以,我們應該未雨綢繆,而不是推卸責任!


姑蘇講堂


我覺得他爸就是故意殺人,他女兒在車上一點動靜都沒有嗎?至於會忘記?說明他爸平時根本不上心,我家孩子是我跟他爸的心頭肉!不可能,不可能會忘記孩子的存在,孩子雖小,但是在家裡存在感多強啊,少看一眼都不行!所以我覺得他爸就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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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四歲的琪琪(化名)在湖南益陽市某幼兒園小班就讀,4月8日早上8點,由琪琪爸爸開車送孩子上幼兒園,在送孩子的中途,8:46分爸爸接了一個電話,還玩了一會兒手機,就忘了送孩子的事,然後將車開到修理廠,更忘了孩子還在車上,直接下車鎖車走人。直到下午放學,孩子媽媽去幼兒園接孩子時,才發現孩子並沒有被送到幼兒園。

一家人這才著急的找孩子,最終發現孩子在自家車後座上滿臉發紫,早已失去了生命體徵。從早期到被發現,孩子在車上足足呆了8個多小時,而當天益陽的氣溫接近30度,高溫憋悶,無人發現奪走一個四歲孩子花蕾般可愛的生命。

痛定思痛,這起悲劇,如果家長和幼兒園雙方再負責任一點,再養育、教育、監管孩子上再用心一點,這種悲劇完成可以避免。因此,為了避免此類事件發生,建議:

一、作為孩子的家長,一定要切實擔負起細心照顧孩子的責任。而且父母或爺爺、奶奶之間要互相提醒、監督,共同致力於保證孩子的生命安全萬無一失。

有些父母在照顧小孩子時,存在粗心,安全意識差的毛病,特別是有些父母玩著手機來,就忘了孩子的存在,或者父母因為忙於瑣事,疏忽了孩子的存在,而孩子安全無小事,一旦因對孩子照顧不周而造成嚴重後果,將後悔終生。

因此,希望父母雙方在照顧小孩子的時候,要互相提醒,比如,早起爸爸送寶寶上幼兒園,媽媽要在適時打個電話問問爸爸“孩子送到幼兒園了沒有?”這樣,多一分呵護和關心,就少一分危險發生。

二、教會孩子自我保護,自救的本領。

對小孩子的安全及自救教育是從小就應該建立的,不要認為孩子還小,跟他說他也不懂,如果家長安全自救教育做的到位的話,關鍵時刻孩子會脫離危險。

1、教會孩子自救。

在身邊沒有人的情況下,要想辦法自救。比如熱了要脫衣服,渴了要渴水,如果被鎖在車裡可以找尖銳的東西砸玻璃、長按喇叭呼救、教會孩子從車內自行打開車門等等。安全教育不分大小,越小的孩子越應該加強安全教育。

2、家人要提前做好安全預防,為孩子的生命安全作好充足的準備,為安全保駕護航。

比如給孩子身上安裝定位儀,給孩子買電話手錶並教會孩子有問題給家長打電話等,隨時對小孩子保持聯繫。

現在已經是智能時代,要想隨時知道孩子的行蹤,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只要家長用心一點就可以辦到。

3、加強幼兒園的安全責任意識。

雖然孩子沒有送到幼兒園,但幼兒園如果責任心強一點,安全意識強一點,就應該每天檢查孩子的考勤,對沒有來學校的孩子及時和家長取得聯繫,確實孩子的安全,減少意外的發生。

總之,孩子安全無小事,請家長和老師們都多長點心吧,不要出了事才知道找原因,才知道後悔。希望悲劇不要再重演。


學緣課堂


自己把自己送去幼兒園四歲孩子忘掉丟車上死去,這樣的父親有隨見過?還好意思找幼兒園負責?真是世界上啥子人都有,沒見有這樣自己做錯事找他人負責的混蛋家廷!按正常情況說事,你這當父親的犯有過失殺人罪,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張brother95118541


孩子的監護人是家長

不是其他人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責任人

家長將孩子遺忘在自己的車內

不幸死亡

令人悲痛

事實證明家長的疏忽大意是造成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

有關方面應追究家長的責任

家長是否涉嫌過失殺人罪

不料該家長不埋怨自己

反咬一口

指責學校

有混淆視聽矇混過關之嫌

有關方法應徹查家長

故,依法處置

家長疏忽大意造成孩子死亡

不應逃脫法律的懲戒

凌遠長著


愛之育之


據媒體報道,四歲的琪琪(化名)在湖南益陽市某幼兒園小班就讀,4月8日早上8點,由琪琪爸爸開車送孩子上幼兒園,在送孩子的中途,8:46分爸爸接了一個電話,還玩了一會兒手機,就忘了送孩子的事,然後將車開到修理廠,更忘了孩子還在車上,直接下車鎖車走人。直到下午放學,孩子媽媽去幼兒園接孩子時,才發現孩子並沒有被送到幼兒園。

一家人這才著急的找孩子,最終發現孩子在自家車後座上滿臉發紫,早已失去了生命體徵。從早起到被發現,孩子在車上足足呆了8個多小時,而當天益陽的氣溫接近30度,高溫憋悶,無人發現奪走一個四歲孩子花蕾般可愛的生命。

[網友爆料截圖]

一個活潑可愛的四歲孩子沒了,一家人萬分悲痛,開始責怪幼兒園,為什麼孩子今天早上沒有去上幼兒園,而老師們卻連問一聲家長原因也不問?如果幼兒園的老師再負責任一點,這悲劇也不會發生啊。

琪琪的媽媽說,孩子所上的幼兒園是當地一所較著名的民辦幼兒園,一學期學費就上萬元,3個考看護十幾個孩子,卻沒有一個老師發現琪琪沒來幼兒園,更沒有一個信息向家長詢問孩子沒來幼兒園的原因,所以幼兒園有責任為孩子的死負責。

[死去的琪琪(化名)]

當地教育局在調查此事時發現,該孩子父親並沒有將孩子送到幼兒園,而是中途接了個電話後,思路被打亂,忘了送孩子的事就把車開到別的地方去了,所以幼兒園並不負主要責任,目前,幼兒園以答應賠償家長3.2萬元作為沒盡到該有的責任的補償。

痛定思痛,這起悲劇,如果家長和幼兒園雙方再負責任一點,再養育、教育、監管孩子上再用心一點,這種悲劇完成可以避免。因此,為了避免此類事件發生,小徐老師建議:

一、作為孩子的家長,一定要切實擔負起細心照顧孩子的責任。而且父母或爺爺、奶奶之間要互相提醒、監督,共同致力於保證孩子的生命安全萬無一失。

有些父母在照顧小孩子時,存在粗心,安全意識差的毛病,特別是有些父母玩著手機來,就忘了孩子的存在,或者父母因為忙於瑣事,疏忽了孩子的存在,而孩子安全無小事,一旦因對孩子照顧不周而造成嚴重後果,將後悔終生。

因此,希望父母雙方在照顧小孩子的時候,要互相提醒,比如,早起爸爸送寶寶上幼兒園,媽媽要在適時打個電話問問爸爸“孩子送到幼兒園了沒有?”這樣,多一分呵護和關心,就少一分危險發生。

二、教會孩子自我保護,自救的本領。

對小孩子的安全及自救教育是從小就應該建立的,不要認為孩子還小,跟他說他也不懂,如果家長安全自救教育做的到位的話,關鍵時刻孩子會脫離危險。

1、教會孩子遇到危險大聲呼救的能力。

遇事不要自顧自的哭,要善於向身邊人的大聲求救,這是最基本的自救常識,一定要讓孩子掌握。

2、教會孩子自救。

在身邊沒有人的情況下,要想辦法自救。比如熱了要脫衣服,渴了要渴水,如果被鎖在車裡可以找尖銳的東西砸玻璃等。

三、家人要提前做好安全預防,為孩子的生命安全作好充足的準備,為安全保駕護航。

比如給孩子身上安裝定位儀,給孩子買電話手錶並教會孩子有問題給家長打電話等,隨時對小孩子保持聯繫。

現在已經是智能時代,要想隨時知道孩子的行蹤,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只要家長用心一點就可以辦到。

四、加強幼兒園的安全責任意識。

雖然孩子沒有送到幼兒園,但幼兒園如果責任心強一點,安全意識強一點,就應該每天檢查孩子的考勤,對沒有來學校的孩子及時和家長取得聯繫,確實孩子的安全,減少意外的發生。

總之,孩子安全無小事,請家長和老師們都多長點心吧,不要出了事才知道找原因,才知道後悔。希望悲劇不要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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