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价、销售劣质商品!区市场监管局通报四起违法典型案件

春节以来,云岩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抬高价格、销售劣质商品、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了从严加强市场监管、震慑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件一:1月31日,云岩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贵阳云岩恒康盛世大药房进行检查,经查,贵阳云岩恒康盛世大药房销售的口罩有两种规格,其中“飘安”蓝色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称生产单位: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规格20个/包, 93包共计1860个,购进价格为2元/个,销售价为2.5元/个;“飘安”粉红色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称生产单位: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共6个,购进价格为2.5元/个,销售价为2.5元/个,现场无法提供涉案批次口罩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采购票据。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云岩区市场监管局于2月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件二: 2020年1月31日,我局工作人员对辖区贵阳云岩恒康百姓诊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位于贵阳市云岩区三桥南路9号筑城康家南苑16号楼1单元1层1号经营场所内,发现有医用一次性口罩三包,其中2个包装已拆封,生产厂家,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规格20个/包。生产许可编号: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40141号,产品注册编号豫械注准20192140044.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医疗器械进货来源及相关进货手续,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云岩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3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件三:2月1日,云岩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贵州顺安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一分店进行检查。经查,贵州顺安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一分店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生产厂家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规格为:20只/包),其进货价格为0.65元/个,对外销售价格为1.5元/个。根据口罩包装内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16日,生产批号为20200216,属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当事人共购进口罩10000个,已销售该批口罩8000个,1200个供公司员工使用,540个用于顾客购买药品时赠送使用。检查时还发现该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云岩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查获该批口罩共45个,于2月2日该案进行立案,2月4日召回问题口罩5160只,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件四:2月2日,云岩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举报对贵州顺安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七分店进行检查。经查,贵州顺安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七分店售卖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无进货票据、进货商资质。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云岩区市场监管局于2月2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来源: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岩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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