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二年級數學乘與乘以的區別需要嚴格區分嗎?

影jeany


當然要區別,雖然乘數與被乘數可以交換,

答案會相同,但乘與被乘意義是不同的。

如5×4是指有4個5,而4×5,則是5個4。


廣法居士


我是小學數學老師,正好剛教過二年級,我來給大家說說這個話題。

因為教材的變動,每每孩子們學到這部分內容的時候,就會有家長提出這樣的問題,因為它顛覆了我們以前的認知,家長們一時接受不了,屢屢對這個問題提出了質疑。我就給大家聊一下關於這個乘和乘以的問題。

小學二年級在上冊就引進了乘法的運算,求幾個相同加數的和,可以用加法也可以用乘法計算,這就給乘法進行了定位,它就是加法的簡便運算。

就像上面舉的例子,2+2+2+2=8 那麼按照過去的寫法必須寫成2×4=8表明有4個2相加是多少。那麼在算式中“2”叫被乘數,“4”叫乘數,讀作:2乘以4等於8.如果有的孩子馬虎,把它讀作:2乘4等於8.這可能就要遭到老師的批評了,在過去的教材裡“乘以”和“乘”區分的很是嚴格。

2乘以4和4乘2表達的都是一個意思,都表示4個2是多少,但是2乘4卻表示2個4是多少,寫成加法算式就是4+4=8,顯然和上面的加法不一樣。這都是過去的說法,是不是有的家長就給搞糊塗了,這塊學習的時候,有多少小孩子發愁掉眼淚,挨老師打的都有吧,不過現在教材改了,我們看看現在教材什麼定義的。

在新教材裡,不在強調“乘以”和“乘”,統統讀作“乘”,並且兩種答案都對。考試的時候寫其中任何一個答案都對。

這讓很多家長感覺很費解,怎麼可以這樣,孩子是學起來簡單了,但是家長覺得表示的意義不一樣呀。

有的家長舉例說:孩子們做操站隊,每行佔5位同學,共4行,那麼一共有多少名同學?

如果先寫加法算式就是:5+5+5+5=20(名)改寫成乘法就必須是:5×4=20(名)

如果照現在的寫法:4×5=20(名)也對。那麼有的家長說每行4名同學,共5行,和每行5位同學,共4行,意義根本不一樣,所以很不支持寫成4×5=20

其實我給家長朋友說,你們的理解是錯誤的。你們並沒有正確理解教材的真正含義。

朋友們看到我用筆勾畫的不分了嗎?不管是4×5還是5×4,數字5代表的意義並沒有改變,它依然是相同加數的個數,數字4依然是相同的加數。

我在舉個例子給大家說明下。

比如:小明去買筆記本,一個筆記本6元,小明買了5本,一共花了多少錢?

加法:6+6+6+6+6=30(元)

傳統教材:6×5=30(元)讀作:6乘以5或者5乘6。

現在的教材:6×5=30或5×6=30讀作:6乘5或者5乘6。

但是在現在的教材裡,不管數字6在前還是在後它都表示加法中的相同加數,一個筆記本的錢,5也是這樣,不管在前還是在後,它都表示相同加數的個數,買的筆記本的個數,這點並沒有改變,不然的話,將來學到除法孩子們學起來就費勁了。

教材這麼改動後,孩子接受起來很快,接受不了的是家長朋友們,因為過去的傳統的方法已經根深蒂固了。

其實這就是個約定俗成,沒有什麼對錯,我們國家5×8在過去就表示8個5是多少。

在外國人家就表示5個8是多少。

現在咱們的教材裡,說表示5個8是多少和說表示8個5是多少,這兩種答案都對。

再就是解決數學問題,拋開具體的數學環境去談數字代表的意義,也根本沒價值,必須針對具體的情景來才能談數字代表的具體意義。

在友情提示下,比如這種題:8+8+8+8+8=40,如果改寫成乘法就是:8X5=40或者是5x8=40,都對!但是它表示()個()相加。就必須寫成(5)個(8)相加。寫成(8)個(5)相加不對。

這是我對於這個問題的一點看法。不知道網友們有什麼疑問的嗎?如果有歡迎留言。我們一起來討論溝通。


淺淺的教育


有的朋友可能會覺得,由於交換律的存在,「乘」和「乘以」本來就是一樣的,沒有必要做這種區分,但這種說法其實是不對的。這就像我們讀一部偵探小說,假如我們知道兇手是管家,然後我們把整本書中的「管家」一詞全部替換成「兇手」,這部推理小說很可能會因此就變得沒有意思了。所以,這個問題其實本身不涉及數學,而是涉及到我們怎樣選擇教學的內容,選擇怎樣的教學思路。

在我看來,是否區分「乘」和「乘以」,這要看教科書在設計教學的內容的時候怎樣引入「乘法」。

舉個例子,假如一本教科書用長方形的面積(或者類似的,根據行和列數數人數)來幫助學生理解乘法,那麼在這種場合,不應該仔細區分「乘」和「乘以」。甚至教科書可以在一開始就引導學生把書本轉過90°,重新計算面積。這樣,在一開始就把交換律的思想引入進來,也就避免了「乘」和「被乘」的問題。

但假如一本教科書在組織教學的內容時,在引入乘法的時候,介紹的是「速度乘時間」「單價乘數量」「一袋蘋果有五個,五袋蘋果有幾個」……這類例子的時候,事先不「劇透」交換律也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因為學生們從直觀上來看,「速度」和「時間」本來就是完全不同的東西,怎麼可以把這二者的地位直接交換呢?先讓他們體會這種區別,再說明二者是統一的。

上面說的兩種情況都是理想狀態,假定學生實現沒有學過有關的內容。然而說了這麼多,實際的情況是,現在受過比較好教育的學生可能在幼兒園階段就學過乘法,也可能早就知道了交換律, 在這種場合,再強調「乘」和「乘以」的區別顯然就已經不合時宜了。


傅渥成


我是位初中數學老師,教書11年,對於數學我每天都會講一些解題技巧和學習方法,想學習數學的可以百度搜索“數學課堂百家號”。

小學二年級數學乘和乘以的區別需要嚴格區分嗎?

數學是邏輯性很強的學科,一字之差會影響邏輯的嚴謹,會影響說服力,會影響實際問題中的應用,說得誇張一點,這一字之差可能會產生蝴蝶效應。

(1)在學習之時一定要嚴格要求,嚴格區分。這個不光是學習應有的態度,如果學習數學不保持嚴謹的學習態度,對待知識得過且過,是不可以的。

(2)在用時可以不必非要咬文嚼字。對於任何知識的應用都要注意場合和對象,不要每時每刻都去較真。

歡迎大家百度搜索“數學課堂百家號”,每天學習數學解題方法。


考試預報


按理說要區分,但記不住。只知道都能乘和加法一樣,但對於除法減法就一定要區分,除以或者減以的都是被除,被減數。


黨書學


要嚴格區分。雖然在二年級的乘法算式裡,“乘”和“乘以”的最終答案一樣。但並不表示它們沒有區別,既然它們之間有區別,就需要從現在開始明確的告訴他們。不要等到以後需要區別的時候再來糾正。

區別

用舉例子的辦法來區別,有六袋蘋果,每袋蘋果十個,一共有多少個蘋果?

列式為10X6=60(個)——這個意義就是六個十。如果寫成6X10=60(個)——這個意義就是十個六。

所以他們的區別是很明顯。


傳奇人在


嚴格來說應該區別清楚,包括除和除以,但是因為工作關係認識非常多的教師,就這個問題我和很多的小學老師交流過很多次,在現行的教學大綱中,並沒有對此要求,包括除和除以,至是要求除數 被除數的區分。 在教學中也避開乘和乘以,除和除以的教學,考試中也不會出現。如果有學生非要問,只是解答,乘和乘以只是因數變化,但是不影響計算過程和解題思路, 除和除以只是區別除數和被除數,某種程度,這兩種說法已經不符合現在教育的要求,只要搞清因數 除數 被除數就可以了,不要去糾結這些東西,糾結的越多 越糊塗。


V那個9


現在小學課本里面已經去掉乘以這種說法了,2*6就讀作 2乘6,因為乘法滿足交換律,交換因數的位置,積不變,所以為了方便,取消了被乘數和乘數的區分,統一用因數代替,也取消了乘以的說法,用乘代替。

當然在應用題計算中,不同的量表示的含義不同,交換因數位置,對算式的表述也不同,但結果是相同的。


浮生若夢7330679189870


這個主要目標是讓學生掌握兩個因數之間的主次關係。被乘數與乘數表示的意義,兩數的來龍去脈,讓學生能夠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我認為對從小培養孩子的思維,認識事物規律等還是有一定的幫助的。


有靈通


現在小學只有乘,沒有乘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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