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正月十五不能住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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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們這裡沒這個習俗,而是說結婚三年之內不能在婆家過。看了婆家燈死公公。

我想這許是為女人著想,在婆家又忙又累又壓抑,找個託詞回孃家吧![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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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了那個新聞心裡很氣憤,還好我家這邊沒有這樣奇怪的習俗。一般只有思想比較守舊中老年人才會信這個吧,年輕人一般不會信了,何況這個本來就是不太好的,今天的人們不用去傳承。我在另個問題中也看到有人回答不能接受這樣的風俗的,而且後面評論的人絕大部分也是不接受的,沒想到居然有個人說這個風俗有道理,我覺得很意外,隨便回了句“現在年輕人咋還信這個”,被那個槓精追著罵,說話很難聽。也不知道那人是男是女,他還說他會教他女兒大年初二再回孃家,真是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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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正月十五不能住孃家?

元宵節是繼春節之後的又一重要傳統節日,在每年正月十五又稱上元節,小正月,元夕或燈節。

這個節日與其他節日相比有一點非常特殊,在幾千年封建社會,年輕女子是不能隨意出門拋頭露面的,唯有元宵節的時候可以出門娛樂。

元宵節起源於漢代,據說漢文帝時為平呂而設,公元前一百八十年,大臣周勃,陳平,掃除了呂氏家族的勢力,擁立漢文帝劉恆登基,因為漢文帝登基的這一天,正是正月十五值得紀念,因此劉恆大赦天下,與民同樂,以後每到這一天的晚上,皇帝都要出宮遊玩,張燈結綵,與民同樂以示慶賀。

因為那時人們把正月還叫圓月,把夜晚叫“宵”,所以叫元宵節到後來司馬遷創立《太初曆》時,把元宵節定為重大的節日。

在舊社會有許多老例言傳至今,使得嫁出去的姑娘不能回家過年,不過現在這些封建習俗已經逐漸退出人們的關注。

1.迷信觀念認定認為已逝的老祖宗從天上回家享受供奉。

2.老祖宗如果看到家裡有,“外人”,就不願進家了。

3.已婚的女人被認為是“外人”。

4.所以已婚的女人不能在家裡過除夕,還有初一。

這個規矩在舊社會是特別嚴格的,違反了就是大不敬,新社會人們雖然不信鬼神,但仍然較嚴格的遵守著。

[民間的習俗,眾多不一樣的視角,有不一樣的觀念,千百年來老百姓們也十分遵循,甚至不敢冒犯,生怕給自身帶來不吉祥的預兆,有朋友說反應初一十五不能回孃家,這也是很多地方的十分禁忌的一項民風。]所以在正月十六,才有接閨女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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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個民俗,確實全國好多地方都有。但我認為,這個風俗對於當下不太適用,完全不用理會。如果會影響家庭和睦,您自己適度拿捏就可以了,哄老人開心,也算是盡孝道,如果老人執意,按他們的意思辦就是了。

個人分析,原因如下:

1、先給您說個最真實的原因,也充分體現著我國古代男女不平的制度,女人沒有地位。許多地方,正月初二,女子回孃家,一直到正月十五不過夜,回婆家、這是為啥?稍微想想就知道了,原因很邪惡,因為婆婆嫌你過年在家吃東西,啥也不幹,所以別在我們家待著,要吃就回孃家吃去。過年,家裡都沒什麼活幹,婆婆看你光吃不幹,十分的不爽,所以趕緊走。過了十五,有的地方都能開始幹農活了,家裡也該收拾收拾了,過年吃的肉差不多也吃完了,所以,你趕緊回來,家裡還有好多活讓你幹呢。你回孃家那麼久了,還不趕緊回來。我就問您,生不生氣,封建社會,大部分家庭就是這個樣子滴。

2、古代認為,女兒嫁出去,就是“外人”了,年三十兒、初一、十五都是大日子,你不是自家人,自然不能在場。還有說三十兒老祖宗回家,看見外人了,就不願意進門了。

3、還有正月十五不看孃家燈的說法,也就是不過夜,還是因為你是外人,看了家裡一年都不旺財,都走黴運。甚至還有說正月十五看孃家燈死公公的說法,更屬無稽之談,這個確實不像“正月剃頭死舅舅”還有個正經來歷,跟本就沒啥歷史典故,說白了,還是找理由讓你回婆家幹活。

綜上,我認為,第一種原因是最貼近實際的,其他原因一笑了之即可。我還是那句話,有些習俗不必墨守成規,需結合實際情況,但是孝道還是很重要的,如果家裡老人真的不願意,也跟他講不通道理,千萬別因此造成家庭不和睦,畢竟,家和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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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前傳統觀念上,元宵節是不能回孃家的。

因為元宵節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日,在傳統觀念上媳婦回孃家舉家不團圓。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孃家,正月十六回孃家。以便照顧到婚姻雙方的團圓喜慶。鹿邑縣有“正月十六請(閨女),二月二送,一輩子不生病”的俗語。初一十五不能回孃家,這個規矩在舊社會特別是農村是很嚴格的,違反了就是大不敬。新社會人們雖然不相信鬼神,但是仍然比較嚴格的遵守著。如果由於某種特別的原因,已婚女兒在家裡過年,那可能父母、家人包括自己都會不高興,這也是一種沿襲已久,而且可能還要執行很長時間的文化現象。就是這樣一個個的風俗、傳統、甚至陋習,合起來組成了年!

不過現在新社會沒有那麼多的講究,可以一家人一塊熱鬧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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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五,又叫上元節,古代時是個祈禱豐收的節日,這一天一般要吃五穀飯,喝聰耳酒,一般需要全家人圍座一起吃團年飯,人越全越好。上元節一般要點燈敬佛,十五點燈十七滅,龍燈、花燈、燈謎等等各種慶祝,大家共同祈禱今年風調雨順、人壽年豐。兒媳婦也算是自己家裡的人,所以一般要把媳婦接回來一起過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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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個月圓日,恐媳婦回孃家舉家不團圓。河南一帶正月十五也禁忌回孃家看燈以外,還忌祭灶,正月初一回孃家。因為女不祭灶,所以祭灶日亦不叫閨女回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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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生產力低下,怕姑娘賴著不走,過去基本都是兒子和父母住一起,姑娘一旦出嫁,就算是婆家的人了,很多地方尤其是北方地區,出嫁的姑娘稱為“姑奶子”,姑奶子回孃家屬於貴客,從到家起,孃家人要像貴客一樣熱情招待,需要有酒有菜有人陪,要讓姑娘充分體驗孃家人的思念和關懷。由於古時侯生產力不發達,說白了,過年一般吃的都是上年的生產節餘,每家每戶都沒有多少剩餘,婆家為了體會孃家人招待的辛苦,一般在正月十五之前,就把媳婦接回來,以免孃家人每天勞動破費,這也是古人思維的細膩之處。所謂的正月十五不看孃家燈,這其中的燈有另一層意思,就是‘蹬’的意思,婆家人一般在兒子陪媳婦回孃家前要囑咐媳婦,回了孃家多住些天,但是不要等十五了,看到孃家的燈,其實是隱喻著說,多待兩天,但別一直呆到正月十五,孃家人把你往外蹬,面子上就不好看了,哈哈……

當然現在基本上吃喝都不是問題,姑娘願意在孃家呆多久,孃家人都是歡迎的。所以大家也不要太過迷信。

有的地方有說法是,出嫁的姑娘看了孃家燈,對自己公公不利。其實是這樣解釋的:自己的女兒從婆家回來看望自己,一般都是呆上個三天兩早晨的,就要回婆家,第一是省去父母兄弟們的辛苦招待,二是也要回家幫助招待自己家裡的來人去客,如果女兒呆到正月十五還不願意回婆家去,女方的父母就會認為是否婆家待自己的女兒不好?否則女兒怎麼會留戀孃家呢?由於古時侯一般是公公當家,女方的父母就會怪罪男方的當家人,也就是老公公。這也就是對公公不利說法的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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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們認為出嫁的姑娘正月十五回孃家,對自己的公公不利。

其實之所有有這種思想,主要的就是因為,在我們國家的古代,也都是屬於公公當家,而自己的女兒從婆家回來看望自己,如果呆久了那麼,女方的父母就會認為是不是婆家待自己的女兒,這個時候孃家人就會怪罪男方的當家人,也就是老公公。

當然了,在我們的民間也是有正月十五忌看孃家燈的這個說法的,出嫁的媳婦元宵節不能在孃家住,後來演變成不能看孃家的燈,也不能看婆家的燈,要躲到親戚家去住,後來這一習俗也流傳到漢族。

所以說,在正月十五元宵節也就有了不可以在孃家過夜的說法的。


拾緣文


這其實是農村的一種迷信說法。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裡,正月十五是一年的第一個月圓日,如果出嫁的女人回孃家,會對孃家有不好的影響,會讓孃家人舉家都不團圓。我們中國的傳統文化博大精深,每個地方、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生活習俗。我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好的生活習俗會被沉澱下來得到發展,不好的會逐漸被摒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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