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


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

甲申輪到他的第五個週期,今年是明朝滅亡的第三百週年紀念了。

明朝的滅亡認真說並不好就規定在三百年前的甲申。甲申三月十九日崇禎死難之後,還有南京的弘光、福州的隆武、肇慶的永曆,直至前清康熙元年(一六六二)永曆帝為清吏所殺,還經歷了一十八年。臺灣的抗清,三藩的反正,姑且不算在裡面。但是一般史家的習慣上是把甲申年認為是明亡之年的。這倒也是無可無不可的事情。因為要限於明室來說吧,事實上它久已失掉民心,不等到甲申年,早就是僅存形式的了,要就中國來說吧,就在滿清統治的二百六十年間一直都沒有亡,抗清的民族解放鬥爭一直都是沒有停止過的。

然而甲申年總不失為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歷史年。規模宏大而經歷長久的農民運動,在這一年使明朝最專制的王權統治崩潰了,而由於種種的錯誤卻不幸換了異族的入主,人民的血淚更潛流了二百六十餘年。這無論怎樣說也是值得我們回味的事。

在歷代改朝換帝的時候,亡國的君主每每是被人責罵的。崇禎帝可要算是一個例外,他很博得後人的同情。就是李自成登極詔裡面也說:“君非甚暗,孤立而煬蔽恆多,臣盡行私,比黨而公忠絕少。”不用說也就是“君非亡國之君,臣皆亡國之臣”的雅化了。其實崇禎這位皇帝倒是很有問題的。他彷彿是很想有為,然而他的辦法始終是沿走著錯誤的路徑,他在初即位的時候,曾經發揮了他的“當機獨斷”,除去了魏忠賢與客氏,是他最有光輝的時期。但一轉眼間依然依賴宦官,對於軍國大事的處理,樞要人物的升降,時當是朝四暮三,輕信妄斷。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歲月,但只看見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無所措。對於老百姓呢?雖然屢次在下罪己詔,申說愛民,但都是口惠而實不至。明史批評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剛而尚氣。任察則苛刻寡恩,尚氣則急劇失措”。這個論斷確是一點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禎的運氣也實在太壞,承萬曆天啟之後做了皇帝,內部已腐敗不堪,東北的邊患又已經養成,而在這上面更加以年年歲歲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災、蝗災,二年二十六日有馬懋才《備陳大飢疏》,把當時陝西的災情敘述得甚為詳細,就是現在讀起來,都覺得有點令人不寒而慄:

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苦焦。八九月間,民爭採山間蓬草而食。其糙類糠皮,味苦而澀,食之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以為食,無可稍緩其死。迨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其山中石塊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

民有不甘於食石而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遺矣。……

最可憫者,如安塞城有殮埋之處,每日必棄一二嬰兒於其中。有號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糞土者。至次晨,所棄之子已無一生,而又有棄子者矣。

更可異者,童稚輩及獨行者,一出城外便無跡蹤。後見門外之人,析人骨以為薪,煮人肉以為食,始知前之人皆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數日後面目赤腫內發燥熱而死矣。於是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許矣。……有司束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僅存之遺黎,止有一逃耳。此處逃之於彼,彼處復逃之於此。轉相逃則轉相為盜,此盜之所以遍於秦中也。

總秦地而言,慶陽延安以北,饑荒至十分之極,而盜則稍次之;西安漢中以下,盜賊至十分之極,而饑荒則稍次之。(見《明季北略》卷五)

這的確是很有歷史價值的文獻,很扼要地說明了明末的所謂流寇的起源,同隸延安府籍的李自成和張獻忠輩就是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先後起來了的。

饑荒誠然是嚴重,但也並不是沒有方法救濟。饑荒之極,流而為盜,可知在一方面有不甘餓死鋌而走險的人,而在另一方面也有不能餓死,足有誨盜的物資積蓄者。假使政治是開明的,那麼挹彼注此,損有餘以補不足,儘可以用人力來和天災抗衡,然而卻是“有司束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這一句話已經足夠說明:無論是饑荒或盜賊,事實上都是政治所促成的。

這層在崇禎帝自己也很明白,十年閏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時的罪己詔上又說得多麼的痛切呀:

……張官設吏,原為治國安民。今出仕專為身謀,居官有同貿易。催錢糧先比火耗,完正額又欲羨餘。甚至已經蠲免亦悖旨橫徵,饞議繕修,乘機自潤,或召買不給價值,或驛路詭名轎抬。或差派則賣當殊食,或理讞則以直為枉。阿堵違心,則敲樸任意。囊橐既富,則奸慝可容。撫按之薦劾失真,要津之譭譽倒置。又如動戚不知厭足,縱貪橫於京畿。鄉官滅棄防維,肆侵凌於閭里。納無賴為爪牙,受奸民之投獻。不肖官吏,畏勢而曲承。積惡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誰能安居!(《明季北略》卷十三)

這雖不是崇禎帝自己的手筆,但總是經過他認可後的文章,而且只有在他的名義下才敢於有這樣的文章。文章的確是很好的。但對於當時政治的腐敗認識得既已如此明瞭,為什麼不加以徹底的改革呢?要說是沒有人想出辦法來吧,其實就在這下罪己詔的前一年(崇禎九年)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項相當合理的辦法,然而卻遭了大學士們的反對,便寢而不行了。《明季北略》卷十二載有錢士升《論李璡蒐括之議》,便是這件事情:

四月,武生李王進奏政治在足國,請蒐括臣家助餉。大學士錢士升擬下之法司,不聽。士升上言曰:“比者藉端亻倖進,實繁有徒。而李王進者乃倡為縉紳豪富報名輸官,欲行手實籍沒之法。此衰世亂政,而敢陳於聖人之前,小人無忌憚一至於此!且所惡於富者兼併小民耳,郡邑之有富家,亦貧民衣食之源也。以兵荒之故歸罪富家而籍沒之,此秦始皇所不行於巴清,漢武帝所不行於卜式者也。此議一倡,亡命無賴之徒,相率而與富家為難,大亂自此始矣。”已而溫體仁以上欲通言路,竟改擬,上仍切責士升,以密勿大臣,卻欲要譽,放之已足,毋甯汲汲。……

這位李王進,在《明亡述略》作為李璉,言“李璉者,江南武生也,上書請令江南富家報名助餉,大學士錢士升加以駁斥”云云。這位武生其實倒是很有政治的頭腦,可惜他所上的“書”全文不可見,照錢士升的駁議看來,明顯的他恨“富者兼併小民”,而“以兵荒之故歸罪富家”。這見解倒是十分正確的,但當時一般的士大夫都左袒錢士升。錢受“切責”反而博得同情,如御史詹爾選為他抗辯,認為“輔臣不過偶因一事代天下請命”。他所代的天下豈不只是富家的天下,所請的命豈不只是富家的命嗎?已經亡了國了,而撰述《明季北略》與《明亡述略》的人,依然也還是同情錢士升的。但也幸而有他們這一片同情,連帶著使武生的言論還能有這少許的保存,直到現在。

“蒐括臣宰”的目的,在李武生的原書,或者不僅限於“助餉”吧。因為既言到兵與荒,則除足兵之外尚須救荒。災民得救,兵食有著,寇亂決不會蔓延。結合明朝全力以對付胡虜,滿清入主的慘局也決不會出現了。然而大學士駁斥,大皇帝擱置,小武生僅落得保全首領而已。看崇禎“切責士升”,淺識者或許會以為他很有志於採納李武生的進言,但其實做皇帝的也不過採取的另一種“要譽”方式,“放之已足”而已。

崇禎帝,公平地評判起來,實在是一位十分“汲汲”的“要譽”專家。他是最愛下罪己詔的,也時時愛鬧減膳、撤樂的玩藝。但當李自成離開北京的時候,卻發現皇庫扃鑰如故,其“舊有鎮庫金積年不用者三千七百萬錠,錠皆五百(十?)兩,鐫有永樂字”(《明季北略》卷五)。皇家究竟不愧是最大的富家,這樣大的積餘,如能為天下富家先,施發出來助賑助餉,儘可以少下兩次罪己詔,少減兩次御膳,少撤兩次天樂,也不至於鬧出悲劇來了。然而畢竟是叫文臣做文章容易,而叫皇庫出錢困難,不容情的天災卻又好象有意開玩笑的一樣,執拗地和要譽者調皮。

所謂流寇,是以旱災為近因而發生的,在崇禎元二年間便已蹶起了。到李自成和張獻忠執牛耳的時代,已經有了十年的歷史。流寇都是鋌而走險的饑民,這些沒有受過訓練的烏合之眾,在初,當然抵不過官兵,就在姦淫擄掠、焚燒殘殺的一點上比起當時的官兵來更是大有愧色的。十六年,當李、張已經勢成燎原的時候,崇禎帝不時召對群臣,馬世奇的《廷對》最有意思:

今闖、獻並負滔天之逆,而治獻易,治闖難。蓋獻人之所畏,闖人之所附。非附闖也,苦兵也。一苦於楊嗣昌之兵,而人不得守其田園。再苦於宋一鶴之兵,而人不得有其室家。三苦於左良玉之兵,而人之居者、行者,俱不得安保其身命矣。賊知人心之所苦,特借“剿兵安民”為辭。一時愚民被欺,望風投降。而賊又為散財賑貧,發粟賑饑,以結其志。遂至視賊如歸,人忘忠義。其實賊何能破各州縣,各州縣自甘心從賊耳。故目前勝著,須從收拾人心始。收拾人心,須從督撫鎮將約束部位,令兵不虐民,民不苦兵始。(《北略》卷十九)

這也實在是一篇極有價值的歷史文獻,《明史·馬世奇傳》竟把它的要點刪削了。當時的朝廷是在用兵剿寇,而當時的民間卻是在望寇“剿兵”。在這剿的比賽上起初寇是剿不過兵的,然而有一點佔了絕對的優勢,便是寇比兵多,事實上也就是民比兵多。在十年的經過當中,殺了不少的寇,但卻增加了無數的寇,寇在此剿中也漸漸受到了訓練,無論是在戰略上或政略上。官家在徵比蒐括,寇家在散財發糧,戰鬥力也漸漸優劣易位了。到了十六年再來喊“收拾人心”,其實已經遲了,而遲到了這時,卻依然沒有從事“收拾”。

李自成的為人,在本質上和張獻忠不大相同,就是官書的《明史》都稱讚他“不好酒色,脫粟粗糲,與其下共甘苦”。看他的很能收攬民心,禮賢下士,而又能敢作敢為的那一貫作風,和劉邦、朱元璋輩起於草澤的英雄們比較一下,很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氣概。自然也是艱難玉成了他。他在初發難的十幾年間,只是高迎樣部下的一支別動隊而已。時勝時敗,連企圖自殺都有過好幾次,特別在崇禎十一二年間是他最危厄的時候。直到十三年,在他才來了一個轉機,從此一帆風順,便使他陷北京,覆明室,幾乎完成了他的“大順朝”的統治。

這一個轉機也是由於大災荒所促成的。

自成在十一年大敗於梓潼之後,僅偕十八騎潰圍而出,潛伏於商洛山中。在這時張獻忠已投降於熊文燦的麾下。待到第二年張獻忠回覆舊情,自成趕到谷城(湖北西北境)去投奔他,險些兒遭了張的暗算,弄得一個人騎著騾子脫逃了。接著自成又被官兵圍困在巴西魚腹諸山中,逼得幾乎上吊,但他依然從重圍中輕騎逃出,經過鄖縣、均縣等地方,逃入了河南。這已經是十三年的事。在這時河南繼十年、十一年、十二年的蝗旱之後,又來一次蝗旱,鬧到“人相食,豆根俱盡,土寇並起”(《烈皇小識》)。但就要說真的沒有米穀嗎?假使是那樣,那就沒有“土寇”了。“土寇”之所以並起,是因為沒有金錢去掉換高貴的米穀,而又不甘心餓死,便只得用生命去掉換而已。“鬥谷萬錢,饑民從自成者數萬”(《明史·李自成傳》),就這樣李自成便又死灰復燃了。

這兒是李自成勢力上的一個轉機,而在作風上也來了一個劃時期的改變。十三年後的李自成與十三年前的不甚相同,與其他流寇首領們也大有懸異。上引馬世奇的廷對,是絕好的證明,勢力的轉變固由於多數饑民之參加,而作風的轉變在各種史籍上是認為由於一位“杞縣舉人李信”的參加。這個人在《李自成傳》和其他的文獻差不多都是以同情的態度被敘述著的,想來不會一定是因為他是讀書人罷。同樣的讀書人跟著自成的很不少,然而卻沒有受著同樣的同情的。我現在且把《李自成傳》上所附見的李信入夥的事蹟摘錄在下邊。

杞縣舉人李信者,逆案中尚書李精白子也。嚐出粟賑饑民,民德之。曰:“李公子活我”。會繩伎紅娘子反,擄信,強委身焉。信逃歸。官以為賊,囚獄中。紅娘子來救,饑民應之,共救信。

盧氏舉人牛金星,磨勘被斥。私入自成軍,為主謀。潛歸,事洩,坐斬;已,得末減。

二人皆往投自成,自成大喜,改信曰巖。金星又薦卜者宋獻策,長三尺餘。上讖記雲:“十八子當主神器”,自成大悅。

巖因說曰:“欲取天下以人心為本,請勿殺人,收天下心”。自成從之,屠戮為減。又散所掠財物賑饑民,民受餉者不辨巖、自成也。雜呼曰:“李公子活我”。巖復造謠詞曰:“迎闖王,不納糧”,使兒童歌以相煽。從自成者日眾。

這節文字敘述在十三年與十四年之間,在明史的纂述者大約認為李、牛、宋之歸自成是同在十三年。《明亡述略》的作者也同此見解,此書或許即為《明史》所本。

當是時(十三年)渭南大旱,其饑民多從自成。舉人李信、牛金星即於此時歸,後卜者宋獻策陳圖識,言“十八子當主神器”,李信因說自成,曰:“欲取天下以人心為本,請勿殺人,以收天下心。”自成大悅,命更名為巖,甚信任之。

然而牛、宋的歸自成其實是在十四年四月,《烈皇小識》和《明季北略》,敘述得較為詳細。《烈皇小識》是這樣敘述著的:

十四年四月,自成屯盧氏。盧氏舉人牛金星來歸。又薦卜者宋獻策,獻策長不滿三尺。見自成,首陳圖讖雲:“十八孩兒兌上坐,當從陝西以得天下。”自成大喜,奉為軍師。

《明季北略》另述得更詳細,卷十七《牛宋投歸自成》條下雲:

在辛巳(十四年)四月河南盧氏縣舉人牛金星,因有罪,貶戍邊。李巖薦其有才略,金星遂歸自成。自成以女妻之,授以右相。或雲:“金星天啟丁卯舉人,與巖同年,故薦之。”金星引故知劉宗敏為將軍,又薦衛士宋獻策,獻策,河南永城人,善卜天數。初見自成,即出一數進曰:“十八孩兒當主神器。”自成大喜,拜軍師。獻策面狹而長,身不滿三尺,其形如鬼,右足跛,出入以杖自扶。群呼為“宋孩兒。”一雲浙人,精於六壬奇門遁法及圖讖諸卜學。自成信之如神。餘如拔貢顧君恩等亦歸自成,賊之黨羽益眾矣。”

牛、宋歸自成之年月與《烈皇小識》所述同,宋出牛薦,牛出李薦,則李之入夥自當在宋之前。惟關於李巖入夥,《北略》敘在崇禎十年,未免為時過早。

“李巖,開封府人。天啟七年甲卯孝廉,有文武才。李牟,庠士。××進士。世稱巖為“李公子”。家富而豪,好施尚義。

時頻年旱飢,邑令宋某催科不息,百姓苦之。巖進言:勸宋暫休徵比,設法賑濟。宋令曰:“楊閣部(按指兵部楊嗣昌)飛檄雨下,若不徵比,將何以應?至於賑濟饑民,本縣錢糧匱乏,止有分派富戶耳。”巖退,捐米二百餘石。無賴子聞之,遂糾眾數十人譁於當室,引李公子為例。不從,即焚掠。有力者求令出示禁止,宋乃不悅巖,即發牒傳諭:“速速解放,各圖生理,不許借名求賑,恃眾要挾,如違,即系亂民,嚴拿究罪。”饑民擊碎令牌。群集署前,大呼曰:“我吾輩無米終須餓死,不如共掠。”

宋令急邀巖來議。巖曰:“速諭暫免徵催,並勸富室出米,減價官糶,則亂可及止也”。宋從之。眾曰:“吾等姑去,如無米,常再來耳。”宋聞之而懼,謂巖發粟市恩,以致眾叛,倘異日復至,其奈之何?遂申報按察司雲:“舉人李巖圖謀不軌,私散家財,收買眾心,以圖大舉。打差辱官,不容比較。恐滋蔓難圖,禍生不測,乞申撫按,以戢奸宄,以靖地方。”按察司據縣申文撫按,即批宋密拿李巖監禁,毋得輕縱。宋遂拘李巖下獄。

百姓共怒曰:“為我而累李公子,忍乎?”群赴縣殺宋,劫巖出獄。重犯具釋,倉庫一空。巖請眾曰:“汝等救我,誠為厚意。然事甚大,罪在不赦。不如歸李闖王,可以免禍而致富貴。”眾從之。巖遣弟牟率家先行,隨一炬而去。城中止餘衙役數十人及居民二三百而已。

巖走自成,卻勸假行仁義,禁兵淫殺,收人心以圖大事。自成深然之。巖復薦同年牛金星,歸者甚眾,自成兵勢益強。巖遣黨偽為商賈,廣佈流言,稱自成仁義之師,不殺不掠,又不納糧。愚民信之,惟恐自成不至,望風思降矣。

予幼時聞賊信急,鹹雲:“李公子亂”而不知有李自成。及自成入主,世猶疑即李公子,而不知李公子乃李巖也。故詳志之。

這是卷十三《李巖歸自成》條下所述,凡第十三卷所述均崇禎十年事,在作者自以李巖之歸自成是在這一年了。但既言“頻年旱飢”,與十年情事不相合。宋令所稱“楊閣部飛檄雨下”亦當在楊嗣昌於十二年十月“督師討賊”以後。至其卷二十三《李巖作勸賑歌》條下雲:

李巖勸總(宋)令出諭停徵:崇禎八年七月初四日事。又作《勸賑歌》,各家勸勉賑濟,歌曰:“年來蝗旱苦頻仍,嚼齧禾苗歲不登。米價升騰無數倍,黎民處處不聊生。草根樹皮權充腹,兒女呱呱相向哭。釜甑塵飛炊煙絕,數日難求一餐粥。官府徵糧縱虎差,豪家索債如狼豺。可憐殘喘存呼吸,魂魄先歸泉壤埋。骷髏遍地積如山,業重難過飢餓關。能不教人數行淚,淚灑還成點血斑?奉勸富家同賑濟,太倉一粒恩無既。枯骨重教得再生,好生一念感天地。天地無私佑善人,善人德厚福長臻。助貧救乏功勳大,德厚流光裕子孫”。

看這開首一句“年來蝗旱苦頻仍”,便已經充分地表現了作品的年代。河南蝗旱始於十年,接著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均蝗旱併發,八年以前,河南並無蝗旱的記載。因此所謂“崇禎八年”斷然是錯誤,據我揣想,大約是“庚辰年”的蠹蝕壞字,由抄者以意補成的吧。勸宋令勸賑既在庚辰年七月初四,入獄自在其後,被紅娘子饑民的劫救,更進而與自成合夥,自當得在十月左右了。同書卷十六《李自成敗而復》一條下雲:“庚辰(十三年)十二月自成攻永甯陷之。殺萬安王朱[],連破四十八寨,遂陷陽,眾至數十萬。李巖為之謀主。賊每剽掠所獲,救濟饑民,故所至威勢益盛”。在十三年底,李巖在做自成的謀主,這倒是可能的事。

李巖無疑早就是同情於“流寇”的人,我們單從這《勸賑歌》裡面便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傾向。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他說到“官府徵糧縱虎差,豪家索債如狼豺”,而卻沒有說到當時的“寇賊”怎樣怎樣。他這歌是拿去“各家勸勉”的。受了罵的那些官府豪家的虎豹豺狼,一定是忍受不了,宋令要申報他“圖謀不軌”,一定也是曾經把這歌拿去做了供狀的。

紅娘子的一段插話最為動人,但可惜除《明史》以外目前尚無考見。最近得見一種《剿闖小史》是乾隆年間的抄本,不久將由說文社印行。那是一種演義本的小說,共十卷,一開始便寫“李公子民變聚眾”,最後是寫到“吳平西孤忠受封拜”為止的。作者對於李巖也頗同情,所敘事蹟和《明季北略》相近,有些地方據我看來這是《北略》抄襲了它。《小史》本系稗官小說,不一定全據事實,但如紅娘子的故事是極好的小說材料,而《小史》中也沒有提到。《明史》自必確有根據,可惜目前書少,無從查考出別的資料而已。

其次乾隆年間董恆巖所寫的《芝龕記》,以秦良玉和沈雲英為主人翁的院本,其中的第四十出《私奔》也處理著李、牛奔自成的故事。這位作者卻未免太忍心,竟把李巖作為丑角,紅娘子作為彩旦。李巖的“出粟賑饑”,被解釋為“勉作散財之舉,聊博好義之名”,正史所不敢加以誣衊的事,由私家的曲筆,歪解得不成名器了。但作者所據也只是《李自成傳》,把牛、李入夥寫在一起。又寫牛金星攜女同逃,此女後為李自成妻,更是完全胡謅。牛金星歸自成時,有他兒子生員牛詮同行,倒是事實,可見作者是連《甲申傳信錄》都沒有參考過的。至《北略》所言自成以女妻金星,亦不可信。蓋自成當時年僅三十四歲,應該比金星還要年輕,以女妻牛詮,倒有可能。

李巖本人雖然有“好施尚義”的性格,但他並不甘心造反倒也是同樣明瞭的事實。你看,紅娘子那樣愛他,“強委身焉”了,而他終竟脫逃了,不是他在初還不肯甘心放下他舉人公子的身份的證據嗎?他在指斥官吏,責罵豪家,要求縣令暫停徵比,開倉賑饑,比起上述的江南武生李王進上書蒐括助餉的主張要溫和得多。崇禎御宇已經十三年了,天天都說在勵精圖治,而徵比勒索仍然加在小民身上,竟有那樣糊塗的縣令,那樣糊塗的巡按,袒庇豪家,把一位認真在“公忠體國”的好人和無數殘喘僅存的饑民都逼成了“匪賊”。這還不夠說明崇禎究竟是在怎樣勵精圖治的嗎?這不過是整個明末社會的一個局部的反映而已。明朝統治之當得顛覆,崇禎帝實在不能說毫無責任。

但李巖終竟被逼上了梁山。有了他的入夥,明末的農民革命運動才走上了正軌,這兒是有歷史的必然性,因為既有大批飢餓農民參加了,作風自然不能不改變,但也有點所謂雲龍風虎的作用在裡面,是不能否認的。當時的“流寇”領袖並不只自成一人,李巖不投奔張獻忠、羅汝才之流,而卻歸服自成,倒不一定《剿闖小史》所託辭於李巖所說的“今闖王強盛,現在本省鄰府”的原故。《北略》卷二十三敘有一段“李巖歸自成”時的對話,雖然有點象舊戲中的科白,想亦不盡子虛。

巖初見自成,自成禮之。

巖曰:“久欽帳下宏猷,巖恨謁見之晚。”

自成曰:“草莽無知,自慚菲德,乃承不遠千里而至,益增孤陋兢惕之衷。”

巖曰:“將軍恩德在人,莫不欣然鼓舞。是以謹率眾數千,願效前驅。”自成曰:“足下龍虎鴻韜,英雄偉略,必能與孤共圖義舉,創業開基者也。”遂相得甚歡。”

二李相見,寫得大有英雄識英雄,惺惺惜惺惺之概。雖然在辭句間一定不免加些粉飾,而兩人都有知人之明,在巖要算是明珠並非暗投,在自成卻真乃如魚得水,倒也並非違背事實。在李巖入夥之後,接著便有牛金星、宋獻策、劉宗敏、顧君恩等的參加,這幾位都是闖王部下的要角,從此設官分治,守土不流,氣象便迥然不同了。全部策劃自不會都出於李巖,但,李巖總不失為一個觸媒,一個引線,一個黃金臺上的郭隗吧。《北略》卷二十三記“李巖勸自成假行仁義”,比《明史》及其他更為詳細。

“自成既定為官,即令谷大成、祖有光等率眾十萬攻取河南。

李巖進曰:“欲圖大事,必先尊賢禮士,除暴恤民。今朝廷失政,然先世恩澤在民已久,近緣歲飢賦重,官貪吏猾,是以百姓如陷湯火,所在思亂。我等普收民心,廣行仁義。揚言大兵到處,開門納降者秋毫無犯。在任好官,仍前任事。酷虐人民者,即行斬首。一年錢糧,比原額只徵一半,則百姓自樂服矣。”自成悉從之。

巖乃遣黨作商賈,四出傳言:“闖王仁義之師,不殺不掠。”又編口號使小兒歌曰:“吃他娘,穿他娘,開了大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又云:“朝求升,暮求合,近來貧漢難求活。早早開門拜闖王,管教大小都歡悅。”

時比年飢旱,官府復嚴刑厚斂。一聞童謠,鹹望李公子至矣。其父精白尚書也,故人呼巖為“李公子”。

巡撫尚書李精白,其名見《明史崔呈秀傳》,乃崇禎初年所定逆案中“交結近侍,又次等論,徒三年,輸贖為民者”一百二十九人中之一。他和客、魏“交結”的詳細情形不明。明末門戶之見甚深,而崇禎自己也就是自立門戶的好手。除去客、魏和他們的心腹爪牙固然是應該的,但政治不從根本上去澄清,一定要羅致內外臣工數百人而盡納諸“逆”中,而自己卻仍然倚仗近侍,分明是不合道理的事。而李巖在《芝龕記》中即因父屬“逆案”乃更蒙曲筆,這誅戮可謂罪及九族了。

李巖既與自成合夥,可注意的是他雖然是舉人,而所任的卻是武職。他被任為“制將軍”。史家說他“有文武才”,倒似乎確是事實。他究竟立過些什麼軍功,打過些什麼得意的硬戰,史書上沒有記載。但他對於宣傳工作做得特別高妙,把軍事與人民打成了一片,卻是有筆共書的,自十三年以後至自成入北京,三四年間雖然也有過幾次大戰,如圍開封、破潼關幾役,但大抵都是“所至風靡”。可知李巖的善攬民意,瓦解官兵的宣傳,千真萬確地是收了很大效果。

不過另外有一件事情也值得注意,便是李巖在牛金星加入了以後似乎已不被十分重視。牛本李巖所薦引,被拜為“天佑閣大學士”,官居丞相之職,金星所薦引的宋獻策被倚為“開國大軍師”,又所薦引的劉宗敏任一品的權將軍,而李巖的制將軍,只是二品。(此品秩系據《北略》,《甲申傳信錄》則謂,“二品為副權將軍,三品為制將軍,四品為果毅將軍”云云。)看這待遇顯然是有親有疏的。

關於劉宗敏的來歷有種種說法,據上引《北略》認為是牛金星的“故知”,他的加入是由牛金星的引薦,並以為“山西人”(見卷二十三《宋獻策及群賊歸自成》條下)。《甲申傳信錄》則謂“攻荊楚,得偽將劉宗敏”(見《疆場裹革》,《李闖糾眾》條下)。而《明史李自成傳》卻以為:劉宗敏者藍田鍛工也,其歸附在牛、李之前。自成被圍於巴西魚腹山中時,二人曾共患難,竟至殺妻相從。但《明史》恐怕是錯誤了的。《北略》卷五《李自成起義》卷下引:

一雲:自成多力善射,少與衙卒李固,鐵業劉敏政結好,暴於鄉里。後隨眾作賊,其兵嘗雲:我王原是個打鐵的。

以劉宗敏為鍛工,恐怕就是由於有這位“鐵業劉敏政”而致錯(假如《北略》不是訛跡字)。因為姓既相同,名同一字,是很容易引起誤會的。

劉宗敏是自成部下的第一員驍將,位階既崇,兵權最重。自入京以後事蹟看來,自成對於他的依賴是不亞於牛金星的。文臣以牛金星為首,武臣以劉宗敏為首,他們可以說是自成的左右二膀。但終竟誤了大事的,主要的也就是這兩位巨頭。

自成善騎射,能百發百中,他自己在十多年的實地經驗中也獲得了相當優秀的戰術。《明史》稱讚他“善攻”,當然不會是阿諛了。他的軍法也很嚴。例如:“軍令不得藏白金,過城邑不得室處,妻子外不得攜他婦人,寢興悉用單布幕綿。……軍止,即較騎射。夜四鼓蓐食以聽令。”甚至“馬騰入田苗者斬”(《明史 ·李傳》)。真可以說是極端的紀律之師。別的書上也說“軍令有犯淫劫者立時梟磔,或割掌,或割勢”(《甲申傳信錄》),嚴格的程度的確是很可觀的。自成自己更能夠身體力行。他不好色,不飲酒,不貪財利,而且十分樸素。當他進北京的時候,是氈笠縹衣,乘烏駁馬(本傳);在京殿上朝見百官的時候,“戴尖頂白氈帽,藍布上馬衣,躡革沓靴”(《北略》卷二十);他親自領兵去抵禦吳三桂和滿洲兵的時候,是“絨帽藍布箭衣”(《甲申傳信錄》),而在他已經稱帝,退出北京的時候,“仍穿箭衣,但多一黃蓋”《北略》)。這雖然僅是四十天以內的事,而是天翻地覆的四十天。客觀上的變化儘管是怎樣劇烈,而他的服裝卻絲毫也沒有變化。史稱他“與其下共甘苦”,可見也並不是不實在的情形。最有趣的當他在崇禎九年還沒有十分得勢的時候,“西掠米脂,呼知縣邊大綬曰:‘此吾故鄉也,勿虐我父老。’遺之金,令修文廟”(《李自成傳》)。十六年佔領了西安,他自己還是“每三日親赴教場校射”(同上)。這作風也實在非同小可。他之所以能夠得到民心,得到不少的人才歸附,可見也決不是偶然的了。

在這樣的人物和作風之下,勢力自然會日見增加,而實現到天下無敵的地步。在十四、十五兩年間把河南、湖北幾乎全部收入掌中之後,自成聽從了顧君恩的劃策,進窺關中,終於在十六年十月攻破潼關,使孫傳庭陣亡了。轉瞬之間,全陝披靡。十七年二月出兵山西,不到兩個月便打到北京,沒三天工夫便把北京城打下了。這軍事,真如有摧枯拉朽的急風暴雨的力量。自然,假如從整個的運動歷史來看,經歷了十六七年才達到這最後的階段,要說難也未嘗不是難,但在達到這最後階段的突變上,有類於河堤決裂,系由積年累月的浸蝕而潰迸,要說容易也實在顯得太容易了。在過短的時期之內獲得了過大的成功,這卻使自成以下如牛金星、劉宗敏之流似乎都沉淪了過分的陶醉去了。進了北京以後,自成便進了皇宮。丞相牛金星所忙的是籌備登基大典,招攬門生,開科選舉;將軍劉宗敏所忙的是夾拶降官,蒐括贓款,嚴刑殺人,紛紛然,昏昏然,大家都像以為天下就已經太平了的一樣。近在肘腋的關外大敵,他們似乎全不在意。山海關僅僅派了幾千兵去鎮守,而幾十萬的士兵卻屯積在京城裡面享樂。儘管平時的軍令是怎樣嚴,在大家都陶醉了的時候,竟弄得劉將軍“殺人無虛日,大抵兵丁搶掠民財者也”(《甲申傳信錄》)了。而且把吳三桂的父親吳襄綁了來,追求三桂的愛姬陳圓圓,“不得,拷掠酷甚”(《北略》卷二十《吳三桂請兵始略》);雖然得到了陳圓圓,而終於把吳三桂逼反了的,卻也就是這位劉將軍。這關係實在是並非淺鮮。

在過分的勝利陶醉當中,但也有一二位清醒的人,而李巖便是這其中的一個。《剿闖小史》是比較同情李巖的,對於李巖的動靜時有敘述。迄“賊將二十餘人皆領兵在京,橫行慘虐。惟制將軍李巖、弘將軍李牟兄弟二人,不喜聲色。部下兵馬三千,俱屯紮城外,只帶家丁三十四名跟隨,並不在外生事。百姓受他賊害者,聞其公明,往赴稟,頗為申究。凡賊兵聞李將軍名,便稍收斂。巖每出私行,即訪問民間情弊。如遇冤屈必予安撫。每勸闖賊申禁將士,寬恤民力,以收人心。闖賊毫不介意。”

這所述的大概也是事實吧。最要緊的是他曾諫自成四事,《小史》敘述到,《北略》也有記載,內容大抵相同,茲錄從《北略》。

制將軍李巖上書諫賊四事,其略曰:

一、掃清大內後,請主上退居公廠。待工政府修葺灑掃,禮政府擇日率百官迎進大內。次議登極大禮,選定吉期,先命禮政府定儀制,領示群臣演禮。

一、文官追賊,除死難歸降外,宜分三等。有貪汙者發刑官嚴追,盡產入官。抗命不降者,刑官追賊既完,仍定其罪。其清廉者免刑,聽其自輸助餉。

一、各營兵即需下令退居城外守寨,聽候調遣出差。今主上方登大寶,願以堯舜之仁自愛其身,即以堯舜之德愛及天下。京師百姓熙熙皞皞,方成帝王之治。一切軍兵不宜借住民房,恐失民望。

一、吳鎮(原作“各鎮”,據《小史》改,下同)興兵復仇,邊報甚急。國不可一日無君,今擇吉已定,官民盼望登極,若大旱之望雲霓。主上不必興師,但遣官招撫吳鎮、許以侯封吳鎮父子,仍以大國封明太子,令其奉祀宗廟,俾世世朝貢與國同休,則一統之基可成,而千載之亂可息矣。

自成見疏,不甚喜,既批疏曰“知道了”,並不行。

後兩項似乎特別重要:一是嚴肅軍紀的問題,一是用政略解決吳三桂的問題。他上書的旨趣似乎是針對著劉宗敏的態度而說:劉非刑官,而他的追賊也是事不分大小輕重,雖然為整頓軍紀“殺人無虛日”,而軍紀幾失掉了平常的秩序,特別是他綁吳襄而追求陳圓圓,拷掠酷甚的刑法,實在是太不通政略了。後來失敗的大漏洞也就發生在這兒,足見李巖的見識究竟是有些過人的地方的。

《剿闖小史》還載有李巖入京後的幾段故事,具體地表現他和牛、劉輩的作風確實是有些不同。第一件是他保護張太后的事。

張太后,河南人。知先帝已崩,將自縊,賊眾已入。偽將軍李巖亦河南人,入宮見之,知是太后,戒眾不得侵犯。隨差賊兵同眾人以肩輿送歸其母家。至是,又縊死。

這張太后據《明史後傳》說是河南祥符縣人,她是天啟帝的皇后,崇禎帝的皇嫂,所謂懿安後或懿安皇后的便是。她具有“忠正”的性格,與魏忠賢和客氏對立,崇禎得承大統都是出於她的力量。此外賀宿有《懿安後事略》,又紀昀有《明懿安皇后外傳》。目前手中無書,無從引證。

第二件是派兵護衛劉理順的事:

狀元劉理順,聞有令箭傳試,閉門不應,具酒題詩。妻妾關門殉節。少頃,賊兵持令箭至,數十人踵其門。曰:此吾河南杞縣鄉紳也,居家極善,里人無不頌其德者。奉李公子將令正來護衛,以報厚德。不料早已全家盡節矣。”乃下馬羅拜,痛哭而去。

《北略》有《劉理順傳》載其生平事蹟甚詳,晚年中狀元(崇禎七年),死時年六十三歲。亦載李巖派兵護衛事,《明史》《劉理順傳》則僅言“群盜多中州人,人唁曰:‘此吾鄉杞縣劉狀元也,居鄉厚德,何遽死!’羅拜號泣而去。”李巖護衛的一節卻被抹殺了。這正是所謂“史筆”,假使讓“盜”或“賊”附驥尾而名益顯的時候,豈不糟糕!

第三是一件打抱不平的事:

河南有廩生周某,與同鄉範孝廉兒女姻家。孝廉以癸未下第,在京候選,日久資斧罄然。值賊兵圍城,米珠薪桂,孝廉鬱郁成疾。及城陷駕崩,聞姻家周某以寶物賄王旗鼓,求選為職,孝廉遂一悶而死。其子無力殯殮,泣告於嶽翁周某。某呵叱之,且悔其親事。賊將制將軍李巖緝知,縛周某於營房,拷打三日而死。

這樣的事是不會上正史的,然毫無疑問決不會是虛構。看來李巖也是在“拷打”人,但他所“拷打”的是為富不仁的人,而且不是以斂錢為目的。

他和軍師宋獻策的見解比較接近些。《小史》有一段宋、李兩人品評明政和佛教的話極有意思,足以考見他們兩人的思想,同樣的話亦為《北略》所收錄,但文字多散佚,不及《小史》完整。今從《小史》摘錄:

偽軍師宋矮子同制將軍李巖私步長安門外,見先帝柩前有二僧人在旁誦經,我明舊臣選偽職者皆錦衣跨馬,呵馬經過。

巖謂宋曰:“何以紗帽反不如和尚?”

宋曰:“彼等紗帽原是陋品,非和尚之品能超於若輩也。”

巖曰:“明朝選士由鄉試而會試,會試而廷試,然後親政候選,可謂嚴格之至矣。何以國家有事,報國者不能多見也?”

宋曰:“明朝國政,誤在重製科,循資格。是以國破家亡,鮮見忠義。滿朝公卿誰不享朝廷高爵厚祿?一旦君父有難,皆各思自保。”其新進者蓋曰:“我功名實非容易,二十年燈窗辛苦,才博得一紗帽上頂。一事未成,豈有即死之理?”此制科之不得人也。而舊任老臣又曰:“我官居極品,亦非容易。二十年仕途小心,方得到這地位,大臣非止一人,我即獨死無益。”此資格之不得人也。二者皆謂功名是自家掙來的,所以全無愛戴朝廷之意,無怪其棄舊事新,漫不相關也。可見如此用人,原不顯朝廷待士之恩,乃欲責其報效,不亦愚哉,其間更有權勢之家,以情而進者,性成驕慢,一味貪痴,不知孝弟,焉能忠烈?又有富豪之族,從夤緣而進者,既費白鏹,思權子母,未習文章,焉知忠義。此爾來取士之大弊也。當事者若能去其弊而革其政,則朝無亻位,而野無遺賢矣。”

巖曰:“適見僧人敬禮舊主,足見其良心未泯,然則釋教亦足當崇歟?”

宋曰:“釋氏本夷狄之裔,異族之教,邪說誣民,充塞仁義。不惟愚夫俗子惑於其術,乃至學士大夫亦皆尊其教而趨習之。偶有憤激,則甘被剃而避是非;忽值患難,則入空門而忘君父。叢林寶剎之區,悉為藏奸納叛之藪。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以布衣而抗王侯,以異端而淆政教。惰慢之風,莫此為甚!若說誦經有益,則兵臨城下之時,何不誦經退敵?若雲禪懺有功,則君死社稷之日,何不禪懺延年?此釋教之荒謬無稽,而徒費百姓之脂膏以奉之也。故寓人其人而火其書,驅天下之遊惰而惜天下之財費,則國用自足而野無遊民矣。”

巖大以為是,遂與宋成莫逆之交。

當牛金星和宋企郊輩正在大考舉人的時候,而宋獻策、李巖兩人卻在反對制科。這議論是不是稗官小說的作者所假託的,不得而知,但即使作為假託,而作者託之於獻策與李巖,至少對兩人的行事和主張上應該多少有些根據。宋獻策這位策士雖然被正派的史家把他充分漫畫化了,說他象猴子,又說他象像鬼。——“宋獻策面如猿猴”,“宋獻策面狹而長,身不滿三尺,其形如鬼。右足跛,出入以杖自扶,軍中呼為宋孩兒”,俱見《北略》。通天文,解圖讖,寫得頗有點神出鬼沒,但其實這人是很有點道理的。《甲申傳信錄》載有下列事項:

“甲申四月初一日,為軍師宋獻策奏事……天象慘烈,日色無光,亟應停刑。”

接著在初九日又載:

是時闖就宗敏署議事,見偽署中三院,每夾百餘人,有哀號者,有不能哀號者,慘不勝狀。因問宗敏,並追詢之,敏以數對。闖曰:天象示警。宋軍師言當省獄。此輩囚久,宜酌量放之。敏諾,次日不論輸錢多寡,盡釋之。

據這事看來,宋獻策明明是看不慣牛金星、劉宗敏諸人的行動,故而一方面私作譏評,一方面又借天象示警,以為進言的方便。他的作為陰陽家的姿態出現,怕也只是一種煙幕吧。

李自成本不是剛愎自用的人,他對於明室的待遇也非常寬大。在未入北京前,諸王歸順者多受封。在入北京後,帝與後也得到禮殯,太子和永、定二王也並未遭殺戮,當他入宮時,看見長公主被崇禎砍得半死,悶倒在地,還會嘆息說道:“上太忍,令扶還本宮調養”(《甲申傳信錄》)他很能納入善言,而且平常所採取的還是民主式的合議制。《北略》二十載:“內官降賊者自宮中出,皆雲,李賊雖為首,然總有二十餘人,俱抗衡不相下,凡事皆眾共謀之。”這確是很重要的一項史料。據此我們可以知道,後來李自成的失敗,自成自己實在不能負專責,而牛金星和劉宗敏倒要負差不多全部的責任。

像吳三桂那樣標準的機會主義者,在初對於自成本有歸順之心,只是尚在躊躇觀望而已。這差不多是為一般的史家所公認的事。假使李巖的諫言被採納,先給其父子以高爵厚祿,而不是劉宗敏式的敲索綁票,三桂諒不至於“為紅顏”而“衝冠一怒”。即使他對於吳三桂要不客氣,象劉宗敏那樣的一等大將應該親領人馬去鎮守山海關,以防三桂的叛變和滿清的侵襲,而把追賊的事讓給刑官去幹也儘可以勝任了。然而事實卻恰得其反。防山海關的只有幾千人,龐大的人馬都住在京城裡享樂。起初派去和吳三桂接觸的是降將唐通,更不免有點類似兒戲。就這樣在京城裡忙了足足一個月,到吳三桂已經降清,並誘引異族入關之後,四月十九日才由自成親自出徵,倉惶而去,倉惶而敗,倉惶而返。在這期間留守京都的丞相牛金星是怎樣的生活呢?“大轎門棍,灑金扁上貼內閣字,玉帶藍袍圓領,往來拜客,牛高請同鄉”(《甲申傳信錄》),太平宰相的風度儼然矣。

自成以四月十九日親征,二十六日敗歸,二十九日離開北京,首途向西安進發。後面卻被吳三桂緊緊的追著,一敗於定州,再敗於真定,損兵折將,連自成自己也帶了箭傷。在這時河南州縣多被南京的武力收復了,而悲劇人物李巖,也到了他完成悲劇的時候。

李巖者,故勸自成以不殺收人心者也。及陷京師,保護懿安皇后令自盡。又獨於士大夫無所拷掠,金星等大忌之。定州之敗,河南州縣多反正,自成召諸將議,巖請率兵往。金星陰告自成曰:“巖雄武有大略,非能久下人者。河南,巖故鄉,假以大兵,必不可制。十八子之讖得非巖乎?”因譖其欲反。自成令金星與巖飲,殺之。賊群解體。”(《明史李自成傳》)

《明亡述略》、《明季北略》及《剿闖小史》都同樣敘述到這件事。唯後二種言李巖與李牟兄弟二人同時被殺,而在二李被殺之後,還說到宋獻策和劉宗敏的反應。

宋獻策素善李巖,遂往見劉宗敏,以辭激之。宗敏怒曰:“彼(指牛)無一箭功,敢擅殺兩大將,須誅之。”由是自成將相離心,獻策他往,宗敏率眾赴河南。(《北略》)

真正是呈現出了“解體”的形勢。李巖與李牟究竟是不是兄弟,史料上有些出入,在此不願涉及。獻策與宗敏,據《李自成傳》,後為清兵所擒,遭了殺戮。自成雖然回到了西安,但在第二年二月潼關失守,於是又恢復了從前流寇的姿態,竄入河南湖北,為清兵所窮追,竟於九月犧牲於湖北通城之九宮山,死時年僅三十九歲(一六零六——一六四五)。餘部歸降何騰蛟,加入了南明抗清的隊伍。牛金星不知所終。

這無論怎麼說都是一場大悲劇。李自成自然是一位悲劇的主人,而從李巖方面來看,悲劇的意義尤其深刻。假使初進北京時,自成聽了李巖的話,使士卒不要懈怠而敗了軍紀,對於吳三桂等及早採取了牢籠政策,清人斷不至於那樣快的便入了關。又假使李巖收復河南之議得到實現,以李巖的深得人心,必能獨當一面,把農民解放的戰鬥轉化而為對異族侵略的戰爭。假使形成了那樣的局勢,清兵在第二年決不敢輕易冒險去攻潼關,而在潼關失守之後也決不敢那樣勞師窮追,使自成陷於絕地。假使免掉了這些錯誤,在民族方面豈不也就可以免掉了二百六十年間為異族所牽制的命運了嗎?就這樣,個人的悲劇擴大而成為了民族的悲劇,這意義不能說是不夠深刻的。

大凡一位開國的雄略之主,在統治一固定了之後,便要屠戮功臣,這差不多是自漢以來每次改朝換代的公例。自成的“大順朝”即使成功了(假使沒有外患,他必然是成功了的),他的代表農民利益的運動早遲也會變質,而他必然也會做到漢高祖、明太祖們的藏弓烹狗的“德政”可以說是斷難例外。然而對於李巖們的誅戮卻也未免太早了。假使李巖有背叛的舉動,或擬投南明,或擬投滿清,那殺之也無可惜,但就是讒害他的牛金星也不過說他不願久居人下而已,實在是殺得沒有道理。但這責任與其讓李自成來負,毋寧是應該讓賣友的丞相牛金星來負。

三百年了,民族的遺恨幸已消除,而三百年前當事者的功罪早是應該明白判斷的時候。從民族的立場上來說,崇禎帝和牛金星所犯的過失最大,他們都可以說是兩位民族的罪人。而李巖的悲劇是永遠值得回味的。

一九四四年三月十日脫稿

(附識)此文以一九四四年三月十九日在重慶《新華日報》上刊出,連載四日。二十四日國民黨《中央日報》專門寫一社論,對我抨擊。國民黨反動派的尷尬相是很可憫笑的。

①“煬灶”是說人君受矇蔽。譬之如灶,一人在灶前煬火遮蔽灶門,則餘人不得煬,亦無由見火光。出處見《韓非於•難四》及《戰國策•趙策》。--作者注

②手實法,唐代曾施行,限人民於歲暮自陳其田產以定租額。來神宗時呂惠卿亦行此法,甚為豪紳地主等所反對。--作者注

③巴寡婦清以丹穴致富,始皇曾為築女懷清檯。見《史記•貨殖列傳》。--作者注

④卜式以牧畜致富,漢武帝有事於匈奴,卜式輸助軍餉,武帝曾獎勵之。事見《史記•平準書》。--作者注

⑤“十八孩兒兌上坐,當從陝西起兵以得天下”;“十八孩兒”或“十八子”切李字。“兌”在八卦方位圖中是正西方的卦,其上為乾。乾是西北方的卦。李自成崛起於陝西,陝西地處西北,當於乾位,故言“兌上坐”。又“乾為君”,故言“得天下”。--作者注

⑥說文社於一九四四年出版此書,封面的書名為《李闖王》。按:《剿闖小史》其書,名稱不一,據今見到的說文社一九四四年初版和一九四六年再版,封面為《李闖王》;張繼《敘》卻標名為《李闖賊史》;無競氏《敘》又標名為《剿闖小史》;各卷標名也不一致,第一卷至五卷為《剿闖小史》,第六卷至十卷為《馘闖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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