臆造+炒作=“中國的巴頓”

“中國的巴頓”是誰?百度上鋪天蓋地,說的是鍾偉將軍。

為什麼是鍾偉將軍?因為傳說中的巴頓(注意:是傳說中的巴頓)是敢於犯上又經常暴粗口的,而紀實文學《雪白血紅》中對鍾偉的描述也是既犯上又暴粗的,不信你看下面這段:

“三下江南時,林彪命令5師進至長春路東,配合1縱消滅大房身約一個團的敵人。3月9日,5師到達靠山屯西南。夜間行軍,白天睡覺。黃昏起來準備趕路,聽見西南姜家屯和王奎店那邊亂哄哄的。一偵察,是87師262團兩個營。鍾偉說打,有人說咱的任務是去大房身。鍾偉說:什麼娘賣X的大房身,送上門的敵人給我打!”

通過這繪聲繪色的描寫,一個蠻橫、霸道、粗俗的將軍形象躍然紙上,這不是與傳說中的巴頓將軍很是相像?

大概只要是美國的將軍,放個屁也是香的,暴粗與犯上自然必須給予膜拜,尤其是他們無需“黨指揮槍”而可以個人說了算的做法,就更是必須給予推崇和仿效,因而《雪白血紅》中的描述,極大地滿足了相當多的喜歡親美國人屁股的人們的意淫。打那之後,又有許多人加入到這個創作隊伍中來。您看《他們是這樣一群人:開國戰將經典史記》一書中的描寫:

“此時,林彪又來電,命五師速至大房身。鍾偉將軍以拳擊桌曰:‘我是師長,我說了算!誰再說走,我就斃了他娘賣×的!’”

就這麼著,一篇跟一篇,關於鍾偉犯上與暴粗,不要黨指揮槍而一個人說了算的故事被不斷的添枝加葉,越傳越神,以至於不僅在紀實文學中被廣泛地複製,在某些號稱正統的刊物中、電視節目中也照樣複製,一箇中共軍隊的高級將領,便硬生生地被包裝成了“中國的巴頓”。

然而歷史中的鐘偉,是不是如報告文學中所描寫的犯上、專橫與暴粗呢?歷史上靠山屯之戰的決策是不是靠了鍾師長一個人說了算的呢?我們就對照史料和當事人的回憶來看一看:

臆造+炒作=“中國的巴頓”

首先,靠山屯之戰中所謂的“違令”問題。

第二次靠山屯戰鬥(因在1946年有一次同名的戰鬥,故由2縱5師參加的這次靠山屯戰鬥,稱之為第二次靠山屯戰鬥)的背景:1947年3月5日,我民主聯軍撤回松花江北,敵誤認為我軍敗退,尾追不放,伺機報復。敵新1軍30師、38師進至德惠以東及其東北地區,敵71軍87師進至德惠西北靠山屯、88師之264團分三路過江北犯五家站、孟家崴子、蓮花泡等地。東總決定殲滅該敵於松花江北。敵發現我意圖後,遂於當日晚縮回靠山屯,87師也竄回農安。當晚我乘敵南逃,即跟蹤追擊,江邊之敵已逃回江南。據此情況,東總確定於3月8日發動三下江南戰役,向敵展開全面反擊。

在這次靠山屯之戰中,民主聯軍2縱5師有過三次未依東總命令行事的所謂“違令”。綜合39軍116師師史與親歷者回憶,當時的情況是:

第一次“違令”,說的是5師未能執行東總1947年3月8日24時的命令而欲進行靠山屯戰鬥的情況。

8日24時,5師接到東總電令,要求其立即出發,到達靠山屯南之朝陽川、萬興鋪一帶,準備明日下午東進,配合1縱等部隊圍殲大房身地區新1軍。

3月9日,5師東進中長路,於上午10時進至朝陽川及其以北之蒿子站地區,即令部隊組織偵察。13時許,捕獲敵88師的幾名逃兵,並找到一名由靠山屯出來的小學教員,得悉敵88師尚在靠山屯及其外圍。與此同時,師偵察連亦在靠山屯以西之四平街與敵一個連接觸,並將敵擊潰。14時許,發現靠山屯敵兩個連經靠山屯西南之拉拉屯向西運動。17時,我14團團長吳國璋在該團2營所在地八家子向師報告:發現靠山屯方向有大批敵人及大車向德惠方向撤退。

師接報告後,考慮到敵88師在退卻中,戰鬥意志不堅定,戰鬥部署不周密,我一個師出擊雖然要冒一定風險,但至少可以追殲其一部,最低限度不會吃大虧,同時,我18師、獨1師位於靠山屯東北,均可支援。而若機械地執行東總的命令,經靠山屯以南繼續東進,則勢必同敵人的行軍縱隊交叉,被迫投入戰鬥,造成邊走邊打的局面,這樣,仗也不好打,路也走不成,不僅放跑了敵人,錯過了殲敵機會,而且必然不能在限定的時間到達指定位置,兩下落空。而且當時因5師前兩次下江南沒有打上仗,全師指戰員求戰情緒高,有必勝的信心和把握。考慮這幾方面的原因,經研究決定,遂定下決心,暫不執行東總8日24時要求其東進的電令,而就近攻擊靠山屯之敵。

第二次“違令”,說的是5師未能執行東總3月9日16時、19時的兩次電令,而繼續進行靠山屯作戰的情況。

9日21時,5師接到東總於5個小時前的16時發來的電報,命令其當夜出發,於10日9時前到達德惠西南之四道溝一帶,準備11時截擊由城子街向九臺退卻的敵人。後又接東總19時發來的電報,令5師在到達上述指定地點後“自德惠南乘虛而入,插至德惠東南之於家粉房、四平川一帶”。師首長研究後認為,部隊早在這之前3個小時的18時即已全部展開,且14團已進入戰鬥,正與敵膠著,如執行此命令,從撤出戰鬥到收攏、集結、開進,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不僅難以按時到達指定位置,而且必然放跑已抓住的敵人,前功盡棄。有鑑於此,遂決定仍按原定決心執行,並上報二縱與東總。

第三次“違令”,說的是5師未能執行東總10日12時至14時要求5師東進的電令,而繼續其攻殲靠山屯之敵的情況。

3月9日晚,5師15團及13團向靠山屯搜索前進時,開始並未發現敵蹤,以山炮向靠山屯進行火力偵察,屯內亦無反應。根據這一情況,5師曾一度改變決心,電告東總靠山屯已無敵人,準備收攏部隊執行東進任務。但就在電報剛剛發出不久,10日2時許,15團進入靠山屯內,發現了靠山屯東端燒鍋院子內尚有敵人,並獲知敵人數及武器裝備的情況。五師得報後,即又一次“出爾反爾”,改變東進部署,令所部包圍該敵,積極準備將其圍殲,並將總攻時間定在10日的20時。但就在積極準備中,10日12時至14時又連續三次接“東總”電,仍令5師立即出發東進參加殲滅大房身之敵的任務。這個時候,攻殲靠山屯的戰鬥已經緊鑼密鼓的準備中,師遂將靠山屯之敵情及5師殲敵方案電報東總,仍一本決心攻殲靠山屯之敵。東總接電後,於10日20時靠山屯戰鬥總攻發起前半小時來電:“望大膽堅決殲滅靠山屯之敵,不要顧慮增援。在靠德惠以東有我四個師,在發現大的增援時,望可出動側擊”。同意並肯定了5師的決心。

這就是三次“違令”的詳情。

臆造+炒作=“中國的巴頓”

其次,5師靠山屯之戰的“違令”屬不屬於犯上的問題

“違令”之說或可以勉強說得通,但“違令”與“犯上”並不能完全劃等號。5師靠山屯之戰的“違令”,根本就談不上“犯上”。

林彪曾在不同的講話中反覆講到服從命令與機斷專行這一對矛盾的處理,比如他說,“堅決執行命令,遵守攻擊時間,否則會把整個局面弄亂了,游擊隊作戰時沒有這一問題,而大兵團配合作戰時就完全不同了。但在臨時情況變化時,在不防礙整個上級意圖時,應當機斷專行。”他甚至強調,“在情況變化時,不執行命令是可以的。有些具體情況下,可以不照命令去做,如執行命令,倒反錯了。”

為什麼林彪鼓勵部下“在情況變化時,不執行命令是可以的”?是因為戰場情形瞬息萬變,身處一線的作戰單位往往比後方的指揮機關能更及時、更準確地掌握敵情的變化,而上級的命令有時可能是根據過時的敵情而下達的。當然這一問題在通信技術高度發展的今天是不存在了,前方後方對敵情的瞭解基本上可以實時共享了,但上世紀四十年代的中國戰場並不這樣,靠山屯之戰東總與5師對敵情掌握的時間差就再好不過地說明了這個問題。比如東總3月8日要求5師東進的的命令,是基於“靠山屯有敵4個團不便打”的敵情,然而待5師進到靠山屯附近時,敵人已經不再是東總敵情通報中的“有敵四個團不便打”,而是戰志不堅定、部署不周密的倉皇退卻之敵,已經是便於打了。這便是林總所說的“具體情況”。3月9日13時半,林彪、劉亞樓給5師的電報中,有“如小敵出來則單獨殲滅之,如大敵出來則望引到靠山屯以西待主力到後殲滅之”的指示。這個指示的精神,又是一個“具體情況”。當然,如何把握這些具體情況,這便要考驗一個戰地指揮員的大智大勇了。而在這個考驗面前,鍾偉無疑是合格的。他把握準了這些具體情況,又本著“林總本日電示機動作戰尋機殲敵之精神”,在及時將這一新情況上報尚不知此情的東總的同時,積極捕捉戰機,臨機決斷,這正是林總所要求的,這能算是犯上嗎?

5師在每一次“違令”時,都將“違令”的原由與新發現的敵情向上級做了報告,於指揮程序上、於上下級關係的準則上,都合規合理,根本不像報告文學中所說的“什麼娘賣X的大房身”那樣不恭和不屑一顧。與所謂的“犯上”根本就是風馬牛不相及。

有很多張正隆式的作者在炒作鍾偉靠山屯之戰時,還十分嫻熟地使用自媒體慣用的噱頭說什麼“師長指揮調動了東總林彪”,惡俗之極也。作戰中,由於上級機關所掌握的情況往往不如一線作戰部隊更及時和更準確,因而上級首長根據下級指揮員反映的情況適時調整作戰部署,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怎麼在這些作家大V的筆下,就成了下級指揮上級了呢?若是這樣,某個團長根據前衛連發現的新的敵情及時更改作戰方案,豈不是也成了連長指揮了團長?那要是某個戰區的司令根據國防前線某個前哨排長的報告作出了兵力調整的話,又豈不成了少尉指揮了上將?混蛋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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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靠山屯之戰的決策過程,是不是靠了鍾偉那一罵和有沒有那一罵的問題。

時任5師參謀長的王良太回憶,當3月9日發現靠山屯及其附近敵人還未撤退之後,5師的決策過程是這樣的:

“師裡領導在一起進行了研究決定。在研究過程中,意見有分歧,基本上是兩種觀點:一部分同志不同意打,認為應該以局部服從全局,在上級沒有新的命令時,我們仍然按原命令執行。如果不執行總部命令,在這裡打這股敵人,萬一影響整個戰役的勝利,即使我們把這仗打勝了,那也是因小失大。

“而以師長鍾偉為首的一部分同志主張堅決要幹掉這股敵人。他們認為敵人處於欲退未退之時,從精神上和戰鬥佈署上不一定有周密的準備,而我是一個師的兵力,部隊幾次下江南都沒打上仗,要戰情緒很高,這股敵人等於是送上嘴邊的肥肉,應該把它吃掉,同時也體現了黨中央、毛主席‘在運動中殲敵’和總部‘靈活主動尋機殲敵’的作戰精神。我們東進的任務是打援配合兄弟部隊作戰,到那裡能不能抓住敵人還說不準。再說如果我們要放棄眼前的敵人不打,繼續東進,敵人也不能讓我們這樣輕鬆走掉的,肯定要出來箝制我們。

“這樣,我們師指揮部邊研究敵情、制定戰鬥方案,邊組織部隊作戰鬥準備。爾後將情況電告總部。”

看到沒有,關於這次“違令”的決策,是“師裡領導在一起進行了研究決定”,“邊研究敵情、制定戰鬥方案,邊組織部隊作戰鬥準備”,而且“爾後將情況電告總部”了的。從王良太參謀長的回憶中,沒找到鍾偉暴粗和一個人專斷的記錄。

同樣參加會議的5師參謀處長李岱回憶說:

“師裡接到報告後,進行了研究,參加的有師長鍾偉、政委王鳳梧、參謀長王良太、作戰科長沈華坤和我,是不是執行總部東進的任務?師領導內部是有不同意見的,並是有爭論的。執行吧,敵人已成行軍縱隊向南撤退,我們如東進勢必要穿過敵人的隊伍,不展開戰鬥是不可能的。一展開戰鬥,是否能馬上結束也很難說;不執行吧,總部當時的命令很嚴,有一個局部與全局的關係問題,影響了全局,耽誤了戰機不是鬧著玩的。師長鍾偉認為這裡有仗可打,堅決主張在這裡打。當然爭論雙方都是為了更好的消滅敵人,而不是畏敵。”

李的回憶中,也說是經過了會議研究,也沒有鍾偉一個人專斷和暴粗的說法。

另一參加會議的作戰科長沈華坤回憶說:

“對面前的敵人,是打,還是繼續執行東進任務,師裡幾個領導進行了綜合分析研究,當時意見不甚一致。師長鍾偉同志、參謀處長李岱同志認為靠山屯有仗可打,有敵可殲,且也符合總部機動殲敵的指示精神,主張堅決打;政委王鳳梧同志、參謀長王良太同志認為東進是戰全局,如不執行有可能影響上級總的意圖,貽誤戰機,責任重大,因而主張執行東進任務。經反覆研究最後統一了思想,定下圍殲靠山屯之敵的決心。併發電請示總部。”

沈的回憶同樣說到了會議研究,同樣沒有說到鍾偉僅憑一個人專斷和暴粗,而且還說到“經反覆研究最後統一了思想,定下圍殲靠山屯之敵的決心。併發電請示總部”。

另外,5師的戰報也說是“經過仔細考慮研究之後”,才“立即下定追殲八十八師的決心”的。

就現在能找到的史料看,從沒發現歷史上的鐘偉是像報告文學中描繪的那樣蠻橫獨斷又大暴粗口的,相反,第5師關於靠山屯之戰的整個決策過程十分規範,完全是中共特色軍事民主的決策模式,一丁點的巴頓風格都沒有,一丁點的韓復榘風格都沒有。

臆造+炒作=“中國的巴頓”

最後,要不要執行上級的命令,是不是師長一個人說了算的問題。

這個問題的答案肯定讓那些“中國巴頓”的製造者與傳播者感到失望——不算。

自從1927年9月三灣改編以後,“黨指揮槍”這四個字,在中共軍隊中可一直不是說著玩的。一直到1942年10月以前,連以上單位中,不論大事小事、不論軍事的政治的,都不是軍事首長說了算而是政委(教導員、指導員)說了算的。比如1931年11月初召開的贛南會議上通過的《關於紅軍問題決議案》,就規定:如果軍事指揮員與政委發生爭執,在未得上級指示以前,軍事指揮員“須依政治委員的意見執行”。這便是戰爭年代中共軍隊著名的“政委最後決定權”的由來。從這時開始的很長時間內,中共軍隊中幾乎是政委包攬一切。1942年10月以後,根據新頒佈的《中國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政治工作條例•政治委員工作條例》,軍事首長才有了對戰術戰法問題說了算的權力,而除了戰術指揮以外的所有軍事的政治的大事小事,仍然由政委做最後決定。隨著1947年2月開始的在軍隊中恢復黨委制,像5師所遇到的是按東總的命令繼續東進,還是留下打一仗這樣的大事,又是必須經過師黨委集體研究才能決定的。事實上,從5師當年的戰報與當事人的回憶看,他們也的確是這麼做的,而且最後是統一了認識的。

長期以來,一直到今天,我軍的作戰指揮原則都是強調集中統一指揮與積極機斷行事相結合的,但請不要誤解,這個機斷行事,並不是指哪一個師長或團長的機斷行事,而是指的某一個單位的機斷行事。

作為一師之長,什麼事才可以一個人說了算呢?凡有關作戰、訓練等具體事宜,可以一個人說了算。比如部隊開進、展開的實施、兵力、兵器的區分、協同動作的組織、主要攻擊方向的選定、攻擊時間的把握、進攻通道的開闢、預備隊的使用等戰術問題,可以由師長說了算。要不要執行東總命令這樣的大事,已經不是一個純粹的作戰指揮問題,已經超出了師長臨機處置的權力範圍。也就是說,像這樣“違令”的大事,師長一個人是說了不算的。

在中共軍隊中,有一個與國民黨軍隊、與西方軍隊都不同且執行的特別嚴格的鐵律,即凡是處置較大一些的軍情,必須軍政雙主官同時簽署,這個命令才作數。特別是關於上級命令的貫徹執行和部隊調動等敏感問題,就更是如此。如果不能統一領導班子的思想,如果沒有政委的簽署,單憑軍事首長一個人下達的命令,下邊也是沒人執行的。這也就是為什麼孔從周、萬毅等倒戈可以整軍整師的把部隊拉出來,而龔楚、邢仁甫等倒戈一兵一卒也帶不走的原因。

作為政工幹部出身的鐘偉,面對東總的命令,他可不可能說出“什麼娘賣X的大房身”那樣沒組織紀律觀念的話來?面對與他意見相左的政委、參謀長,他可不可能說出“誰再說走,我就斃了他娘賣X的!”那樣沒素質的話來?作為一支把“黨指揮槍”看作命根子一樣的中共軍隊,在要不要執行上級命令的決策上,能不能踢開黨委而由師長一個人說了算?一百個不可能。鍾偉要真的是報告文學裡描繪的那樣,在八路的隊伍裡當個班長也許還將就,當個連長都不夠格;中共的將領要真的都是這個水平,那這支軍隊根本走不到陝北,也根本用不著蔣介石動用大兵圍堵,早就被剿滅了。

關於網上呈爆炸性流傳的鐘偉個人獨斷與暴粗的情節,我很想找到它的出處,但找不到。無論是當年的戰報、檔案,還是當事者的回憶,都沒有絲毫這樣的記述。所有這些極具戲劇性的傳說,追根溯源,全部來自那部曾經轟動一時的紀實文學,說直白點,全都是無中生有的胡編。



(注:本文歡迎討論,歡迎反駁,但第一,先看完並看懂我說了什麼;第二,按治史的要求拿出有效的依據;第三,就事論事,不要轉移話題。否則,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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