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疫情防控情況通報(11)

怒江州疫情防控情況通報


截止2020年2月9日24時,全州共排查出重點人群511人。累計醫學觀察55人,累計解除醫學觀察48人,正接受觀察7人;累計流行病學調查174人;累計實驗室病毒核酸檢測131人,均為陰性;累計追蹤到密切接觸者37人,累計解除20人,現集中留觀17人。累計報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疑似病例6例,排除5例,目前全州疑似病例1例,確診病例0例。

怒江州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10日

溫馨提示:

一、在疫情防控期間,無特殊情況,不得離開怒江州。確需離開的,公職人員由所在部門單位開具證明,非公職人員由所在村委會(社區居委會)開具證明並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當地縣(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疫情防控組備案後方可離開。

二、從即日起,凡是從州外進入怒江州的人員,應主動配合監測點做好身份登記、體溫檢測,填寫個人健康申報表,隔離觀察14天,有關費用自理。確需到怒江州辦理公務的外來人員,需出具單位證明,進行健康檢查,填報其近14天行程,確定是否進行隔離觀察。

三、進一步嚴格對進入怒江州人員的管控,對繞開監測點入境或過境的,一經發現,將嚴格依法進行處理。

四、從即日起,到外地辦理公務的人員,返回怒江州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向當地縣(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疫情防控組報告外出行程,疫情防控組將根據其行程,確定是否進行醫學觀察或居家觀察。

五、全州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密切關注從外地返回怒江州的職工,督促其落實相關防控措施,對處於觀察期的職工,應當安排居家工作。

六、怒江籍人員正在外地務工、出差、探親訪友的,應當嚴格遵守當地政府就疫情防控採取的措施。現仍滯留重點疫區的人員,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前不得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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