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家辦公,單位能不能降薪?

單位疫情期間經營困難,能不能降薪,需要經過員工同意嗎?

現在正值疫情期間,一些單位陸續上班。但是有些企業,因為種種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要求員工在家辦公。今天的問題,員工在家辦公,單位能不能降薪?

首先要說明,員工在家辦公,也是辦公,也是提供了勞動。原則上來講,企業安排員工在家辦公,只要員工完成自己的工作,企業就應該正常支付員工工資,假設員工是固定工資,比如月薪5000元,在家辦公不得降薪。<strong>但是,有些單位薪資構成中含有績效工資,在家辦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無法完成,單位根據績效考核核算績效工資(適度降低)合理合法。

單位疫情期間經營困難,能不能降薪,需要經過員工同意嗎?

因為疫情影響,企業可能會面臨一些困境,向員工說明情況,員工自願協商一致降薪,法律層面是允許的。但這種協商需員工簽字確認,<strong>強制通知決定員工集體降薪,不合法。

接下來,我們來看一個人社部發布的通知。

單位疫情期間經營困難,能不能降薪,需要經過員工同意嗎?

《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二、<strong>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strong>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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