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加強農貿市場便民服務點超市密集場所疫情防控

2月9日,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蔓廷,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瀘州市就進一步加強農貿市場、便民服務點、超市疫情防控及實施活禽定點宰殺工作下發通知。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場所防控

(一)嚴格衛生管理

1.落實消毒措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消毒工作,農貿市場和超市執行每日2次消毒制度,便民服務點參照農貿市場嚴格消毒。

2.確保通風透氣。農貿市場和超市要加強通風透氣,使用中央空調的超市應立即停用中央空調(新風系統除外)。

(二)嚴格通道管控

農貿市場和超市要減少進出通道,實施“一進一出”,實行卡口管理有條件的便民服務點也要加強通道管控。

(三)調整營業時間

超市適當延長營業時間(原則上開門時間不得晚於08:30,關門時間不得早於19:30)。

二、進一步加強人員防控

(一)落實人員防護措施

所有進入農貿市場和超市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檢測體溫,未佩戴口罩或體溫檢測高於37.3℃者一律不準進入。有條件的便民服務點參照農貿市場管理,不具備條件的應加強人員巡測,可隨機檢測體溫。發現體溫異常者按規定及時報告。

(二)鼓勵錯峰錯時購物

農貿市場、便民服務點、超市要在每日8:30-10:30人流量高峰時段,採取措施實施人員限流。鼓勵和引導市民錯峰錯時購物,提倡快買快離。

(三)疏導人員流向

農貿市場和超市要做好現場人員流向疏導工作,實施單一流向,避免人員扎堆。超市要增加果蔬售賣區稱重臺數量和收銀通道,避免人員擁堵。人工收銀和自助支付通道,可按間隔1米左右劃線,適當拉開排隊人員距離。鼓勵超市實施網上訂單配送,開展“點菜式”貼心服務。

三、進一步加強食品防控

(一)強化食品安全監管

農貿市場、便民服務點、超市要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不得出售過期、變質、偽劣食品。熟食攤戶(櫃)要完善食品“三防”設施,採取防蠅網、紗門紗窗、食品容器加蓋等方式防止鼠類昆蟲灰塵進入,貯存熟食的設備、工具、容器應保持衛生清潔。

(二)嚴控病毒傳染源

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規定,全面禁止農貿市場、便民服務點、超市活禽宰殺交易和野生動物銷售行為,一經發現,依法依規嚴厲處罰。

(三)實行家禽“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白條上市”

1.在規範化家禽定點屠宰場未建設完成之前,每個區縣根據具體情況設置1—2個臨時家禽定點屠宰場(點),派駐足額官方獸醫駐場檢疫,對檢疫合格的產品加蓋檢疫標誌並出具檢疫證明;對檢疫不合格的產品按照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並做好影像等記錄記載。

2.外來禽類屠宰後的白條應到指定地點重新申報檢疫,檢疫合格的,加蓋檢疫標誌並出具檢疫合格證明方可上市。

3.活禽憑產地檢疫證明進入定點屠宰場(點),屠宰後的白條憑檢疫證明(產品)和檢疫標誌出場、上市。

4.商場超市、農貿市場、便民服務點禁止對白條禽剖腹、清理內臟。

5.實施時間:主城區從2020年2月15日起開始實施。

四、進一步加強組織保障

(一)落實防控責任

各區縣要建立健全防控體系,認真落實農貿市場、便民服務點、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屬地防控責任。各有關部門要督促市場和超市開辦者落實防控主體責任。

(二) 充實人員力量

在農貿市場、便民服務點、超市要充實基層千部,市場監管、商務、城管、市場業主等現場人員,做到每個點位有足夠的管控人員、管控措施、防控宣傳。

(三)加大宣傳力度

採取多種途徑、多種渠道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合理引導群眾有序出行購物,做好個人防護,主動維護市場秩序。

瀘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9日

瀘州:加強農貿市場便民服務點超市密集場所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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