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場監管局公佈“第三批違法案例”:靈壽縣天旺大藥房未按規定明碼標價被罰款

中國網財經2月10日訊 昨日,石家莊市市場監管局公佈疫情防控期間第三批違法案例,其中靈壽縣天旺大藥房因未按規定明碼標價被罰款5000元。

公告顯示,2020年2月4日,靈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環城所對靈壽縣天旺大藥房進行疫情防控巡查中,發現該藥房所銷售的PM2.5防霧霾口罩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

該藥房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規定,該局遂責令靈壽縣天旺大藥房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擬對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目前,案件正在處理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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