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业40年:走出“被抢活”的边缘化,迎来职业多元化

中国律师的发展已经进入新阶段,即将迎来一个法律职业多元化的时代。很可能引发法治的范式转换。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9年是中国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

公开统计数据显示,经过这些年恢复和发展,尤其是近10年来平均每年增长率达两位数的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11月,中国律师总人数已经达到46万,律师事务所已经超过3万家。律师与法官人数比例“倒挂”的现象也得到矫正,比值已经渐次趋近韩国的水准。根据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到2022年全国律师的规模将达到62万人(平均每年增加五万名律师),届时平均每一万名公民拥有的律师人数将达到4.2人,超过日本的水准。从2018年开始,法院和检察院都开始进一步强调尊重律师执业权利的命题,承认律师挑错有利于公正司法。迄今为止,采取合伙制以及个人所有制的律师事务所占总数的96.25%,国家出资的律师事务所的比率减少到3.75%。

这些变化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和法治制度设计的改进也大有裨益。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国律师的发展已经进入新阶段,很可能引发法治的范式转换。

回顾中国律师的发展,历史并非一帆风顺。中国于20世纪初叶才开始引进律师业,发展进程断断续续,在1957-1979年的二十余年间还彻底废除了律师制度。1979年底恢复律师活动后,包括法官、检察官在内职业法律家集团的整体形态一直呈现极为奇异的结构:律师占比只有五分之一,司法官员则具有压倒性的优势;直到21世纪初,法官与律师人数比例仍然是“2.5:1”,与其他国家律师远远多于法官的普遍构成截然相反、形同“倒挂”。另外,律师的执业活动始终受到抑制,在司法过程中被边缘化。

不过这样的局面在近些年终于开始被逐步扭转,虽然把辩护权污名化、侵犯律师人身自由和职业权利的事件还时有发生。

中国律师业40年:走出“被抢活”的边缘化,迎来职业多元化


​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斯坦福大学早在1978年出过一本关于当代中国法制的薄书《没有律师的法》,作者是李浩(Victor H. Li)。这本著作提出的比较研究视角至今仍然不失其意义。的确,中国传统的制度设计思路是“法无二解”,不允许给为当事人服务的律师留下任何生存空间。因此,自先秦开始,政府就设置专门负责解答法律问题、宣示细则内容的官员,以确保规范适用的统一性。为了落实法律,还必须设置专门的权力机构加强对执法和司法的督查,防止倦勤和舞弊。根据这样的模式,越强调法治,就会越加强监控的权力,进而造成监察部门叠床架屋、不断增加监督成本的结果。在监察权不得不日益膨胀的既定条件之下,以法律制度来限制权力的理念也势必与国家机器运作的实践渐行渐远。

与此不同,西欧现代法治的设计思路是尽量发挥私人在实施规范中的作用。不言而喻,权益受到侵犯的当事人最具有运用法律的动机,也最能避免倦勤、枉法以及互相包庇的官场流弊。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是无所不在的,却无须国家来承担这种监督的成本。只要律师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服务,只要法官能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并且具有权威性,法律就可以通过维权诉讼真正落实。在这里,不是效忠上级的监察官,而是效忠客户的律师发挥着保障法治的功能。也就是说,帮助当事人维护权利的律师是现代法治的真正担纲者——没有律师帮助当事人进行合法性的监督,规范效力就会被扭曲和削减。

当前律师制度面临的新挑战

在律师的人员数量急剧膨胀之际,如何确保律师事务所具有充分的案源、如何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就成为一个紧迫的课题。然而,从2008年全球性经济危机爆发开始,律师业就开始面临严峻的挑战。首先,很多跨国公司为了压缩经费开支(有些公司甚至提出了把法律服务开支削减30%-50%的口号),也为了更好地达到扭亏增盈的经营目标,开始更积极地利用自己的企业法务部门和内部律师来处理预防以及解决纠纷中的各种涉法涉讼,不再像过去那样主要依赖外部大型律师事务所提供量身定制的高端法律服务。与这种国际潮流相联动,到2018年底,中国的企业法务工作者的规模也已经超过100万人,公司内部律师的规模超过了7200人。

2019年1月1日,司法部的《公司律师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同年10月11日,腾讯公司旗下的28位企业法务工作者获得司法部首批颁发的公司律师证书,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企业法务部门和公司内部律师如此迅速的扩张,势必深刻影响律师业的生态,不断改变和重构企业法务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既有关系。

其次是普华永道(PwC)、毕马威(KPMG)、德勤(DTT)、安永(EY)这四家全球性会计师事务所开始进军法律服务业务。例如毕马威、德勤、安永都在80个左右国家分别聘任了2200名以上的律师。普华永道在2018年9月于美国首都华盛顿DC设立了第一家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ILC Legal,侧重处理国际法律业务;目前它拥有的律师人数超过3500人,分布在90个国家。在2019年2月,毕马威从法国最大律师事务所挖走144名律师,引起相关专业领域的震动。2019年4月安永又收购了法律服务提供商Pangea3的外包法律服务业务,把1200名法律专业人士一举纳入囊中。这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具有雄厚的资金、丰富的专业服务知识和经验以及成熟的客源和案源网络,他们积极提供替代性法律服务,势必在律师业界引起一系列较大规模的地壳运动。与此相应,律师事务所自身也开始改变经营模式,推动市场化转型,甚至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关于国际商事调解的新加坡公约在2019年8月付诸签署后,解纷方式多元化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使得法律服务的替代性方式还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再者,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系统、机器学习以及区块链等科技方面的长足进步,正在导致社会治理范式创新,也在不断改变着律师的生存方式。牛津大学的理查德·萨斯坎德教授曾经列举在法律服务领域出现的十三种颠覆性科技,包括无间断互联、电子学习、智能检索、文件自动组装、在线解纷、司法大数据以及基于人工智能的问题处理等等。这些科技使法律服务能够大宗商品化、使法律文书能够批量生产,在维持整体质量水准的同时减少相关成本。当然,初级律师的作用势必随之大幅度削减,他们的工作可以外包给其他公司,甚至在相当程度上被人工智能系统所替代。在这种形势下,熟练掌握信息技术的律师将更有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近几年来,法律系统工程、法律工程师、计算法学成为社会流行的热词,预示律师执业方式以及法学教育方式将发生某种革命性变化的前景。2019年6月,中国AI治理专家委员会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8月,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治论坛发布《世界人工智能法治蓝皮书》和《人工智能安全与法治导则》;紧接着在9月北京还举办了法律科技大会。这些动向进一步显示了科技对法律服务影响的广度和深度。

除此之外,英国脱欧、美国退群、国际经济摩擦导致狼烟四起、WTO上诉委员会却即将停摆,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的幽灵在全球游荡,这种秩序解构的时代潮流也正在猛烈地冲击着律师业界。从某种角度来看,贸易战、科技战、金融战的本质其实就是法律战,而国际商务律师和企业法务部门在不经意间已经站到了各种利益板块大碰撞以及司法外交的最前线。然而既有的全球法律体制本身也正在发生裂变,国际规则体系似乎已有摇摇欲坠之态,大国之间不按牌理出牌之类的现象也频繁发生。在另一方面,以《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公约》在2019年7月2日完成谈判、新加坡调解公约在2019年8月1日举行签署仪式为契机,国际商事法庭的判决的协助执行将更有实效,商业和解和调解的协议也将获得缔约国公权力保障,这就势必激活亚洲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各种资源和相互合作。还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国际社会动荡的加剧,特别是爆发金融危机的风险不断增大,市场不得不要求各国政府介入,采取预防措施,加强监管和问责的力度。也就是说,不确定性会助长责任本位的倾向,会增大行政的功能。

上述这种复杂的局面将在不同程度上要求律师们改变既有的规范思维方式和执业行为方式,站在解决现实问题的立场上来推动制度和思想的创新。

2020年律师业发展的新趋势

平均每年增加五万名律师的发展态势,决定了不断开拓法律服务市场的必要性,也意味着律师内部难免将进一步分层化、区块化以及进行角色体系的改组。与此相映成趣的是法院的员额制改革和检察院的转隶改革。早年形成的司法官僚压倒性优势、法官与律师的人数倒挂怪相的原因之一在于独特的审判方式,即法院承担相当多的事实调查和取证的职责,在民商事诉讼方面采取职权探知主义,实际上是法官做了本该由律师做的事情,在相当程度上承担、至少是分担了举证责任。这种制度设计的好处是使法院能够改变信息不对称的事态,有利于审判以事实为依据,但缺陷却会增加审判机构的各种成本,甚至造成法院自己做出司法鉴定的结论反过来决定司法判断的结论的悖论,影响法院在中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基础上树立必要的威信。随着律师人数的激增、律师作用的强化,必须相应地进行审判方式改革,以便让法院的职责归法院、律师的职责归律师。这意味着从2020年起应该加强抗辩制在案件审理中的功能,由律师帮助当事人充分履行举证责任,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主张和论证之后依法做出妥当的判断。

加强抗辩制,势必提出程序正当、形式严格、解释合理、议论充分等符合现代审判规律的制度化要求,也势必加强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但是,正在推进的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进行审判的法律科技运动是有利于上述改革,还是在某种程度上构成障碍?尚有待观察和分析。

一般而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结合是有利于法律制度现代化的。尤其是中国传统法具有复杂系统的特征,不能充分发挥简化社会复杂性从而提高预期程度的作用。在电脑通信系统的智能技术和区块技术相结合的条件下,法律运作不得不按照简单系统的方式进行,但是,在法律解释学尚不发达、法律议论仍然不活泼的状况下迅速推进的审判过程电脑化,实际上是把命令型的司法判断转变成算法和专家系统软件,甚至根据既有的案例库和简单的概念计算规则推进司法文书的自动生成。在这里,法律解释、法律议论以及贯穿其中的推理证明活动反倒会萎缩,算法独裁和算法歧视的问题却被或有意或无意地助长了。于是乎,日益增加的律师与日益膨胀的“机器官僚主义”形成对峙格局,使越来越多的律师失去用武之地。换言之,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较低层面相结合,使所有案件其实都在按照简易审判方式来进行处理,司法俨然蜕变成电脑化的仲裁,由律师承担的法律解释和法律议论显得更加可有可无了。

一方面律师急剧增加,另一方面律师却无所事事——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幅荒诞的漫画。因此,如何确保智慧司法系统的构建为法律解释和法律议论预留足够的空间,如何为律师和当事人打开那个已经闭环化的司法论证系统的参与通道,防止人工智能发生所谓“图灵停机问题”,就是2020年法律科技的重要课题。

另外,随着国际经济摩擦的激化和供应链的大调整,预防法学和策略诉讼在律师业务中的比重也将显著提升,对具有国际视野和涉外交涉能力的优秀律师的需求也随之越来越迫切。还有破产重组案件、劳动纠纷以及债权回收问题也很有可能急剧增加。随着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增大,新的外商投资法开始施行,企业将对法律服务提出新的要求,律师事务所将不得不面对所谓“钱少事多”的压力,为此必须及时改变业务办理方式,通过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等方式不断提高经营效率。

为了在兼顾数量与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执业成本,很多律师事务所将积极参与法律科技创新。还有很多律师事务所不得不把初级的、可以批量化的作业外包给替代性法律服务机构,但这些替代性法律服务机构反过来又会对律师事务所构成竞争的压力。与此相应,企业法务部门的地位和作用也势必不断强化,甚至在法务人员与公司外部律师之间关系上掌握主导权。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有关部门将会因势利导,促进公司律师的增长和制度化。因此,自2020年前公司律师在律师总人数中的比率势必从2%的起点上不断飙升,并向相关行业扩散,导致法律服务业采取更加多层多样的形式。

由此可见,我们即将迎来一个法律职业多元化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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