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時期隔離,週末補班需要支付加班費嗎?為什麼?

胡蘿蔔過冬1


根據這次疫情發展情況,國家前後也發佈了延長放假的通知,開工從1月30日延遲到2月3日,再延遲到2月40日。

在此期間,因疫情發展不能順利開工的,國家鼓勵企業優先安排年休假,或者以調休換班在家辦公的方式工作。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每週工作時間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這是按月薪計算工資的方式來算,但是勞動合同法並沒有規定在週末工作算加班,只是規定一週超出40小時才算加班。

如果是按綜合工時制來計算工資的話,不管是不是在週末有沒有上班,都不一定算加班工資的。

此次疫情影響了很多企業,能開工的企業也算是好的企業的,今年肯定會出現人力過剩的情況,珍惜此次一起共度難關的機會,公司發展得好,個人才有機會成長。


不再流離邊緣


這次疫情造成的延長假期和延後復工,讓很多人都一頭霧水。

於是各種言論的都有,有說要全額給工資的,有說可以補班的,有說可以用年休假代替的。但究竟是怎麼算的呢?我們一定要區分兩次通知。

第一次通知是延長春節假期,怎麼算?

第一次通知我們知道,春節假期延長了3天,也就是1月31、2月1、2月2日,到2月3日才上班。這是對春節假期的延長,對於這三天假期,優先安排年休假或調休,如果上班的要安排補休,如果上班又未安排補休的,則按照雙倍工資支付加班費。

第二次各地通知延長復工,怎麼算?

第二次各地通知要求,除了必須要開工的企業外,各單位不得早於2月9日24:00開工。也就是說2月3日-2月9日屬於因疫情造成無法開工,這是非員工原因造成的,當然也非公司原因造成,所以對於這種公司的算法,各地也給出了說法,按照非員工原因造成的停工來執行,也就是說這期間(停工一個月內),公司要支付全額工資。

綜上所述,哪些時間可以週末補班,哪些不可以,基本上就一清二楚了。但實際上,很多公司還是會用補班的方式將這個假期衝抵掉,畢竟我們不能活在幻想裡,我們還得要面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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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前期放假公司可給予工資,如果給予工資加班就可以不用加班費,否則就得支付加班費!


牛背山的童年


正常的情況下是需要支付加班費用的,按照正常的公司工資標準來支付。

隨著疫情的繼續,很多公司繼續暫時無法開工。疫情過後有些公司需要週六日來工作,這樣正常情況下就需要正常的支付工資,必要情況下也同樣需要加班補助。

這兩天看到有些公司因為暫時不能開工,就把週六日的假期當做這會不能開工的假期來放,這樣一來公司在提倡週六日上班就有理有據了,當然這種方法得不到大家的認可。

在這個疫情特殊的時期,我們更需要有大局觀念,按照國家的要求和規定來制定放假和薪資的安排。

最後希望大家在疫情期間勤洗手,出門戴口罩。也希望疫情儘快過去!恢復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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