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营山县设立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近日,经营山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名,其中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各宗教团体联系服务、政策指导;负责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做好少数民族人口管理与服务;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协助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及突发事件;以及承担民族宗教其他服务工作。

(营山县委统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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