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防疫“添堵”?从重从快处罚

当前,面对抗击疫情的严峻形势,全国人民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在与疫情“赛跑”过程中,大家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贡献力量。包头市警方配合多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排查工作的同时,不忘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妨碍检查,拘!

特殊时期,广大市民配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及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查处。

2月3日中午12时30分许,河西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江南文枢苑东门疫情防控点,有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工作,还与工作人员发生撕扯。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维护防控点秩序。经调查,当时防控工作人员在防控点对夏某某进行登记测体温时,夏某某拒不配合工作,工作人员让夏某某佩戴口罩,夏某某也不予理睬,且对工作人员辱骂和推搡,造成工作人员指甲撕裂。民警在现场了解情况时,夏某某仍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狡辩。

之后,民警将夏某某带回所内,经过多次耐心劝解,且在有力的证据下,夏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河西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法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对夏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7日,达茂旗公安局乌克忽洞派出所民警接到村民报警:村民赵某私自拆除了村中防疫封堵路障,还殴打了前来劝阻的村干部。派出所立即抽调警力赶赴达茂旗乌克镇二里半三合义村,调查发现,违法人员赵某准备前往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二份子,强行将已封堵进出村口的路障拆除。据办案民警介绍,2月6日、2月7日赵某先后3次拆除路障出入该村口。2月7日,村主任李某到赵某家中向其说明疫情防控的情况时,竟遭到了赵某的殴打。随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给予违法人员赵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聚众赌博,查!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市警方严格清查人员聚集场所,保护好人民群众安全。可偏偏就有少数人,却满不在乎的聚众赌博。

2月3日,达茂旗公安局百灵庙派出所民警在深入百灵庙镇某小区进行疫情防控,开展全面登记清查和防疫宣传时发现,在该小区一间门脸房内,4个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而且均没有戴口罩。

民警现场宣讲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当前的严峻形势,对现场参赌人员的不重视、不防范、不守规定进行了严厉批评,民警当场将麻将桌进行了销毁,并将参赌人员传唤至派出所依法对参赌人员进行了处罚。

2月4日下午,刑侦大队民警在东河区河北村进行清查时,发现一处平房内有人聚集,正利用麻将聚众赌博,民警随即控制现场聚众赌博人员并收缴麻将和赌资,发现参与赌博人员中有几人未戴口罩,且房间内通风不畅,民警立即让所有参赌人员转移至院内,随后传唤至办案区进行询问。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法对高某某等6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月5日下午,稀土高新区万水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万水泉红旗农场场部供销社旧址附近,发现有车辆异常聚集,4名干警立即抵近侦查,并一举将正在一处窄小的废弃房屋进行非法聚集推对子赌博的田某等人当场抓获。民警立即向所领导汇报,随后派出所增援警力赶赴现场,向违法嫌疑人分发防护口罩,并依法将田某等17人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取证。

在派出所接受讯问期间,多名具有前科的参赌人员百般抵赖,拒不供述违法事实,经过整夜工作,最终夯实了证据链条,证实了田某等17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执行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为赌博提供条件、参与赌博的违法行为。

目前,田某等17人被稀土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分别处以五到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涉案赌资18177元被依法收缴。

违规燃放,禁!

为配合市政府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包头市警方加大巡逻巡查力度,并及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2月8日,全市依法责令停止燃放452人,依法处罚12人。

正月十五当晚,昆区治安管理大队在昆区华泰园小区巡查中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燃放人传唤回公安分局。经询问,王某某对其燃放烟花爆竹供认不讳,随后治安大队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对王某某处以罚款500元行政处罚。

晚8点左右,沼潭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二化小区内,发现有人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将燃放人传唤回所内。经询问,武某某和沈某某对其燃放烟花爆竹供认不讳,随后民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武某某和沈某某处以罚款300元行政处罚。

晚8点左右,九原区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九原区黄金佳苑时,碰到了正要燃放烟花的温某某,民警立即下车对其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告知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可民警继续深入小区进行巡逻时,温某某却将烟花放置于地面点燃了,民警迅速将正要跑回家中的温某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调查清楚案情后,沙河派出所民警对温某某予以必要的批评教育,鉴于其属初犯,能够认错悔错,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温某某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提示广大市民: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包头市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出台《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禁止在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和稀土高新区的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记者 刘蔚君 宋美慧 李亚强 李鸿瑶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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