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攤合法化,你願意擺攤還是開店?

開心果小輝2


雙創,創造環境條件,面子風光不可否認,大學之大,在於博愛,城市之愛,在於包容。例如水果產業,擺地攤的攤位費少,在茶館角落的停車位面對群眾,顧客,能掙碗飯吃,把我們小販安排進市場,平常攤位,一米六長,一萬三,四元一年,我做過多個市場的費用調查。超市,是一樣虧本,以超於平常便宜當廣告費,當口碑,達到百樣掙錢的模式。生活商品地方上有的,他們賣得比擺攤,小商店更便宜,正由於他們直接從產品地方進購貨,大宗買賣的批發價比小攤的便宜和優先,例如海南蔬菜,從內陸拉到海口批發市場,第二手批發文昌市的客商,第三手批發會文鎮的客商批發,由批發市場到市,到鎮,引攤位,環節多,最後再批發擺攤者,零售面對顧客,其實幾十年,海南鄉鎮吃天下最貴的菜!放開農貿超市,連鎖店,大宗買賣的槓桿發動,東溪無魚走西邊,要過期了搞活動便宜賣,市民發現超市的農產品比縣級批發的更便宜,那麼菜市場的小攤親們只能買賣本地特產鮮菜才有競爭力,有錢交攤位錢麼,淘汰了,擺攤者可以打工,那些小規模種植水果,蔬菜的農民們,能砍掉果樹,爛掉蔬菜而生存?街頭沒人擺攤,農產品銷路自然少,產品價格自然低!自己擺攤,本地的水果產地能賣幾斤?超市自然會用農產品低價作廣告,吸引顧客,讓客流進超市成為常態,帶動購買其它日用常品,為了農民的利益,擺攤合法化呼出必應,為了加大農貿市場和農貿超市的競爭,以防壟斷,低價攤位,街頭擺攤合法應走上議程。菜賤傷農,菜貴傷民。唯有加大流通門徑。有容乃大,博愛乃大,給農民,小攤們的機會,其實是城市自我發展的機會!


琉璃夢裡的夢記


我是開店做生意的;如果現在擺地攤能象以前那樣可以在城市的任何地方隨意擺放,並且在收取低廉的租金下具有合法化,我更願意選擇擺攤;因為:


1,擺攤的租金低;2,擺攤的風險小;3,擺攤可以自由移動,直到找到一個好的擺放位置;4,因為擺攤開支的費用更低,所以擺攤所售出的商品價格更低,更容易吸引到顧客,提高銷量;5,如果可以到處隨意擺攤,當遍地都是擺攤者以後,門店裡的生意肯定就會做不下去;……所以,我別無選擇,肯定更願意去擺攤。
但是,在當今城市飛速發展的時代,在當今注重城市形象、人多車多、交通擁堵的現狀下,擺攤合法化還能回到以前那種亂擺攤擔的時代嗎?顯然不能。現在的地攤合法化是有前提條件的,能夠擺攤的地方必須是在當地政府指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上擺放,並且還要經營指定的項目和產品。


所以,在現在這種地攤合法化的形式下,我仍然會選擇開店,因為我認為,在當今城市快速發展的現狀下,地攤合法化永遠都是有前提條件來限制的,要想做生意並且把生意做大做強,還是離不開開店這條路!大家認為呢?


知足常樂1284922


主要是租金貴,年年升租金。我做攴飲的開店八年了,開始三年有得賺,開始3000元一月租金,見我生意好加到5000元一月,三年籤一次合同。這次簽了7000元一月,有點吃不消扛不住租金。這就是為什麼沒有百年老店


德哥185750


我是擺地攤賣耳環的 。副業做成主業了。只投資了一件衣服錢 成功了就是轉折點,所以款式全部5塊 賣出去15到30一對,根據客戶賣,利潤很高,同樣的東西精品店40賣出去。現在小姑娘買飾品和衣服一樣,甚至一件衣服搭配好幾個耳環,而且都是S925銀的不過敏 我現在用心在專門做這個 不要小看擺地攤哦 我以前是幹客服的 現在都不想打工了 還是自己幹比較好 一天最差最差也能賣300元 。最主要的是東西小好拿 提個箱子就走






擺地攤的李丫頭Y


要是擺地攤的合法化,我肯定會擺地攤,我本來就是一個擺地攤的,因為我們這裡是鄉鎮,不是很嚴格,一般趕集的時候就會很多,擺地攤的只會收兩塊三塊五塊的衛生費,最多也就十多塊的,而且地攤生意有時候比店裡的生意也會好一些,因為擺地攤我是賣的快消品紙巾,所以生意還是可以的,因為,是在福利群裡面擼的,3到4塊錢一提的,我拿到街上一般都賣15塊兩提,紙巾質量還是比較好的,而且銷量也比較好,我也比較喜歡擺地攤,自由一點




A紫花地丁


現拍的,我的攤位。

如果擺地攤合法化,我願意擺地攤。租金低,價格低,現在的生活節奏快,工作壓力大,下午下班逛逛夜市的越來越多,只是現在天越來越冷,人可能會少,但一樣賣貨。

白天跑業務,晚上擺地攤。以前常年早市夜市固定攤位,中間有差不多兩年沒擺攤,今年又開始了。

擺地攤也不容易,也需要堅持,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不如在家歇著。凡事都要用心去做。




夜月心聲


其實我以前一直想著擺地攤呢。因為十年前經常吃的小炒攤一個晚上擺幾個小時,月收入超過20000了。當時我收入只有幾千塊。推個車買點炒米粉炒麵啥的,晚上賣夜宵。在加個酒和肉食。真沒想到利潤有這麼高。所以那時候就也有這種想法。可一直安於現狀,後來沒有去折騰。

擺地攤沒有什麼不好的,都是為了生活。而我覺得擺地攤則是推廣最快,利潤最高的。

如果單看擺地攤和開店的話,個人首先建議擺地攤。因為開店需要高昂的租金。位置固定。開店也刻板。需要投入裝修和前期的準備工作。耗費不少資金。開店相對擺攤最大的弊端就是無法吸引目光和人流。

而地攤就不一樣了,首先投入少,有塊地方就能做。這個地方不好,明天就可以換個地方。非常的活道。銷售產品也可以隨時的更換。而且還沒有開店那麼多雜七雜八的費用。

所以如果擺地攤合法化,當然選擇擺地攤啦!


聽是海笑的聲音


我在我們這裡的夜市有兩個固定的攤位,兩米八的長,一般晚上五點左右就可以開始擺攤,一直到半夜都可以,而且是我們這個城市最大的,最古老,最市中心的位置,唯一的這麼一個老夜市,人流量是相當的大,只是現在不知道賣什麼比較好,所以從去年開始去的比較少,一般都是租給別人,現在這個夜市都快成小吃一條街了!夜市不想去,我就白天去趕集賣貨,每天都可以,所有的大集輪流去,雖然只有一上午,賣的貨也挺簡單,但是比上班強很多,也挺賺錢的!這十幾年的擺攤經驗,其實擺攤真的挺好,雖然風吹日曬,但是賺錢還自由,我覺得比上班好很多!


中醫養生生活美容


擺地攤也充擊到實體店的,我海南這裡小鎮擺地攤都是在市場內或市場門口周圍,市場裡有鋪位的不幹了,常向市場部投拆,因為在地攤買東西方便又便宜,還是當天的菜,還是本地菜,他們有鋪位的菜,衣服就沒人光顧了。市場部就趕擺地攤的,趕不動就電話叫縣裡的城管下來抓,現在擺地攤都是打游擊的,不過,有個規律,週末,節假日城管就歇菜了,不來趕了,市場部的也沒辦法。我這裡地攤賣菜基本是退休人員自種自賣的菜,農家肥加點化肥,種出的菜比較好吃,人們都叫老太婆菜。


46單身


我選擇擺地攤,開店是好,風吹不著,雨淋不著,但問題是,如果是自家的門市房就不說啥了,掙多掙少不存在房租的支出,現在的房租按80平米,城裡要10萬左右,農村鄉鎮要4萬左右,現在要開個飯店,服務員月工資要3千元左右,大師傅6千左右,房租費,等等,月總收入按6萬,利潤按%30,減去支出,工作人員的工資,你當了一年飯店老闆,累了一年基本上見不到錢,都是給大師傅,服務員,房主幫他們掙了一年錢,所以說,我開了這麼些年飯店,近三年基本沒掙到錢,不開了,真不如擺地攤,啥費用也沒有,進貨加工,然後推車找個小市場就可以買,收入比開飯店多,煩惱的事也少了,老婆也不吵了,每天都能見到幾張毛爺爺,所以我堅持擺地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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