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劍指琴懸


首先聲明,我來分析這個問題,純屬就事論事。各種噴子號稱挑起物業和業主矛盾,純屬胡扯,概不接受。


首先在法律關係上,物業和業主之間不是管理關係,而是僱傭關係。物業就是業主通過前期物業管理協議或者業主委員會協議,被僱傭來從事管理的企業。只是正常情況下,這麼牛逼的被僱傭者很少見。被僱傭者純粹為了自己利益而罔顧僱主利益的也很少見而已。

另一方面如今詬病最多的是物業過於注重自己的利益,而侵犯了業主的利益。本來物業應該是提供服務 獲取合理利潤。實際中很多小區物業阻礙業主委員會成立,大肆利用小區設施賺錢。例如把小區外牆廣告電梯內廣告收益中飽私囊,甚至直接把小區游泳池出租牟利,物業把手伸向業主錢包就過分了。

第三說到底還是缺乏制約機制。單個業主最多拒交物業費,還時不時接到物業的律師函。只要沒有業委會,就沒有人出面去清查物業的賬目。像地下車庫這種到底屬於誰的糊塗賬,只要不搞清楚,物業就可以渾水摸魚來賺錢。


律師獨角獸


強烈呼籲國家取締,李嘉誠這個漢奸遺留下來的產物,物業費按建築面積收,合理麼?我們業主的家裡,物業公司天天來給我們服務了嗎?業主家的外牆,物業公司給我們天天服務了嗎?我們廣大業主的財產,停車位,物業公司有什麼權利,用來賺我們業主的錢??????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Wjwxj822705


不是說物業的權力越來越大了,而是你違反的規定越來越多了。

1、私搭亂建,他要管;2、車亂停亂放,他要管;3、樓道門口亂堆雜物,他要管;4、出入常常不帶門禁卡,他要管;5、寵物隨地大小便,他要管;6、孩子隨地大小便,他要管;消防通道被堵了,他要管;7隨意踐踏草坪,他要管;8、亂曬床單衣物,他要管;9、夏天坦胸露背,他要管;10、噪音擾民,他要管;12、不交物業費和衛生費,他要管等等。還是要物業盡職盡責,就不要跟物業對著幹,一旦被一些所謂的業主委員會的人操縱了,成天換物業,越換越糟糕,肥了一小撮人,損害的還是業主的利益。


風雨之彩虹137536760


物業公司只是個服務企業,與業主(或業委會)鑑定服務合同才能進入小區服務。現在大多小區物業公司根本沒有與業主鑑定服務合同,而是開發商的或由開發商引進的,這是屬於前期物業。前期物業與業主有服務合同,但那個合同不是在平等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署的(不籤不給鑰匙),在合同法中是不具備法律效率的。現在的物業,就屬於賴皮狗一樣,依仗社區街道為其撐腰,不把業主放在眼裡,在小區為所欲為,小區為解決現狀,只有剷除物業,否則,小區主人就是物業!


及時雨269


業主們該何去何從?這是一個讓人很悲觀的問題,讓各方都很迷茫。


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

能產生這樣的疑問,只能說物業與業主長期以來本末倒置的關係。

物業管理自引入國內,至今近40年,這四十年幾乎就是一部業主與物業的鬥爭史。

而從這場爭鬥來看,物業方几乎是佔據了壓倒性的優勢。

時至今日,仍有大量的物業公司未擺正自身位置,以“管理者”自居,高高在上。

而小區真正的主人——業主,儼然是其治下的子民,憋屈、鬱悶、卻無可奈何。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應該是多方面的:

一、業委會成立、運營、換屆的難題亟待破解。

沒有業委會這個組織,就無法與開發商、物業、乃至政府部門進行有效的溝通與協調,有效維護業主合法權益就無從談起;

但成立業委會後,如何保證其規範運作、運營,糾正偏差,加強有效監督監管,就更是關鍵。


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應負起應有責任。

所謂建立健全物業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不應僅是一句空話,要落實到實處,執行到位,才能真正的

起到淨化市場的作用,保護業主方的合法權益。


三、相關法規應進一步細化和明確,增強可操作性。

物權法、條例等等均肯定了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種種權利,但如何去行使這些權利,通過何種方式來行使,缺乏細則,不具備可操作性,致使業主方投訴無門,維權無力。


海風116067626


如果物業公司按面積收費,那衛生費好說了,包括保潔吧?收費肯定要服務的吧?問題是,沒有,沒有服務,按平方就多了?對吧?


用戶9132603154507


林州市長安路嘉惠苑小區內,王女士在此連續居住了九年,是標準的資深業主。小區的一草一木,一絲一物都和她息息相關,對她來說,小區就是自己的家。

九年裡,物業換了好幾次,有的清潔衛生,站崗放哨,養護草坪,扶持鄰里,兢兢業業,任勞任怨。

有的只收費,不管理。

有的毀壞草坪,砍伐樹木,強買強賣,甚至暴力斷電。

這不,王女士家又停電了,幾個孩子要寫作業,老人又行動不便,無奈之下,只好點起蠟燭。

王女士說,自己並沒有和現在的物業簽定服務合同,並且對物業的服務很不滿意。現物業強收物業費,就是強買強賣。並且,經王女士瞭解,該物業也沒有從業資質。

王女士拒絕交物業費,於是她家裡就被暴力停電了。

王女士覺得自己既然交了電費,應該享有用電的權利,於是自作主張,更換了電錶箱的鎖,合上了電閘。

物業報警,說王女士擅自更換電錶箱鎖,毀壞公私財物,損失6元人民幣。

於是,王女士被行政拘留三日。

王女士辯解說,電錶箱不是物業的,是全體業主的,自己也是業主,當然也是屬於自己的東西,自己有權處置。

王女士覺得很冤枉,到相關部門反映,有關部門已經受理。

我們認為:作為物業,應該合法經營,規範管理,合理收費,提高服務水平,和小區居民融洽關係,畢竟小區也是自己的工作場所,如果搞得周圍關係緊張,每天在爭吵中工作,也不是什麼好事。

作為業主,要用合法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走極端。儘可能的和物業多溝通,多理解,共同搞好生活環境。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同在一個小區內,同在一個屋簷下,難免會有一些矛盾,要儘可能的從大處著眼,從長遠考慮。

當然,何去何從,還要看雙方意願,看雙方和相關部門的配合溝通。


多美林州


物業是業主 招聘的服務管理,不是針對每一戶服務,只要物業制定的制度利大於弊,每一戶業主就無條件必須遵守,十個人九條心,眾口難調,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只要物業不超出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系列實施。大家應該積極的配合與遵守,方能和諧與溫馨。


手機用戶張遠文


房子是你自己的,物業就是披著合法的外衣的大騙子!說是為業主服務,其實都是想盡一切辦法收錢為目的。


潤錦塑料包裝


物業服務公司與小區住戶業主,就是一個僕人與僱主的關係,可現在的境況是反客為主了,到底是那部法允許僕人這麼得瑟,就因為條例中允許開發商建好交房後,有權組建或者選聘物業公司進住服務管理,業主們都是一群烏合之眾,一盤散沙,所以他們才有恃無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