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關:居家不隔離 法律來制裁

潼關:居家不隔離 法律來制裁

(潼關臺:張珂 編輯:秀芬)當前正是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安心在家不亂跑就是對國家最大的貢獻。然而,還是有一些人不遵守規定,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麻煩,然而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潼关:居家不隔离 法律来制裁

這次被依法處理的艾某,是長期居住在潼關縣的湖北籍人士,1月24日凌晨艾某駕車回湖北老家,在湖北荊門下高速時,因疫情防控道路被封便原路返回,25日早上返回潼關縣。27日社區工作人員入戶排查時瞭解到這一情況,28日即向其下發居家隔離14天的通知。但在居家隔離期間,艾某還心存僥倖,私自外出被社區群眾舉報,2月7日下午3點,艾某便接到了潼關縣公安局四知派出所的傳喚。

潼关:居家不隔离 法律来制裁

艾某:“我錯了,不該給政府添麻煩,以後我保證,一切聽政府的安排,真的後悔。”

艾某的行為嚴重干擾了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開展,對自己和他人的健康造成潛在威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艾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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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關縣公安局四知派出所副所長 張江永:“在此告誡廣大群眾,在疫情期間一定要遵守政府相關命令、決定,聽從工作人員指揮安排,如有觸犯,公安機關將從嚴從快頂格處理。”

審核:惠陽 張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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