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赐贵:坚持依法防控,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刘赐贵:坚持依法防控,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2月10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海南日报记者王凯摄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3人,实到4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西庆、胡光辉、康耀红、林北川、陆志远、关进平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刘赐贵在讲话中回顾了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省上下抗击疫情所做的工作,充分肯定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效。他指出,越是在疫情防控严峻复杂的关键时期,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刘赐贵对贯彻落实《决定》、抓好下一步防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二要坚持抓早抓实,做好《决定》宣传教育。及时公布和解读,广泛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尽快让全社会知晓理解、内化于心,为严格执法、严格守法打下坚实基础。三要坚持有法必依,督促《决定》有效实施。各级政府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开展法律监督,督促政府落实《决定》、依法防疫。四要坚持率先垂范,带动全民守法用法。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遵守《决定》,积极宣传法规,以严格守法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广大群众知法守法,为全社会凝聚起广泛防疫共识、形成强大疫情防控合力作出积极贡献。


副省长苻彩香、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等列席会议。


刘赐贵在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会上要求

坚持依法防控 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记者:彭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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