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發佈!關於泉州臺商區

今天,記者從臺商區管委會獲悉,臺商區出臺20條措施,主要在金融支持、降底企業成本等方面助力中小微企業疫情防控期間生產經營。此新出臺的政策,有效期至6月30日。

1、 降低企業信貸成本

銀行業機構要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至2020年末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至少降低0.5個百分點。積極落實上級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政策。

2、 增加信貸投放穩定貸款

各銀行業機構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間增加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貸款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水平,4家大型國有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20%;疫情期間,未經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同意,不得隨意對企業抽貸、壓貸、斷貸,應給予企業一定還款寬限期,提前做好展期、續貸。發揮企業應急保障資金作用,支持受疫情影響企業轉續貸。

3、加大貸款貼息支持

疫情期間,對續貸或新增貸款的中小微企業按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補助,每家企業補貼額度不超50萬元

4、加大財政獎補力度

對符合條件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產企業、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發放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因應對疫情防控加大防護物資生產形成的過剩產能,落實上級規定的國家臨時收儲制度;支持企業對職工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並取得證書,給予企業每人 800-1000 元的培訓補貼。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服務作用,取消反擔保要求,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重大突發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啟動至解除期間,免收期間政策性融資擔保費,由財政給予補貼。受疫情影響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並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

5、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2020年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支持企業引工穩工,對連續生產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為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的,提高用工服務獎補標準,對堅持在生產一線工作的職工給予生活補助。

6、給重要崗位“留崗留薪”

對於規上工業企業屬湖北等疫區員工中屬於重要管理崗位和關鍵技術崗位的,因疫情延遲返崗給予“留崗留薪”的,按照我區人均月最低工資標準的20%給予補助。

7、新招員工給予補助

對新招且2019年底前未在臺商區就業的泉州籍員工,簽訂勞動合同1年及以上的,在疫情期間每月予以800元補助

8、降低失業保險費比例

2020年4月30日前延續實施用人單位和職工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總和從3%階段性降至1%等各項國家減輕稅費政策,2020年4月30日前繼續執行階段性減半徵收工傷保險費率政策。

9、允許延期辦理社會保險業務

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用人單位可延期3個月辦理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業務;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繳費,其間不予加收滯納金,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個人權益記錄、待遇發放。

10、減免企業稅費

減免困難企業稅費。區內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中小微工業企業,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11、可延期繳納稅款

受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可據實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辦理停業手續;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企業,依法准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

12、落實上級有關政策

不折不扣落實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及公益捐贈相關的企業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政策。

13、強化稅收便利化服務

對於生產和銷售疫情防控物資的增值稅納稅人,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暫不限制其增值稅發票領購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提供發票使用的最大便利;輔導落實好醫療機構、醫用藥品相關的增值稅減免政策,切實減輕醫療機構稅收負擔;加速增值稅留抵退稅審批,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銷售行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相關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過程中優先予以支持;加大疫情防控期間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力度,簡化退稅審批流程,確保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全面落實到位。

14、減輕中小微企業租金負擔

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可以免收3個月的房租;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給予不低於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

15、減輕企業用電成本

將春節短週期電量使用時間延長至3月底。臺商區企業自2月7日起,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不受“基本電費計收方式選定後3個月內保持不變”“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等限制。對因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臺商區企業,如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結算基本電費,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實計取。

16、支持企業增產增效

支持疫情急需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快速擴大產能,在疫情期間增加的生產運營成本予以補助;對2020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或農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按銷售額的1.5%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對利用電商平臺開展進出口業務,2020年首季度交易額增長超過300萬元的企業,按交易額的2%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

17、轉產或擴產企業有補助

對區內現有企業轉產或者擴產疫情應急物資且在3月底前正式投產形成產能的,對新購置或通過設備改造的口罩生產設備和防護服熱壓機生產設備,區財政予以20%設備投入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18、企業上規模有區級獎勵

對疫情存續期間口罩日產量達20萬片、40萬片、100萬片的企業,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區級再分別給予10萬元、15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

19、鼓勵開展科技研發款

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疫情防控物資相關項目獲得泉州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的,按100%給予配套,最高100萬元

20、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全面推行政務服務“馬上就辦、網上辦”“一趟不用跑”;對生產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的新上投資項目,實行一站式全鏈條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的“綠色通道”。對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嚴格執行告知備案制度,凡可通過線上受理的事項不再要求服務對象到現場提交,凡可通過電子證照共享獲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加快重大重點項目建設,促進年度計劃新開工項目按期開工,有序推進在建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及民生項目復工,春節未停工和已經復工的項目要確保連續施工;加強要素保障,對新開工、復工項目涉及要素保障審批的,最大限度壓縮審批時限,集中支持一批應急醫療救助設施、隔離設施、公共衛生體系、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重點項目。

海都記者 華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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