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也是“問題家庭”?更可怕的是真相不敢說......


教會也是“問題家庭”?更可怕的是真相不敢說......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信徒屬靈的家,是互相造就和扶持的地方。同時,不可否認的是,在這個破碎的世界,教會是由罪人組成的。家庭成員之間也常常有很多的撕扯、傷害和磨合,教會也不例外。這兩年,隨著家暴、離婚和子女教育等問題頻發,大家逐漸意識到家庭問題的嚴重,開始積極面對與改變。而作為福音的公共見證的教會,更應該警醒反思,勇敢地直面自己的一些問題,以期成為更合神心意的教會。

為此,我們總結了一些朋友的親身經歷,旨在引發大家的思考和討論。文中所描述的一些現象,並不在於論斷和批判,而是啟發大家共同思考和警醒, "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 (徒20:28)。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01

“人言可畏”的教會

這類教會里有許多人看上去和藹可親,其實是在不斷收集別人私生活的信息,用以製造閒言碎語來攻擊別人。當一個新信徒遇到一位和藹的大媽,關切地詢問你和配偶的關係怎樣,有沒有什麼不愉快的事,新信徒一般都會像對待朋友家人一樣如實相告,並想得到一些有益的建議和幫助。但是有可能在很短的時間內,這位天真的信徒就會發現,教會很多人都以異樣眼光看待你和你的家人,並且不停地竊竊私語……自己不但沒有得到幫助,還成了閒言碎語的中心。

所以一旦信徒將自己的私生活如實相告,面對的危險就是將自己最脆弱的地方暴露在沒有任何守密承諾的環境下。我們當然不排除教會的兄弟姐妹是出於愛心來詢問,但當今教會的複雜性不可低估,可以確定的是,它肯定不是人皆聖者的天堂。

教會也是“問題家庭”?更可怕的是真相不敢說......


02

法利賽式教會

這種教會充斥著各種可意會不可言傳的規則,許多規則和聖經沒有必然的聯繫,比如著裝一定要是保守中產階級風格的,臉上表情一定要是莊重帶有文雅微笑的,.....這些規則時刻在發揮強大的控制力,因為只要不是這樣,就立刻能感受到異樣的目光。

在國外這種教會一般都在郊區比較富裕的地方,因為那裡的房價貴,學區好,所以附近居民一般是中產階級的家庭,教堂裡會眾的單一背景使許多屬於這個階層的生活習慣不知不覺地成為了和福音同等重要的規矩。

這樣的教會外表看起來光鮮亮麗,但隱藏著許多問題。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個假面具下,彷彿一切都完美,其實掀開面具每個人都在竭力偽裝。在許多文學作品中都提到了這種教會中存在的神秘面紗,就如同沒有消毒就包裹起來的傷口,裡面在發炎潰爛,外表卻一片祥和。

其實早期耶穌時代的基督教會是比當時的猶太社會環境寬容許多的,耶穌接納所有社會棄絕的人,而且他嚴厲地批評當時充當“風俗道德警察”的法利賽人,認為他們對聖經的理解是捨本逐末,用一些經典中細枝末節的規矩和生活規範來代替聖經的核心信息:接納,虛己,寬恕和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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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崇拜式教會

David Johnson和Jeff Vanvonderen的著作“屬靈誤用”想[1]在華人的教會中引起了非常熱烈的討論,裡面提到教會中隱蔽性很強的濫用權力,樹立偶像式的領袖,用機械性的工作去代替心靈的改變和更新,用不斷的批評指責去維繫領袖權威,驅逐異己,迴避矛盾,規避領袖應負的責任......

這些問題在華人的教會中大量存在,一些教會其實延續了中國從古至今的傳統文化:以古老的對權威的崇拜建立自身的秩序,只是這種權威以上帝之名重新構建了其合理性。在教會中,教會領袖隱秘地成為信徒崇拜的新偶像,在遇到質疑的聲音時,以“不順服,不尊重領袖”加以壓制,再在信徒中培植一些唯自己馬首是瞻的愚忠信徒,授予教會行政職務。而且許多職務沒有輪換,任期和選舉等民主機制。行政常常缺乏透明度,廣大會眾只是在表決前很短時間被通知投票內容,許多人還沒有經過成熟的思考和討論,就盲目投下信任票。再加上一些牧者或教會領袖本身沒有足夠的神學教育,會想當然地發展出一些聽起來好像沒問題,其實深究起來和福音主旨相悖的信息,比如,信了主以後就一定萬事皆順,只要誠心祈禱上帝就一定所求必得......這些信息迎合大眾口味,可以在短時間內吸引很多人來,但是不久以後就會發現這不是真的。

在這樣的教會,常常會有這樣的概念:領袖有超乎常人的靈性,所以不必質疑他的任何決定和呼召,一旦出現問題和錯誤,教會也沒有正常的質詢和問責機制,解決的辦法經常就是要求信徒噤聲,將問題掩蓋起來,以維持領袖的權威。

在教會章程上,有些教會要求申請入會的成員宣誓服從教會的“所有”教導和批評指正,而沒有同時聲明新教教會所普遍認可的獨立思考,良心自由的權利。這樣的誓言只能讓會員成為盲從的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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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閥型教會

會眾中若有學富五車的聖經學者,則是非常好的諮詢的資源。因為神學家很容易憑藉其高深的詞彙和研究方法,使自己的觀點顯得非常專業。但是他所得出的結論是否真的就是這樣完美無暇呢?只有他的同行才有足夠的能力去辨析。如果在同一個教會內沒有足夠能與之匹敵的學者,會眾其實並不真正瞭解他的結論是怎樣得出來的,只根據“他是專家,所以說的肯定都對”的迷信式順從來接受一些有爭議的神學觀點。

神學是一種特別需要謙卑的學科,因為在這個領域內,我們探討的,教導的是神的話和神的心意,在分析過程中,一些學者會不自覺地將自己代入“神”的位置,以為自己就是神的代言人,但是人類是否能完全代替神說話呢?顯然不能!在這個學科內的學者必須不斷藉著祈禱讓自己謙卑下來,不斷提醒自己 “人”的身份和侷限,自己的釋經方法,觀點和研究成果只是從某一個角度去詮釋上帝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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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用“罪”來進行精神虐待的教會

“罪”是基督信仰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每一個基督徒都承認自己有罪。不過中文的“罪”其實沒有傳達出聖經原文對這個概念的描述,希伯來原文中“罪”這個詞的原意是“箭未設中靶心”,並沒有中文那種極度負面的含義。它可以被理解為人類沒有達到上帝希望我們達到的美善。

同時,基督的信仰主要是上帝對人的愛和救贖,而不是傳遞一種長期的自責絕望的情緒。新教之父馬丁路德本人也曾經因為對“罪”的極度恐懼而使自己陷入不斷反省認罪,以至到達無法自拔的境地,他後來發展出來的強調恩典的“因信稱義”新教神學反映了他這一經歷:基督信仰讓我們相信恩典的力量,而不是生活在自疚絕望,不斷否定自己的惡性循環中。

教會在這個概念上是否能拿捏得當其實對信徒的生活有相當大的影響。我曾聽聞在一些教會有人喜愛看電影被批評為屬世,喜歡廚藝美食被批評為貪戀肚腹享樂......其實只要從負面的角度看問題,人類任何的行為愛好都可能找到“罪”的源頭。但是如果這樣生活和思考,豈不痛苦?上帝創造這個世界,給予人類各種才華,讓人類能發展出各種讓人身心愉悅的愛好和藝術,這難道不可以作為他祝福的一部分嗎?我完全同意在享受這些娛樂活動,發展自己興趣愛好和才能的時候不要忘記存感恩之心,但是將這些全部以“罪”的名義去壓制否定,則矯枉過正了。

即使是真的人犯了比較嚴重的過犯,教會的責任也應是存憐憫之心,去挽救他們,而不是乘機公開棄絕羞辱他們。耶穌也要求人有聖潔的生活,但是他的教導充滿智慧和恩典,約翰福音8章裡面耶穌對行淫時被抓的婦人的處理,就是很好的例子。我相信那個婦人以後會永遠記住這一瞬間,並充滿感激地踐行他的勸誡。

教會也是“問題家庭”?更可怕的是真相不敢說......


結語

反觀歷史,教會在其漫長的兩千年曆史中曾經犯過很多錯誤。雖然教會是基督徒的家,但它並不是人間天堂。建立一種良好的機制,培育一種寬容,公正且有愛的氣氛,讓每一個成員都能有健康的信仰生活,是每一個教會,每一個基督徒誠心所願的,願上帝保護每一個教會,讓它們走在上帝仁慈的引導中,能夠自我反省,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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