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買職工社保,工傷後應該如何維權索賠

說到社保,瞭解的朋友都清楚,公司為職工繳費社保是國家強制要求的,但是現實生活中卻又顯得無奈,職工與公司比較都是較弱勢的一方,很多公司為了控成本開出的條件是:要麼不買社保,要麼走人。那麼如果公司沒有為職工買社保,職工工作期間受傷了,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公司沒買職工社保,工傷後應該如何維權索賠

事實上,既然是為工作受的傷,性質上已經可以確定為工傷,那麼獲得工傷賠償是肯定的事,但是如果公司沒有為傷員購買過社保,那麼這個工傷保險待遇就應該由公司自己來承擔。因此,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應該按照規定的申報時限以及合理的路徑來完成:

公司沒買職工社保,工傷後應該如何維權索賠

首先是根據自己的受傷事實申請工傷認定

工作期間受傷,按照正常的程序走,應該先向工傷保險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認定一般只需要勞動合同、工資報表以及現場證人證言等,申請工傷認定是獲得賠償的第一步。


其次是傷殘等級鑑定

認定工傷以後,將由工傷部門委託傷殘鑑定中心為傷員做傷殘等級鑑定,主要是為相關賠償金額提供執行依據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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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是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如果受傷的性質已經被認定為工傷,那麼個人就可以向人事爭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傷保險待遇。並且由勞動仲裁部門向公司寄出裁決結果。

第四是公司做出對勞動仲裁的回應

如果公司承認勞動仲裁的客觀性與合理性,那麼公司將根據勞動仲裁的裁決承擔傷員提出的工傷保險待遇;如果公司認為勞動仲裁缺乏合理性,侵害了公司權益,公司可向法院上訴,這樣就需要待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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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法院的終極裁定

如果公司未提起上訴,最後這一條法院裁定就不需要;但是如果公司提起了上訴,法院將根據勞動仲裁裁決結果,對事件的重新梳理而最終裁定。

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的規定,企業應當依照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事實上,不論是正式職工,還是臨時人員,都應該按照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就算是勞動者主動提出不要公司為其購買社會保險也不能成為公司的免責理由。如果公司未依法為員工購買社保的,發生工傷後,不能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工傷保險待遇,只能由公司承擔工傷保險待遇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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