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生活的骑行者


这个问题分为理论上和非理论上两个层面,理论上是常规办理方法;非理论上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想出来的替代方法。最重要一点,下岗职工千万不要弄丢了档案,因为档案中记载一些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时间,你即便到社保部门去查,没有全面联网之前的那部分时间,你也查询不到,社保系统电脑里面没有记载的,具体时间各地不同,我们这边是05年之前的都查询不到。所以,如果没有原始档案,你退休金里面就核算不出视同缴费时间,也就没有那笔钱啦!!!

理论上应该在当地认定的档案管理机构

下岗职工不单单是单位破产、合并、改制等等原因而导致的,还有一部分是“一刀切”或者是先移交再破产等等吧,反正原因各种各样,而正因为原因不同,所以对于下岗职工档案的处理方法也不同。效益差不多的会直接把员工的档案转递至员工所在地认定的档案管理机构。为什么得强调是效益不错的呢,因为这地方需要交钱,第一年的钱单位会帮你付,后面的你自己再付。而效益如果不好的,或者管理人员相对没有责任心,则很可能用一些非理论上的方法来应付、敷衍!

非理论上的则各色各异

  • 有的在员工手里

有的单位为了省事,不顾有关规定的要求,直接把员工档案交到员工手上,这是不对的,也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但是由于单位都黄了,你追责也追不着啦,导致下岗职工档案一直由自己保管;

  • 有的单位统一保管

还有的则相对良心一些单位为了降低费用成本,直接在单位建一个档案室,把所有因故下岗的员工档案都存放在这里面,也不收拾、不清理,很容易造成档案的缺失和损毁。

下岗职工再就业,档案交由新单位保管

下岗职工必然要再就业,不然一家坐以待毙喝西北风吗?

  • 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按道理档案应该还在下岗后单位转递的地方,是自己手里也好;是指定档案管理机构也好;还是单位也罢,还在那个地方等你。

  • 再就业

再就业的话,新单位会将档案调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可以存放在本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的要委托当地认证的档案管理机构。

档案在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必须得有,不能弄丢了!!!


办公室锦囊


下岗职工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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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笑讲职场


我是萌萌的大宝,一名基层社保工作者。


下岗职工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一般来说, 劳动者下岗失业后档案不会再保留在原单位,单位人事会将劳动者的档案。直接交给个人或者是统一存放到人社局的代理中心。

劳动者的职工档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应的材料
  2. 招工表。劳动者初次就业时单位为其办理的招工手续。
  3. 解除合同证明书。劳动者只有再解除合同后才有该材料。

完整的档案都是包括这三个组成部分,当然也有特例,很多企业破产倒闭后可能没有解除合同证明书也可以存放到人社局的代理中心。



暂时抛开多年前的历史档案不提,现在的失业者失业后都会将档案存放至参保地人社局的代理中心,让人社局代为管理。在2015年国家已经取消了档案管理费,失业人员在失业后如果没有新的单位就可以把档案放到参保地的人社局。

原则上,档案是不能保留在个人手中的,现在问题后果自负。所以为了保险期间下岗失业人员档案都应该及时的,送交到劳动部门。不管是个人送存,还是单位统一送存都应该及时送到劳动部门,让劳动部门代为管理。

所以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一般都会在原单位或者会在劳动局,如果没有在这两个地方,那就还有一个可能就是在原单位的主管部门存放。应该没有其他的可能性了。

我是萌萌的大宝,一名基层社保工作者,欢迎大家在下面的评论区留言评论。


萌萌的大宝


楼主你好,一般是这样的。嗯,如果说你是下岗职工,很有可能你是从国有企业经验,下岗的,因为私营企业,他没有下岗这一说,私营企业,基本上就是。破产倒闭,你被辞退或者是被开除了。

而且一般私营企业,是不建立这个员工的个人档案的。所以说,这种国有企业在员工下岗以后会主动的将员工。个人档案托管到当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里去。

嗯,这种情况你可以查询一下,去当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持有自己的身份证去查询一下。看看档案是不是在那里。

如果档案托管到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楼主就可以不用去管理它了,因为这个在人才中心,他是也计算工龄的,所以说就不用担心什么。

如果说楼主在人才中心没有找到自己的档案,那么就要去。原单位去咨询一下,到底你的个人档案去哪里了?个人当还是相对比较重要的,因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要查阅个人档案,初始就业的出生日期。查阅不到的话肯可能会给你退休造成一定的麻烦。所以楼主把这个个人档案还是要放在心上,因为毕竟牵扯你以后退休的日子。


社保小达人


希望能帮到你。


兰心惠质46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最近在分析师早网上看到很多关于 “档案在异地,退休时工龄能计算吗?”“如果档案滞留在个人手中应该怎么办?”等相关的问题。现在就我知道的一些政策点给大家讲解一下:

一、先举个实际存在的例子。

老李是天津户口,1980年—1992年在天津工作,档案也随之在天津, 1992年以后就回到北京工作了,今年正好退休,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也可以享受北京退休待遇,

但是办理退休的部门说他只有20年社保缴纳年限,而不是32年的!由于没有及时把档案转移到北京,1992年之前的在天津工龄不能计算。对老李造成了不少损失!

像老李这种情况很多,首先他的档案没有及时转移到退休地,所以就导致经办是无法对他的档案进行审核的,那么工龄就无法计算。

二、对于滞留在个人手中的职工档案,根据京劳社就发[2007]40号文件规定:持档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档案材料认定和接转申请。申请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自持的职工档案及认定申请书。

三、档案丢失,怎么弄?

目前针对原本没有档案又要建档的失业人员有补档案的政策,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档申请,其他情况档案丢失时没有办法补的,所以大家还是要对个人档案流动多关注。

档案是办理退休时的重要依据,同样档案中记载着个人在社保制度出台之前的工龄。必须要通过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情况来认证,所以档案就变得很重要了,否则对于40,50岁的叔叔阿姨来说,如果没有档案,就没了过渡性养老金,你退休时的养老金也会少很多!

那么将来退休的时候呢 ,如果能够找到档案,增加你的视同年限缴费,那将对你的养老金待遇是非常有利的。


社保分析师


应该都放在单位所在地劳动局里


同同1765


下岗职工的档案放在哪里?首先应该明白什么是下岗,下岗一般是指没有和单位解除合同,但没有在工作岗位上的人员,这些人由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费,由自己或者是单位给予缴纳社会保险,到退休年龄时由单位给予办理退休手续,这样的人员的档案还依然在单位保存,如果单位没有保存档案的权限,应该在上级主管部门保存,这部分人员,大部分属于原国企,集体企业职工。

还有一种情况,由于单位政策上改制或者破产,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推向社会,这部分人员,叫失业人员,而不是下岗人员,很多人对下岗和失业有误区,把失业当成了下岗。

对于这些下岗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随之把档案移交给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由个人以灵活就业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

职工的档案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也涉及到退休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如果因为档案的丢失或损坏,造成不能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是很不幸的,因此,每个人都要关心自己档案的信息,尤其是发生调动,失业之后档案的去向。

档案是不能自已拿着的,应该交给具有档案保管资質的部门,这样对自己是有好处的,尤其是审核退休时,由于你个人拿着档案,对你档案的真实性,审核时会发生质疑,会造成影响。


一蓑烟雨103284895


楼主你好,下岗职工如果说在没有实现二次就业的前提下,那么我们的个人档案不应该拿在自己的手里,因为你从原工作单位离开以后,就要及时的将自己的个人档案由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因为不把自己的档案转移出来,很有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如果单位破产倒闭,可能今后你找不到自己的原工作单位的话,很有可能就找不到自己的工作档案了。

所以说下岗职工如果没有实现二次就业,也就是没有新的工作单位,那么我们只能够通过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市场来进行托管自己的个人档案,因为通过人才交流开发市场托管自己的档案是有效的,并且在办理退休的时候,那么社保部门也是给予认可的,这个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说把它托管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是一个唯一的选择。

在托管的过程中,实际上它是完全免费的,所以说你不需要交纳任何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到档案托管的义务,并且今后假如你再找到新的国有企业,那么国有企业是会接受个人档案的,这个时候你再将你的个人档案由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转移到,新的国有企业来进行参保就可以了。


懂社保


下岗职工档案应该放在哪里?就谈谈档案这块自己亲身经历吧。

工厂倒闭下岗失业,自己档案在原主管局档案室保管,一年后要求失业职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此证需本人档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所以自己凭身份证从主管局档案局提取自己的档案材料,因故没有去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自己的档案一直放在自己的家里。

因国家对失业职工4050人员有若干优惠政策,2011年自己满50周岁才去社保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要求档案必须寄存在"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处",并与其签订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存档管理收费240元(此项收费己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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