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古代诛九族,嫁出去的女儿也诛吗?女婿诛不诛?

蓉月骑士


在中国历史上,“族诛”之法最早出现在商朝时期。当时被称为劓殄,乃族诛的初形。所谓的“族诛”就是斩杀犯罪者及其后代的刑法。历史上楚王因为没有诛灭伍子胥全族的原因,导致伍子胥逃亡吴国,之后才有了伍子胥伐楚的事情发生。最雏形的“族诛”就是我们所说的“夷三族”。从秦朝开始,夷三族法慢慢变成了诛五族、诛七族。到了隋朝时期,“族诛”之刑被隋文帝废除,直到隋炀帝时期,“族诛”之刑被恢复,而且扩张到了诛九族。而明朝朱棣时期,朱棣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诛杀了方孝孺十族。

历史上秦始皇非常重视法学,而且秦始皇也主张严刑律法。秦朝建立后,秦始皇开始推行连坐之法。所谓连坐就是一人犯错,全体受罚。举个简单的例子,历史上刘邦为什么走上了造反的道理?就是因为刘邦路途上押送囚犯的时候,有囚犯逃跑。按照秦律,私逃劳役者死罪,而刘邦导致劳役逃跑,同样也是死罪。所以刘邦才所幸把所有的犯人都放跑了。后来还随大流揭竿而起开始造秦朝的反。

秦始皇在统一天下后,除了统一文化,文字和教育外,秦始皇严令不允许借古讽今,敢以古论今者“族灭”。这也是“族诛”在秦始皇时期最直观的体现。历史上荆轲受燕国太子丹聘请刺杀秦始皇。结果荆轲业务能力不熟练,所以导致刺杀失败。荆轲也被秦始皇卫士乱刀砍死。但荆轲死是死了。秦始皇并没有因为他死了就放过他。秦朝历史上出现的第一次诛七族就是始皇帝诛杀了荆轲七族。后来二世皇帝时期,也就李斯和赵高两人享受了诛三族的待遇。

而所谓的“诛九族”就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姥族二。父族四指父族上下4代所有人,并且包括姑母一家、姊妹一家、女儿一家。母族三指母族上下4代所有人,包括姥爷一家、从母一家。姥族二指姥族上下4代所有人,包括岳父一家。可能这么说有点复杂,简单的说就是五服之内的所有亲戚都要死。嫁出去的女儿女婿自然难逃一死。女儿和女婿这关系这已经很近了。诛九族就是连你感觉和你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也必须要死的重罪。

历史上有明确记载被诛九族的只有隋朝的杨玄。杨玄在隋炀帝远征高句丽的时候认为隋朝将要大乱,所以杨玄揭竿而起聚众造反。瓦岗军的首领李密,最开始就是杨玄的狗头军师。杨玄兵败后想要自杀逃脱罪责。但死后的杨玄并没有逃脱隋朝的制裁。杨玄死后不仅自己被分尸。而且还被下令诛灭九族。因此杨玄也成了历史上有明确记载被灭九族的倒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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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九族与血缘关系挂钩,面对的是整个家族,九族基本上涵盖了一个家族的所有人。从九族的范围来看,女儿和女婿同属于九族的范围,自然是会受到波及。

而且女儿出嫁的一家都属于九族的范围,也是会受到牵连,这一刑罚面对的是整个家族,让整个家族被彻底抹除,也是一种防止报复和斩草除根的方式,。


九族的范围

诛九族是古代中非常严重的一种刑罚,一般用于叛国等重大罪名。想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先了解一下九族都包括哪些人。

九族中一是被惩罚者自己一家,二是被惩罚者姑母一家,三是被惩罚者已经嫁人的姐妹、外甥一家,四是被惩罚者出嫁的女儿一家,五是被惩罚者外祖父一家,六是被惩罚者外祖母一家,七是被惩罚者外祖母姐妹一家,八是被惩罚者岳父一家,九是被惩罚者岳母的娘家一家。

诛九族的来源

那么这么残酷的刑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据记载,诛九族来自于秦变法时候的夷三族法。在我们印象中,秦朝的刑罚一直都非常残酷,秦朝信奉法家思想,讲究重压,于是采取了许多严酷的刑罚来巩固统治,而严重的刑罚也使人民压迫心里很严重,最后逐渐反抗推翻了暴秦的统治。


秦朝开启了诛三族、五族和七族的刑罚以后,后世一直沿用,不过到了隋文帝时候被废除了,隋炀帝时候又开始启用,并且扩大了范围,发展为诛九族。

历史上唯一的“诛十族”

历史中最为著名的就是明朝方孝孺的“诛十族”,在1402年,明成祖朱棣攻陷南京以后,为了自己的统治,命令方孝孺起早继位诏书。

不过方孝孺誓死不从,还破口大骂,最终惹怒了朱棣,下令诛九族,而且还包括了方孝孺的朋友和门生,所以也被称为诛十族。

方孝孺


这个事件共有873人被处死,而且被流放充军的人数也在2000人以上,方孝孺一家就此覆灭。他的冲动不仅招致了杀人之祸,而且也牵连了许多人,成为历史上非常血腥的一个案件。

虽然这个案件的细节史书中记载的不是很一致,但是它的影响力非常广,将诛九族的概念深入人心,让人听起来闻风丧胆。

诛九族的恐怖威慑力

与凌迟、车裂比起来,诛九族最为恐怖的是它的范围。其余刑罚只是针对个人,而古代宗族人口众多,一旦引发诛九族,就是几百人甚至几千人的丧命。残酷的名声和威慑力也让诛九族被称为刑法中的核弹,它的使用次数虽然不多,但是威慑效果十足,称为统治者巩固统治的一大利器。

在古代社会中,宗族血缘关系比较紧密,而诛九族这一残酷刑罚可以很好的杀鸡儆猴和防止报复。

在历代统治者巩固统治的需要下,诛九族也就流传了下来。一旦涉及诛九族,就基本意味着整个家族的覆灭,往日辉煌的家族在这一刑罚下就会瞬间覆灭,留给世人巨大的警醒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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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古代诛九族,嫁出去的女儿也诛吗?女婿诛不诛?

  在咱们的古书里,有不少地方可以找到九族这个词,比如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尚书尧典》),“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诗·王风·葛荔序》),在这个句子里,有大儒郑玄的批注,即“九族者,由己上至高祖及玄孙之亲。”,就是咱们说的,从自己开始,往上数四代,往下数四代,加上自己这一代,一共九代人的亲属,称为九族。

  为什么不多不少刚好都是算四代呢?因为古人认为,丧服只有五服,自己往上数四代,需要服丧服,而含自己往下再数四代,也是需要服丧服,这样,五服之内的亲,就都包括了进来。后来的九族,也指宗族,比如说《汉书·高帝纪》里“置宗正官以序九族”,这个九族,指的就是皇帝的宗族了。

  所谓诛九族,其实在咱们古代,没有相关的条文。咱们现在说的诛九族,应该是从秦朝变法以后的夷三族变化而来。九族呢,也变成了亲属。

  哪九族?

  说法一: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已身,子,孙,曾孙,玄孙。(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类:“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这种说法的代表人物是孔安国,郑玄等人,他们认为九族仅限于父宗,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直系亲属,是古代宗法伦理的基础。唐宋以后,国家律法正式确认,明清两朝规定,九族专指父宗。

  ——如果是这种说法的话,出嫁的女儿就不在此列了,女婿自然不用算。

  说法一: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这种说法的代表人物是许慎。他们认为九族应该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里面包括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其子),出嫁的姐妹(其子),出嫁的女儿(其子),母族即外祖父一家,外祖母娘家,姨母(其子),妻族即指岳父一家,岳母娘家。

  这种说法,满足统治者利用血缘姻亲关系,实现最大限度控制的需要。元无名氏《赚蒯通》第四折:“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全诛。’”

  ——如果是这种说法,出嫁的女儿也要倒霉了,女婿应该是不算的。

  不过呢,因为咱们历史上关于九族的范围,并没有统一的定论。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以父系为宗族,已经出嫁的女儿,早就不属于她自己的家族了,须知人家连姓都改了,还怎么追究?她生是某家人,死是某家鬼,与父族无干了。既然没有享受利益,责任自然也不用扛了。

  咱们历史上族诛的事情,常有。事情也都是人干出来的,真要连根拔,可以找各种名目。真正族诛而不牵连出嫁女,大约是从晋朝开始的。所以,从那以后,碰上可能会族诛,有人就会赶紧把女儿嫁出去,以求活命。当然了,特别忠孝的女儿,跟着父系一起死,那也可以。

  奴仆虽不是家人,但是却是活着的财产,是附属品,所以诛九族时,也在被杀之列,当然,因为奴仆是财产,所以有许多的时候,不和主人一样被盯着严格执行,逃跑的机会还是有的。所以影视剧里,赵氏孤儿这样的事情,还是有可能发生的。

  为什么要诛九族?其实这个不用想太多都能明白,除了狠狠地打击报复以儆效尤之外,更多的是斩草除根,以防将来。要是真的族诛成功,也没有少康中兴,吴子胥伐楚了。

  一般而言,为了显示帝君的仁德,特别是占有绝对优势的话,帝君也会温和一些。比如只杀15岁以上的男丁(各朝最低年龄不同),未成年的男丁一律流放或成为官奴,女的沦为官妓,如果是少数民族造反的,男丁成年的杀头,未成年的割掉那什么然后卖为官奴,除此之外,还对其残余势力,进行分化,打压的打压,抬高的抬高,造成他们内部的瓦解,总之各种防范。——最厉害的就是明成祖朱棣,诛方孝孺十族之说创历史纪录,一道圣旨下去,连方的学生都性命不保,873人头落地,入狱充军的,几千之多。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文/宛如清扬 网络图)


宛如清扬


当然得杀了!皇帝下诏诛九族的目的不是为了罚罪,而是为了防止被报复。成吉思汗征讨塔塔儿人部落的时候,成吉思汗下令诛灭塔塔儿人首领的九族,结果他的长子朱赤在塔塔儿人首领的孙子里找到一个可以把第二支箭射到第一支箭里的箭术高手并请求成吉思汗赐其免死。结果成吉思汗斥责朱赤说,难道你想看到两杆箭同时射中大汗的心脏吗?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在皇帝进行灭族的时候都是要么不杀,要么全杀,既然仇结下了那就一定要做到鸡犬不留。

灭族的类型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灭三族,父子孙三代全灭(包含兄弟跟侄子)。这种情况属于比较轻的,犯的是贪污腐败等罪。这种情况下一般女儿女婿,侄女侄女婿是没事的,不会被诛连。大部分人被判的诛族都是这种。

第二种是灭六族,除了三族中的父子孙三代外还得加丈人夫妇、女儿女婿以及外孙外孙女。其他人则搭配。这种情况属于中等,犯的一般是附逆罪(跟随造反)。但是历史上几乎没这么执行过,主要是皇帝会避免影响太大特赦这些人。

第三种是灭九族。这是属于重犯不可饶恕的,都是谋反或者得罪皇帝的事,这种情况怎么可能得到特赦。未出五服的人全部杀光,基本上就是屠村了。


优己


说到古代的诛九族,这种刑罚是一种相当残酷的刑罚,一人犯罪,要祸及家人还不止,还要祸及那些有血缘关系的人,所以说,诛九族的刑罚是相当残酷的。

在历史中,只有犯了大罪的人,就要被诛连九族了,比如造反,这是不可饶恕的罪,对于造反的人来说,必须是要诛连九族的。

但对于不同朝代,君王不同,对于这种诛九族的刑罚,也会据具体情况而定。

所谓的诛九族这种刑罚,其实是包括:

  • 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其中的父四族,是包括自己家一族,姑与其子,姐妹与其子,女儿与外孙。

  • 母族三包括娘家,外祖母的娘家,姐妹与其子。


  • 妻族二包括岳父一家、岳母一家。

所以说,诛九族这种刑罚是包括嫁出去的女儿的,因是女儿一家,所以自然包括女婿,就连女儿的孩子都会受到牵连。

但是历史中真正诛九族的人,在记载中只有一人。

  • 杨玄感造反被诛九族

杨玄感的父亲杨素,对于隋炀帝是有功之臣,但杨玄感还是被隋炀帝诛了九族。杨玄感父亲杨素,帮助隋炀帝灭了陈国并且夺取了皇位。之后杨玄感自然为隋炀帝建功立业了。

而隋炀帝是出了名的暴君,在他即位期间,他频繁发动战争。以至于最后隋朝灭亡,其实跟隋炀帝的暴政有关。

杨玄感一直随父亲之愿辅佐隋炀帝,然而因为隋炀帝不断争战,引得百姓民不聊生。他不但不知道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就在隋炀帝第二次东征高丽的时候,杨玄感终于反醒,他不再助纣为虐。

于是杨玄感起兵造反,然而杨玄感虽然骁勇善战,但凭他一几之力,想要成功战胜隋炀帝,还是不够。终于杨玄感兵败自杀,然而隋炀帝却连他的尸体都不放过,先是将他分尸,然而挂在城墙暴晒。昭告天下,这就是与他为敌的下场,除此之外,还下令对杨玄感诛九族。

  • 上官婉儿父亲上官仪因造反被“诛九族”

上官婉儿能在武则天身边得到发展,也是跟自己的父亲上官仪有关。上官仪博学多才,然而却因得罪了武则天,招来了杀身之祸。

其实上官仪对武则天一直都持不满态度,上官仪是一个忠臣,他忠于大唐,他上谏唐高宗,废除武后。也是因此,上官仪彻彻底底得罪了武则天,于是武则天就诬陷了上官仪。

上官仪与王伏胜被诬陷造反,自古以来,造反这个罪名非同小可,造反是要诛连九族的。于是上官仪一家本来是要受诛九族的罪的,然而上官仪是被诬陷的,所以只判了抄家。

当时的上官婉儿尚在襁褓中,所以连同母亲一起被赦免。虽然死罪被免,但还是要受到一定的刑罚的,于是上官婉儿与母亲一同被送入掖庭当官婢。所以说,对于一些不同的朝代,诛九族这种刑罚不是轻易就实施的。

  • 荆轲刺秦王被诛七族

荆轲本是战国末期卫国朝歌人,因他喜爱读书与击剑,他的击剑是非常有名的。因此,他还有一个刺客的称呼,他喜欢四处游历,在去燕国的时候,就被田光发现,并且把他介绍给了燕子丹。

于是两人就结下了不解之缘,在秦国统一后,燕子丹不甘心,于是荆轲为燕子丹筹谋划策,并且亲自去实行计划。

于是就有了荆轲刺秦王,然而刺秦王并没有成功,于是荆轲成了秦王震慑天下的一个例子,秦王判荆轲诛七族,以儆效尤。

诛十族

历史中所谓的诛九族太过惨烈,一般君王不会真用,但历史上还有个被诛了十族的人,此人就是方孝孺。

或许是愚忠,也或许是自己的倔脾气,当朱棣问他怕不怕被诛九族的时候,他大义凛然回答,就算诛我十族又如何。

最后朱棣完成了他的“心愿”,诛了他的十族,而明朝刑法上并没有诛十族的说法,于是就把方孝孺的学生朋友都给算了进去,最后诛了方孝孺的十族。

因此说,古代的律法都是上位者定的,他们视生命如草芥,只要天子一怒,必定血流漂杵,而作为方孝孺的学生和朋友也是够冤枉的,就因为他的硬气一堆人也糊里糊涂的跟着步了黄泉。


大国布衣


九族里可能不包括外嫁的女儿、女婿。

但是,诛九族这种大罪的时候,哪儿还管你嫁不嫁啊,照样会杀干净的。

看这张《本宗九族五服图》。

必须要指出,这是清朝时期的法律规定,女儿不属于九族的范围内,并不能推广到其他时期。例如,南宋的王应麟就认为女儿是算在九族内的,他认为:

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从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紫梅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

也就是说凡是跟你有亲戚关系的,不管是姻亲还是血亲,都是九族以内。清朝的九族显然是缩小了范围。

但是,不管算不算九族,涉及株连九族这种大罪,都是谋反那个级别的,你觉得能放过外嫁的女儿吗?

当然是不能的,正所谓斩草除根,凡是有亲缘关系的人都难逃一死。就算是不死,也有至于这么杀下去,满朝文武还有几个人的问题,我觉得你真是小看了皇帝们。听说过朱元璋吗?洪武四大案杀了多少万人,你看朱元璋犹豫过吗?

总而言之,株连九族的事就不要有幻想了。


HuiNanHistory


讨论这个话题其实很残忍,虽然株连九族这个词在小说、电视剧频繁出现,其实在中国的历史上真正被诛杀九族的例子还真不多。

灭族最早出现在商朝,当时商朝一个叫盘庚的君主想要迁都,却遭到很多贵族和大臣的强烈反对。盘庚一怒之,下令将拒绝迁都的贵族全家处死。在这种酷刑面前,大家都不敢反对了。

到了秦朝的时候,族刑被正式的列入了法典。由于族刑的震慑力巨大,所以古时候都喜欢用。甚至在此基础上,衍生了“夷三族”、“诛九族”等。

汉唐时期,情况有所改观,限定只有谋反及大逆不道的罪犯才会判处族刑。未年满十四岁可不杀。东晋的时候规定,灭族时,可以不杀妇女,之后的宋元明清,基本都沿用了唐朝这一规定,不过未杀者还是要被罚为奴隶。

到了明朝初期,燕王朱棣起兵打败了建文帝朱允炆,夺得了皇位。大学士方孝孺拒绝为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被朱棣下令“灭十族”,仅仅因为一个人,却要处死近一千人。可见当时有多惨烈,真是一人犯罪,全族都受牵连被诛灭,真正的斩草除根。

而清朝时期族刑完全照搬明律,而且在执行上出现更加宽范的趋势,清朝臭名昭著的文字狱,使用族刑处死过很多无的家族,极尽惨无人道之致。直到1905年,族刑终于最宣布废除。

由此可见,历朝历代对株九族的实施是不一样的,主要还是看当时朝代的制度、民风以及帝王的残暴程度。但是,不管算不算九族,涉及株连九族这种大罪,都是谋反那个级别的,你觉得能放过外嫁的女儿吗?既然是灭根就是防止被诛的后人或者亲戚日后报仇,如果当时诛不干净,岂不是为统治者以后埋下隐患。就算活下来也被罚为奴隶或流放,这和处死有什么区别,最可怜的就是女婿了。


逻辑文史游


一般的诛九族有两种说法。

一种指的是父族(老太爷爷、太爷爷、爷爷、父亲相关直系血亲)和母族(自己和妻子的老太姥姥、太姥姥、姥姥、岳父/舅舅)及自己旗下子女、孙子女、女婿、孙女婿、孙媳妇等。

另一种说法更狠,在上述基础上还包括本家,也就是说,只要你和犯罪者同姓,都逃不过去。

一、诛九族的来源

诛九族来自秦变法后的夷三族法。

众所周知,这是一种刑罚制度。指的是对那些穷凶极恶的人出于全部灭族的惩罚。

简单理解就是:只要你一个人犯了错,那么跟你相关的所有种族都有可能被连根拔起。

这也反映了古代社会的刑罚制度中最出名的连坐、株连法,一个人犯法,甚至周边的人都要遭到祸害。

当然这都是基于古代的时候,大多数的种族人家都是聚集在一起,要是放在现在,可能很多人家根本找不到三代、四代全部的人。

一方面原因是古代的时候这些人即便是想离开也没地方可去,交通不便,另一方面是古代的人为了存货下去,种族观念较重,家族式发展很明显。

所以给了这种刑罚制度的实施可能性。

与之相对应的是在元朝的时候,当时的元朝统治者实行的是保长制度(后来日本侵华的时候也有),十户人家选择一个保长,如有犯错,这十户人家将受到同样的惩罚。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有人敢包庇。

一般来说,历史上记载的真正诸九族的案例并不多,与之相关的是株连三族和株连六族,即便是这两个,其实也听的并不多。

这一名词更多出现于现如今的影视剧当中,为众人所知。

但事实是,古代的时候,所谓诛九族的大罪一般是谋反、叛乱相关的罪行,但即便是这样,也不可能真正的将所有九族的人都杀了。

就拿东宫霍乱来说,有几个就是被判株连的,但正儿八经株连的无非是母族、舅族相关的,甚至有时候舅舅一族能够受到的影响都很小,顶多丢官弃爵。

要知道的是在制度之内,相对来说大多数人的生命都还算是可以得到保障。真正得不到保障的时候,是那些所谓的战争狂乱时期,一夜之间屠杀村子几百户人家,又何止九族呢?

二、一个相关的事儿

说起这个话题,历史上有一个非常出名的事件——株连十族。

据考证,在整个中国历史上,似乎也只有这么一件,这就是方孝孺被株连十族的事。

方孝儒是明代大儒,可以算是那个时代所有文人的领袖。

当时恰逢和尚姚广孝撺掇着朱棣将自己的侄子朱允炆从皇位上赶下来,自己做了明成祖,并建都北京。

和尚姚广孝很早之前就已经告诉朱棣,让朱棣善待文人,尤其是大儒方孝孺。

朱棣也的确是这么做的,恭恭敬敬的将方孝孺请到了殿堂之上,想要让他出仕为官为国家效力,甚至在当时朱棣已经有了编撰永乐大典相关类典籍的心思,如果不出意外,这事儿就是方孝孺的,没解缙什么事儿。

可是不得不说,文人骨子里面的那股愚忠和清高真的是不易折服的。

在朱棣的心里,其实已经认同了方孝孺,但是因为君王颜面,所以提出了让方孝孺写一份登基檄文。当然这也是个玩笑话,因为在朱棣出征的时候,方孝孺曾经写过一个讨贼檄文。

就算是方孝孺不写,稍微糊弄一下,朱棣也会接受的,毕竟我们可以了解到朱棣并不是一个小心眼的人。

可事实是方孝孺不但没有写,并且大骂朱棣是逆贼。

一来二去朱棣生气了,他恐吓方孝孺,要是再不写就株连九族。

要知道在明朝的时候,其实所谓的株连刑罚制度已经不怎么流行了,甚至要想真的凑齐所谓的九族都很困难,所以说朱棣更多是玩笑加恐吓。

可是方孝孺就如同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直接顶嘴说道:株连九族算什么,有本事你就株十族。

这一句话把朱棣惹毛了,当即下令,不但诛九族,还杀了所有方孝孺的学生和故交。

震惊整个历史的株连十族就如此发生了。

这个事情可以给我们如下教训:

1.别愚忠,更别嘴硬;即便如此,别带上你的家人朋友。

2.君王都免不了话赶话之后的怒气,更何况你和你老婆?


小伙伴,你还有其他见解吗?


三度扯历史


抄家灭族是古代帝王常干的事情,灭族之罪非常的可怕,只要有血缘关系的未出五服的都要获罪。我们用一张图来标明到底是哪五服

由图可以看出,灭九族非常的可怕,上四代后四代加上自己一辈人,这简直是断子绝孙的,杀的干干净净的。

其实从古代你秦始皇开始就有了诛族的说法,其中以诛九族最为骇人听闻,

历史上灭族第一人

李斯秦国宰相,变法第一人,变法失败也因此成为了有史以来第一个被诛灭三族的人。

帝王师,李斯,公元前284-公元前208,早年师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在政灭诸侯事业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他行郡县制,焚烧百家语录,禁止私学,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订律法,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等,他的贡献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的政治和文化。

秦朝末年时期,秦二世胡亥为了修建阿方宫,广征劳工,把人们的生活推向了痛苦的深渊,李斯和当时的秦国丞相去疾去找胡亥劝他放弃修建阿方宫。

当时胡亥正在和宫女们玩耍,在看到李斯等人的劝谏以后非常生气,于是下令把李斯等人抓捕到牢狱里面,李斯当时在狱中曾经给胡亥多次上书,但是都被赵高给拦了下来。

赵高因为忌惮李斯,于是陷害李斯,对胡亥说李斯和他的儿子想要谋反,最终李斯因为受不了赵高的严刑拷打,被迫承认了自己想要造反,在公元前208年,李斯和他的儿子被胡亥判处了腰斩,并且诛其三族。

历史上唯一一个被诛灭九族的人

诛九族不是诛族刑法的终极版本,到了明朝朱棣时代,及其创造性的诛到了十族,据说当年燕王朱棣发动了“靖难之役”从侄儿朱允炆手中夺得了帝位以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建文帝的忠实拥护者方孝孺。

偏偏方孝孺一身傲骨,两次见朱棣都是披麻戴孝,嚎啕痛哭。当朱棣低身下气的请他代拟诏书时被严词拒绝,确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字。把朱棣气的不要不要的,再后来为了逼方孝孺就范,拿“诛九族”要挟他,可是傲娇的方孝孺却说就是“诛十族”又如何?朱棣恼了,就因为这一句话朱棣把他的门生全部抓起来促成了十族,统统杀掉,据史料记载因方孝孺案连坐的人数达873人,流放充军者高达千人,后人用连根带藤,瓜蔓悉数不留的抄尽了,来形容方孝孺案。


东岳历史


古代“诛九族”是从秦始皇开始实行的,当时丞相李斯为了加强秦的统治,把之前实行的“诛三族”增加到“诛九族”。

李斯对秦始皇说:“大王,除恶务尽,否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死灰复燃的反扑将是疯狂的报复”。

李斯还给秦始皇举了一个例子。他说:春秋末期吴国大夫伍子胥灭楚国的故事大王知道吧?

当时伍子胥的父亲伍奢是楚平王子建的老师,因受奸人陷害,被楚平王斩首,当时受到牵连的只有伍子胥的哥哥伍尚,楚平王并没杀伍子胥。



事后伍子胥逃出了楚国,为了报父兄之仇吃尽了千辛万苦,后做了吴国的大夫,他辅佐吴王灭了楚国,最后伍子胥把楚平王挫骨扬灰了。

假如当初楚平王实行诛“九族”还有以后的伍子胥灭楚一事吗?李斯最后说道“前车之鉴大王不得不防啊!”

秦始皇一听有道理,于是命李斯修改秦朝刑罚,也就是说历史上的“诛九族”最早是李斯制定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秦始皇死后,李斯被奸臣赵高诬陷,以谋反罪要诛李斯九族。

当时李斯大喊冤枉、苦苦哀求赵高,说:“看在我曾助公公一次之力(指矫诏杀公子扶苏一事)就高抬贵手吧!”赵高这才给了李斯一个面子,把“诛九族”改为了“诛三族”。(赵高就是那个的“指鹿为马”的家伙)。



了解了“诛九族”历史背景后,咱们来看看“诛九族”都包括哪些人?

“诛九族”在历史上有许多说法,有的说“诛九族”是在“诛三族”(父三族)的基础上增加了母三族和妻三族。

然而被大家公认的“诛九族”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本人的同族(父母、兄弟、姐妹、自己的儿女)。

“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之子(姨娘的子女)

“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诛九族”无疑就是斩草除根,这和朱元璋的“瓜蔓抄”有异曲同工之妙。统治阶级想牵连谁还不是一句话,古代没有法制而是人治。

比如明朝明成祖朱棣篡夺了侄子朱允炆的江山后,想劝降当时的名士方孝儒,方孝孺不愿意做他的马仔,大骂朱棣是“弑君夺位”的藩王,始终不承认他是皇帝。

最后朱棣恼羞成怒地说,“你就不怕我诛你九族吗?”方孝孺昂头回怼道:“有种你诛十族!”

朱棣恼羞成怒把方孝孺的学生和朋友算做一族。刚好凑够了十族,据说一次就杀了上千人。

通过上面的介绍来看。古代“诛九族”包括嫁出去的女儿。换言之,只要是和“犯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都逃脱不了。由于女婿没有直接血缘关系,所以不在被杀之列。



由于“诛九族”是一个残酷的刑法,甚至有的人不知道犯了什么罪就牵连进去被杀了。比如明朝时期朱元璋杀胡惟庸实行的就是“灭九族”刑罚,牵连甚广,被杀达三万余人。

到了清朝光绪年间(1905年),“诛九族”连坐制度最终被朝廷废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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