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時期,這些法律知識必須懂!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

防控時期,這些法律知識必須懂!

防控時期,這些法律知識必須懂!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出現以來,牽動著國人的心,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社會各界萬眾一心,眾志成城,積極支持、配合防疫工作。在這關鍵的時刻,我們不僅需要奮戰一線的白衣天使,還需要知法守法的明理公民。

防控疫情法律知識問答


檢察官助力大眾瞭解防控時期法律知識,遵守法律義務,履行法律責任,共同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問:製造、傳播謠言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對於編造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的虛假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可能涉嫌違反刑法第291條的規定,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最高可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不構成犯罪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的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問:瞞報、不報疫情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從事傳染病防治的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如果未按要求預防、控制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不當、隱報瞞報、不執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的決定、命令等行為,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染範圍擴大或者疫情、災情加重的,根據刑法第409條的規定,以傳染病防治失職罪定罪處罰。若情節特別嚴重,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根據我國刑法第397的規定,以翫忽職守罪定罪處罰。

問: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對於違反國家防疫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規定,哄抬物價、囤貨居奇、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所得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以非法經營罪從重處罰,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問:患者拒絕配合管控治療、在隔離期間擅自逃離的,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如果患者不配合隔離治療,拒不執行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措施,根據刑法第330條規定,涉嫌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明知自身已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或者存在或疑似存在病毒感染症狀,擅自逃離管控,故意傳播,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在隔離治療過程中,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隔離的,涉嫌構成妨害公務罪。

如果公民實際上攜帶病原,處於潛伏期,誤以為自己沒有感染該病毒,並且在主觀上沒有故意傳播傳染病的,但不服從政府管制,擅自逃離,則涉嫌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問:疫情防控期間遇政府徵用時該怎麼辦?

答: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45條和突發事件應對法第12條均賦予了人民政府臨時徵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當予以配合。

問: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疫情防治,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根據法律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問:生產和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答:疫情面前,製售偽劣口罩、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為害甚烈,非但要受到道德上的指責,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條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依法從重處罰。


溫馨提示


檢察機關依法打擊如下妨害疫情預防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嚴厲打擊借疫情防控哄抬物價、牟取暴利,製假售假、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行為。

結合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嚴懲捕獵野生動物的行為,開展好源頭防控工作。注意發現生鮮、肉類市場檢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時提出檢察建議,促進完善相關治理措施。

嚴厲打擊利用疫情製造傳播謠言、煽動、破壞法律實施等犯罪,確保社會大局穩定,確保疫情防控平穩有序推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