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警察不退】疫情防控不配合 冲卡打人尝苦果

【疫情当前警察不退】疫情防控不配合 冲卡打人尝苦果

_

_

_

_

疫情当前,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齐心阻击疫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大多数群众都能够积极配合、理解。然而,仍有极少数人,不顾疫情形势,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_

_

_

_

【疫情当前警察不退】疫情防控不配合 冲卡打人尝苦果

_

_

_

_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江津区石蟆镇政府工作人员在石蟆镇六贡村S209省道“韦家沟”路段设置了疫情检查点,按规定对来往的人、车进行检测、检查,严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进一步扩散。

_

_

_

_

_

_

_

_

2020年2月8日19时5分许,一中年男子驾驶二轮踏板摩托车回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接受检查,欲强行冲过检查站时,被工作人员罗某阻拦在路边。随后,该男子破口大骂工作人员且用手抓下罗某佩戴的口罩,完全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再次驾驶摩托车冲卡,被拦下后多次殴打工作人员罗某、何某。

_

_

_

_

【疫情当前警察不退】疫情防控不配合 冲卡打人尝苦果

_

_

_

_

江津区公安局石蟆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将该男子控制,并将其传唤至石蟆派出所接受调查。

_

_

_

_

_

_

_

_

经查,该男子名叫王某,48岁,石蟆镇六贡村人。当日下午,王某到亲戚家吃完晚饭后,驾驶摩托车回家且未佩戴口罩。王某到达检查点时,自认为自己就是村里的人,不用检查嫌麻烦,不听工作人员去劝阻,驾驶车辆强行冲卡,并打伤两名工作人员。

_

_

_

_

【疫情当前警察不退】疫情防控不配合 冲卡打人尝苦果

_

_

_

_

目前,防控疫情是头等大事,全市人民同心抗疫。王某拒不接受工作人员防疫检查,还蓄意殴打工作人员的行为,性质十分恶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结合公安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

_

_

_

_


警方提醒

Police

当前,全国都在积极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如您驾驶车辆出入遇到工作人员劝阻的、出门未戴口罩遇到工作人员提醒的、居家遇到警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入户排查或电话询问相关情况的,请您一定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拒不执行决定、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其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