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公安:監管場所的“雙保險”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咸陽市公安局在全面做好聯防聯控保持社會持續穩定的同時,把監管場所安全防護作為重點,突出特殊性專題研究部署,有針對性開展安全防護。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陳萬峰要求全市公安監管部門要在非常時期拿出非常措施,牢牢守住這一特殊陣地,切實做到防疫監管“雙保險”。

“監管場所相對封閉,但疫情無孔不入,絕對不能有絲毫鬆懈。我們按照市局防疫指揮部和省廳監管總隊要求,第一時間對在所押員進行排查比對,特別是對新入所人員進行重點比對,排除疫情隱患”,市公安局監管支隊支隊長張國慶介紹。

監所防疫標準要更高,特殊防控措施要更實,堅決把一切感染源封堵在監所之外。全市監管場所實施戰時管理機制,科學嚴密做好疫情防範,建立核酸檢測綠色通道機制,設置隔離監室,對新入所人員一律施行15天隔離過渡管理,對在押人員每日測量體溫,加大監所整體消殺工作力度,暫時關閉親屬會見通道,依法嚴格控制律師會見等頻次。

針對各地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力度不斷加大,全市監管場所進一步細化入所防疫檢查程序,確保對違法犯罪人員做到依法應收盡收、安全應收盡收。同時,強化對被監管人員思想、法律以及疫情防範教育,全方位保障監管場所安全。

“疫情期間,監管民警很辛苦,首先實行‘自我封閉隔離’,這也是一種考驗,為了安全,沒有怨言”,張國慶感慨道。

監管民警的工作特殊性決定了必須有特殊的關愛,封閉管理期間,市局和各縣區公安局全力確保生活補給、醫護器材裝備等充足到位。在所值勤民警每天早、中、晚三次測量體溫,在接待、提解、會見時全部配備防護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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