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營口兩級法院執行局防疫助企 開啟“專用道”、送去“定心丸”

為全面落實中央、省、市委和上級法院決策部署以及《遼寧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生產經營若干政策措施》,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時間出臺《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助力企業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指導全市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切實為企業應對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堅強司法保障。兩級法院執行局按照《實施意見》要求,秉承善意執行理念,堅持防控疫情優先、服務企業優先,採取“線上+線下”雙軌並接執行模式,切實做到防控疫情不停歇、查控措施不停歇、線上線下執行不停歇,為企業開啟“專用道”、送去“定心丸”。

高效解封“防疫備用金”,加速執行助力醫院“戰疫”

近日,營口中院果斷解除對一防疫備用金賬號的查封,並將購買防疫設備款項支付給醫院。

【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營口兩級法院執行局防疫助企 開啟“專用道”、送去“定心丸”

王某申請執行蓋州某醫院借款合同糾紛案,因該醫院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營口中院於2020年1月22日對其賬戶予以凍結。2月11日上午10時,該醫院向營口中院提出申請,請求對蓋州市衛健委向其撥付2萬元防疫備用金的賬號進行解封,將款項劃至醫院,並提供了蓋州市衛健委的相關證明。接到申請後,主管院長親自辦理,帶領執行局長、辦案法官和合議庭成員立即對款項的來源、用途進行核實,確定該筆款項確係上級機關撥付給該醫院用於購買疫情防控物資,系專用款項。為保障該醫院防控疫情需要,決定即刻解除對該賬號的凍結,立即放款。承辦法官下午13時迅速趕至銀行辦理相關手續,當日解除對該賬戶的凍結,並將2萬元劃撥該醫院,保證醫院在疫情期間能夠正常使用專項資金。

開啟“專用通道”,善意執行促企業復產“戰疫”

2月12日,鮁魚圈區人民法院同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聯手解決大連某服裝有限公司的設備查封問題,及時為企業復工創造條件,使得該批設備第一時間投入防疫產品生產,為打贏防疫阻擊戰貢獻司法力量。

【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營口兩級法院執行局防疫助企 開啟“專用道”、送去“定心丸”

【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營口兩級法院執行局防疫助企 開啟“專用道”、送去“定心丸”

2月7日上午,鮁魚圈區法院接到金州區法院緊急致電,“大連某集團接到生產防護服的緊急任務,由於設備不足,急需膠條機,現採購設備最快用時3個月,需緊急盤活大連某服裝有限公司被查封的若干膠條機”。

防疫工作分秒必爭,接到求助後,該院黨組高度重視,開啟“專用通道”,迅速組成專門承辦團隊,第一時間與本案申請執行人、金州區法院溝通協調,想方設法解決企業燃眉之急,為疫情防控產品生產提供有力保障。

因該批查封設備已進入拍賣程序,承辦團隊立即與申請執行人溝通協調,申請執行人同意一經流拍,願以流拍價以物抵債,並及時將設備提供給大連某集團使用。隨後,承辦法官將上述情況告知金州區法院,並提供申請執行相關人員聯繫方式,確保對接及時,加速辦理。

【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營口兩級法院執行局防疫助企 開啟“專用道”、送去“定心丸”

【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營口兩級法院執行局防疫助企 開啟“專用道”、送去“定心丸”

2月10日中午,鮁魚圈區法院又接到金州區法院送達的《移送破產審查決定書》,由於大連某服裝有限公司已經向法院申請破產,該批設備不能處理,以物抵債方案無法實施。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保證戰“疫”物資生產供應環節不斷檔,鮁魚圈法院再與金州區法院聯動協作,研究解決辦法。最終,大連某集團與大連某服裝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大連某集團僅在疫情期間使用上述設備生產防疫用品防護服,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並交納了保證金。隨後,鮁魚圈區法院及時啟動網絡審批程序,一小時內函覆金州區法院,並委託金州區法院到現場完成處置,使該設備迅速投入復工生產,在抗擊疫情的前線發揮有效作用。

“雲間執行”不打烊,勝訴權益“疫”中穩落地

疫情期間,遼寧某建築公司申請執行營口某銷售公司建築施工合同糾紛一案,面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的現實情況,營口中院執行局採取“雲間執行”舉措,切實維護企業勝訴權益。通過開展線上網絡查詢,營口中院執行局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進行依法凍結,並扣劃被執行人銀行存款136萬元,第一時間通過電子支付平臺向申請執行人支付了執行款,在“零接觸”執行模式下,案件於當日順利執結完畢。申請執行人收到執行款後,激動地打來電話:“真沒想到,現在防疫這麼緊張,營口法院還能在沒見到我本人的情況下,把案子辦下來,真是給我定心丸啊!”

【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營口兩級法院執行局防疫助企 開啟“專用道”、送去“定心丸”

自2月3日以來,營口地區兩級法院共收到執行立案申請475件,已對275件案件進行網絡查控,完成線下查封11次,接聽諮詢電話240人次,執結案件18件。

面對決戰新冠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營口法院將進一步推進《實施意見》的落地落實,全面加強立案、審判、執行等司法服務保障,切實提振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和恢復生產經營的信心與決心,全力維護社會經濟大局的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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