縉雲、青田、蓮都、龍泉、遂昌調整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縉雲、青田、蓮都、龍泉、遂昌調整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根據麗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7號令精神,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推動企業單位復工復產,經研究,現就調整人員流動管控措施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內人員除來自青田縣外,凡持有鄉鎮(街道)或所在機關企事業單位證明(電子版具有同等效力)的非留觀人員或解除管控人員,經查驗記錄後,各卡口給予放行,無需居家留觀。前期因麗水市域內流動尚在留觀的人員(重點管控人員除外),經指揮部核准後可予以解除。

二、省內其他地區返崗返工進入人員,繼續實行分級風險管控,執行實名制召回,並落實管控措施。省外除疫情重點地區以外返工返崗人員,在嚴格審慎的前提下,執行實名制召回,並落實管控措施。

三、市際卡口、高鐵站、火車站、高速出入口繼續嚴格管控,防止市外輸入性風險。市內縣際之間卡口繼續保留。縣內各鄉鎮之間的檢查點原則上撤銷。

四、縣內各村、居民小區繼續實行原有封閉管理制度,儘量減少人員流動。其中因生產或上班及確有需要進出的,經查驗後允許正常進出。

五、各單位上班及辦事人員進出,嚴格落實查驗測溫制度。全縣各涉及企業群眾辦事和審批的單位,要採取各種措施做好服務,堅決防止出現辦事審批不及時問題。

原有政策與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執行。其他未及事項仍按原政策執行。本通告自2月15日12時起執行。

縉雲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 年2月15日

附件:麗水市防疫期間個人通行證明

縉雲、青田、蓮都、龍泉、遂昌調整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青 田

2月16日零時起

青田縣將調整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縉雲、青田、蓮都、龍泉、遂昌調整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縉雲、青田、蓮都、龍泉、遂昌調整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縉雲、青田、蓮都、龍泉、遂昌調整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蓮 都

麗水市蓮都區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

通告

〔2020〕第1號

關於調整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據麗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7號令精神,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進一步統籌疫情防控與民生保障、復工復產的關係,現對我區疫情防控措施作如下調整:

一、 調整卡口管控標準。入境蓮都的330國道青田卡口、高速卡口和高鐵卡口繼續從嚴管控;逐步打通縣際之間卡口,實行實名登記;取消鄉鎮(街道)之間所有檢查卡點。

二、 加強人員流動管理。來自市內低風險縣市區(青田除外) 人員,到所在機關企事業單位(企業指經核准開復工的)或流出地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開具通行證明(見附件),高鐵站、高速公路、國省道、小區(村)等卡口憑通行證明予以放行(電子版具有同等效力),此類人員抵達後無需實行隔離;對來自疫情重點地區人員,一律勸返,執意來的一律集中隔離;對其他地區的人員,繼續實行

實名制召回,誰召回、誰負責,落實居家隔離。前期因市域內流動尚在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者(重點管控人員除外),經區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核准後可予以解除。

三、嚴格小區(村)管理。小區(村)繼續實行原有封閉管理,一律憑有效證件出入;凡持有效證件出入的,小區(村)不得無故阻攔。普通居民家庭憑臨時通行證和身份證,每戶(除居 家隔離家庭外)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其他家庭成員除疫情防控、生病就醫以外,減少外出。對已復工復崗人員,憑工作證和身份證暢通出入。

原有政策與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執行;其他未及事項仍按原有政策執行。本通告自2月15日12時起施行。

麗水市蓮都區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5日

龍 泉

龍泉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通 告

(第14號)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繼續鞏固已取得的階段性成果,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現就小區(村)人員出行管控調整事項通告如下:

一、小區(村)繼續實行卡口封閉式管理。為了出行更加便捷,本小區(村)人員(含企業開復工人員)憑“健康碼”綠碼或通行證明(出入證或單位工作證明)出入,並對進入卡口的人員實行單向測溫,無需登記。

二、對非本小區(村)人員及車輛進行嚴格管控。對於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小區(村)的,經小區(村)相關戶主同意後,憑“健康碼”綠碼或通行證明,經測溫正常並登記後方可進入。

三、對居家醫學觀察人員按照《關於進一步明確居家隔離硬管控規範要求的通知》(麗防指辦〔2020〕11號)要求,嚴格落實相關隔離措施。

四、小區(村)內房屋出租者要承擔主體責任,不得將房屋新出租給疫情重點地區人員(已解除醫學隔離觀察人員除外),承租人員必須遵守相關管理規定,主動接受測溫,主動報告發熱、呼吸道症狀等健康狀況。

五、繼續按要求做到少出門、少上街、不聚集、不串門,出門戴口罩。繼續關閉公共活動場所及娛樂設施,避免集體活動,鼓勵加強室內活動。

六、下步將視疫情防控工作情況逐步調整管控措施。

特此通告。

龍泉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5日

龍泉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通 告

(第15號)

自2020年2月1日我市強化集中硬隔離和居家硬管控措施以來,至今已過了一個醫學隔離期。為貫徹落實“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的要求,現就我市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調整事宜通告如下:

一、離開龍泉市出行方式

非集中隔離人員和非居家隔離人員(含隔離解除人員)向所在機關企事業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申辦通行證明,非龍泉籍和戶籍地非城區但現住城區人員,可到衛健局一樓門衛處辦理。麗水市域高速公路、國省道、小區(村)等卡口憑通行證明予以放行(電子版具有同等效力),前往麗水市外人員請先了解目的地通行政策。

二、麗水市內(除青田縣、慶元縣)返回龍泉市方式

非集中隔離人員和非居家隔離人員(含隔離解除人員)向所在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當前居住地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申辦通行證明,一律使用《麗水市防疫期間個人通行證明》。高速公路、國省道、小區(村)等卡口憑通行證明予以放行(電子版具有同等效力),此類人員抵達後無需實行隔離。

三、前期麗水市內(除青田縣、慶元縣)流入龍泉市,尚在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者(重點管控人員除外),經指揮部核准後可予以解除。

四、除省際縣際等邊際卡口外,鄉鎮之間卡口於2月15日下午5時前一律撤銷。

其他未及事項仍執行原有政策。

特此通告。


遂昌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通告

(第13號)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戰打響以來,我縣採取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措施,在全縣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鑑於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處於關鍵時期,按照省委“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的要求,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發展總體戰,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通告如下:

一、當前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必須進一步落實“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相關要求和措施,街道和社區組織成立巡邏隊,加強巡邏勸導。廣大居民要做到:少外出、不串門、不集聚,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

二、湖北等重點地區人員暫緩返遂;其他縣外人員,經申請批准後,憑所在地鄉鎮(街道)或村(社區)出具的證明(非隔離對象證明或解除醫學觀察證明)或健康碼進入,並實行分類管控。市內人員(青田流出人員除外)憑通行證明進入。

三、對前期因市域內流動尚在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者(重點管控人員除外),經縣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核准後予以解除。

四、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必須強化屬地責任、主體責任,落實好疫情防控相關措施,切實維護好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遂昌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5日

來源:蓮都發布、掌上龍泉、青田發佈、縉雲發佈、遂昌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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