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與市縣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出臺 增值稅分享比例保持穩定

近日,省政府印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省與市縣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提出保持增值稅分享比例穩定。明確對除金融保險業增值稅之外的其他增值稅收入地方50%部分,省與市、擴權縣(不含民族自治縣和民族待遇縣)分享比例仍按35:65比例分享;金融保險業增值稅收入地方50%部分,仍然由省與市(州)、擴權縣按50:50的比例進行分享;省暫不參與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民族自治縣和民族待遇縣其他增值稅收入分享。

在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方面,《方案》提出,結合財政收入形勢確定增值稅退稅規模,按照現行省與市(州)、擴權縣財政體制保持分擔比例不變。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省以下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制,減輕各級財政壓力。

《方案》對理順省與市縣財政體制方面也進一步明確。提出通過擴大省與市縣共享稅種範圍、提高部分稅種的省級分享比例、完善稅收收入徵管體制等措施,進一步強化省級財政宏觀調控能力,有序提高省級財力比重,形成以共享稅為主、專享稅為輔,共享稅分享合理、專享稅劃分科學的省與市縣收入劃分體系和均衡協調的省與市縣財力格局。同時,明確中央下劃地方的消費稅收入先列省級。完善包括省屬國有企業在內的重點企業的稅收分享機制。建立轉移支付省級再分配與現行財政體制、事權劃分相協調的機制。(記者 羅之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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