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培訓班交的學費,因疫情不能上課,老師不退款、只說等通知,合理麼?有何依據?

小石頭愛學習


如果沒上課,要求退款是合理的!但是因為財務人員沒上班,所以估計現在就算退,也拿不到錢!

我家學生上五年級,春季補習班的錢都交過了!沒想著退款!不管什麼時候開始,學習總還是要學的!無非是課時的調整安排!培訓班是會上夠課時的!


芊帆過盡閱盡千山


這個怎麼說呢?說合理也合理,說不和理也不和理。反正都是私人舉辦的一些輔導班。他們說合理,說等通知。我們還不是耐心的在等待。作為孩子的家長,還能說些什麼呢?

像我家孩子,每年報了三個輔導班。有兩個是練字的,有一個是練跆拳道的。假如沒有目前這個疫情的發生,就不會產生這些無聊的問題。

我打電話給輔導班的時候,得到的回答是,等待通知,然後呢就沒有了下文。

每個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各方面都很優秀,都報了許多的輔導班。希望能夠幫助到孩子各方面的提升,對他讀書與健康有一定的幫助。作為父母花再多的錢,都感覺到值。

像我孩子所報的三個輔導班。只有跆拳道的教練,時不時的提醒孩子們鍛鍊身體,還發了一些視頻內容。

其他的輔導班,基本什麼作為都沒有。到目前為止,我只能選擇,等待通知和輔導的時間。

至於說合理不合理,私人所辦的輔導班。哪裡有我們家長說話的份?就算不合理,我們又有什麼辦法呢?

既然選擇了輔導班,我們只能選擇相信他們。如果我說的沒錯的話,他們目前的心情,應該比我們好不了哪裡去。

因為孩子,我選擇了相信他們。假如沒有這場疫情的發生,就不會有這麼多的問題。我們的出發點是為了孩子。

等疫情過後,我們可以跟輔導班去溝通,如何解決輔導時間上的問題。我相信輔導班,肯定也會給我們一個完美的答覆。

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文清哥


不可抗力規定在我國《合同法》第117條、第118條以及《民法總則》第180條,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此次肺炎疫情,爆發迅速,全國各省市在短時間內一級響應,不少城市陸續頒行暫停公共交通運輸、禁止開展聚會活動、春節假期延長等病毒阻斷舉措。人民群眾對以上疫情與各項行政舉措不可預見,更不能避免疫情傳播以及正常生產生活受到行政措施的影響,且至今疫情仍在蔓延,對症藥物的研發尚需時日,各項行政舉措仍常備不懈。

對照SARS期間,《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防治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間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關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為防治“非典”疫情而採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於“非典”疫情的影響致使合同當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糾紛,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和 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妥善處理”。即:“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對比認為,此時疫情可歸為“不可抗力”事件範疇。



若楊先生


我家孩子也報名的有培訓班,現在也是因為疫情的原因進行了停課,但是不停學,進行了相應的線上課程,我們一些家長還是比較認可的。

您這邊需要退費的話我個人認為肯定是這家機構的不認可,所以才有退費的想法,如果對這家機構認可,或者對某位老師比較依賴的話,是可以找這家機構協商繼續線上上課的。當然,也可能是這家機構沒有能力提供線上的課程培訓,您的孩子在疫情期間沒有辦法繼續在這家機構正常學習。

個人建議,如果有退費需要的話,可以提前和輔導機構說一下,看看能不能進行退費,當然也希望理解一下其他輔導機構,儘可能的等通知,當然,真的是想退費的話,輔導機構也應該進行合理的退費的。


路小米愛生活


社會上各類“培訓班”、“興趣班”、“輔導班”、“託管班”等其本質上是一種服務合同,此次突發疫情我們無法預料,且無法避免,因為疫情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導致培訓目的無法實現。這是無法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基於公平原則,消費者和培訓機構都可以平等地、直接地、無條件地要求解除合同。因此,消費者完全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並退還相應學費。但如果是疫情之後簽訂的合同,或者並非是疫情的原因導致的無法履行的,那就不屬於此種情形。

另一方面,如培訓合同存在類似“一旦報名,概不退費”的約定,這些均屬於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條款,即俗稱“霸王條款”,依據合同法規定應屬無效。

最後,如果沒有與培訓機構簽訂合同,也不影響。教育培訓合同屬於非要式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培訓合同根本不會影響培訓機構履行相應義務,消費者提供相應繳費記錄、收據等就可以證明雙方合同關係。消費者可以以相應繳費記錄、收據要求退費,培訓機構和個人都不能以沒有合同或者收據丟失都是為由拒絕退費。如果存在培訓機構藉故拒絕退費的情形,消費者可以保留相應證據,如繳費記錄、微信聊天記錄、上課記錄等等,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但是,目前全國人民同舟共濟,共克時艱。疫情當下,建議廣大消費者本著理解、友善的態度,妥善解決問題,理性維護自身權益。也建議各培訓機構正確面對,積極協商,誠信經營,以最大限度減少損失。此次疫情造成的很多問題無法避免,很多行業都主動發生行業,如:餐飲業,都為春節準備了大量的食材等,但是受疫情影響都停業了,時間一長這些食材直接變質損壞。他們還是積極響應政府號召,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解除或者變更消費合同,為消費者退款或者改期。培訓機構作為合同相對方,應當積極面對、主動協商,無論是解除合同、退還學費,還是變更合同、置換課程,都容易獲得消費者的理解認可,


迪哥微課


根據情況應該考慮先退款,如果這個培訓班好的話即使恢復了也會來報名的。


溫麗紡


各地為控制疫情的擴散,出臺各項措施減少疫情期間的人員聚集,尤其是明令人員集中的各類培訓班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間進行經營並依各地情況延長了幼兒園、大、中、小學的假期,對此屬於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並且培訓因受培訓人時間的要求與疫情防控期間衝突,培訓班和私立幼兒園應當全額退費。如培訓班和私立幼兒園堅持不退費,可向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市場監管機關投訴解決,必要時可能過法院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一、《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2020年1月24日):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和教育培訓機構防控工作的行業管理,部署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和教育培訓機構傳播。協助、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全市教育系統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的追蹤管理。

大家有什麼看法,歡迎評論!


季小呆


作為一個培訓機構的老人,回答一下您的這個問題,我們的機構現在也是因為疫情的原因進行了停課,但是不停學,進行了相應的線上課程,把近乎一半的學生進行了線上課程的培訓,化整為零,為學生的學校的在線課程做補充,家長還是比較認可的。

您這邊需要退費的話我個人認為肯定是這家機構的不認可,所以才有退費的想法,如果對這家機構認可,或者對某位老師比較依賴的話,是可以找這家機構協商繼續線上上課的。當然,也可能是這家機構沒有能力提供線上的課程培訓,您的孩子在疫情期間沒有辦法繼續在這家機構正常學習。

個人建議,如果有退費需要的話,可以提前和輔導機構說一下,看看能不能進行退費,當然也希望理解一下輔導機構,儘可能的等通知,當然,真的是想退費的話,輔導機構也應該進行合理的退費的。


校長加油站


我也是孩子的媽媽,女兒也在年前報了很多培訓班,但是我並沒有向老師提及費用退還問題,個人覺得疫情總會過去,困難只是一時的,而且是所有培訓班都是暫時關閉,孩子以後還是得去學習的,沒有必要退費的!望疫情早日結束!加油!


小易生活隨筆


由於這個特殊情況,不退款也是合理的,再說別人又不是不培訓,只是推遲的時間而已嗎,這不是特殊情況嗎,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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