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馳事件這麼大影響,最後的結局會是什麼呢?退款、換車、退款+賠償還是公關道歉?

Rabbit_BomB


奔馳是外企,不懂國情,照現在的處理方式,只會是越來越糟。

正確的處理方式如下:

1、北京奔馳領導發聲道謙(毫無託詞)。

2、辭退西安利之星總經理。

3、給女事主馬上退款(車款和金融服務費)。

4、給女事主同款車5年免費使用權,維修保養自負。

5、奔馳銷售全國自查自檢,接受客戶監督。並把每年4月定為“奔馳中國質量提升月”。

6、簽訂保密協議,讓女事主不要發聲。


站著說話不想坐


首先女車主的做法跟前兩天我個人在頭條上回答的建議一致,我非常欣慰。

所以我這兩天也一直在反覆看三包政策和思考,詢問本次事件的漏機油是應該定性為發動機問題,還是燃油問題?

在這裡我要提示大家不要把道德與法律綁架在一起,如果是發動機的問題按照法律確實換髮動機這點沒毛病,至於4s店若做出退款或換車都屬於道德範偉所做出的解決方案,這點很重要,不管這個決定是出於輿論壓力還是什麼其他目的,一句話“我沒違法”。畢竟三包沒有規定出問題不許是1公里還是10公里(我寫這句話已經準備有人噴我了,但是法律就是這樣),所以劉元婷女士應該也是按照這個思路與車主談判。

但是這位美女車主確實厲害,她既然選擇不走私了,槓正面,所以也應該清楚根據三包確實換髮動機,但4s你也違反了啊,比如為啥沒給我準備備用車或路費補貼?

所以美女做的決定非常正確,你跟我講三包,可以我們就走三包,要求第三方和國家單位查銷售錢車輛是否有問題等

大家不要小看這點,就算第三方出具的報告顯示車輛沒問題,但又能說明什麼,畢竟出門漏油的客觀事實擺在那裡,經銷商也承認這點,更何況從車主反饋問題到哭訴過了15天,輿論興起到高峰再到工商介入封存問題車輛又過了幾天,不排除已維修的可能,所以可以不接受這個所謂沒問題的“證據”

所以車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未來結局是不管任何一方(第三方也好,國家部門也罷)都會出具車輛銷售前沒有問題,至於為何會出現此次情況不得而知,根據三包本應更換髮動機,但出於輿論壓力會退款或換車。對於沒有按照要求給車主提供備用車的部分交罰款以及給車主相應賠償,最多再加精神賠償(不要罵我,客觀分析,也是為車主做好戰前準備)

但但但,現在又出了金融服務費,估計除了這家奔馳四S外所以品牌經銷商大部分會瑟瑟發抖,根據錄音美女要求當場的某局長查這個金融服務費最終流向哪裡,服務內容是啥? 定價標準是啥?

這三個問題一個都不好回答,而且非常不好處理

接下來是重點中的重點,希望美女能看到,當然我也相信以她的聰明已經有準備的。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法第二章第十條規定經銷商需要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相關產品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錄音中為啥美女一再強調“欺騙”也應該是出於這點),意思是你可以有金融服務費,但是你得明示收費標準,所以接下來經銷商針對金融服務費應該會做出的決定大致有

1. 沒開具發票,沒走對公賬戶這點上只能認,該罰款的罰款,停業整頓的停業整頓。至於沒有明示收費標準也認,按照汽車銷售管理法交個三萬罰款。(會不會連帶詐騙罪我就不得而知了,畢竟那可是刑法啊!)

2.如果4s店狠的話學廠家,把責任推到銷售經理身上,就一句話“金融服務費屬於個人行為,跟經銷商沒關係”,如果是這樣的話不僅服務於美女車主的銷售經理,所有收了這種錢的都得“死”,估計整個汽車銷售行業會地震顫抖,所有交了“不知情”費用且要掰扯這個事兒車主。。。想想那畫面都,收了錢的銷售經理們你們就祈禱你們的客戶心寬似海吧。


古史研究目的


估計奔馳會免費送一輛車,事不小,西安這邊行政機構權利有限,中央估計要來人處理


張圓波


結局不重要,重要的是服務,透明


風吹麥浪458


都不是、是金融詐騙!


龍典映像


我賭女事主被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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