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一起,吵架,還動手砸東西和汽車,打的腿斷過,還能過嗎?

李丹語


個人認為,看你們兩個人的適合不合適生活在一起了,與感情無關。分享一下個人經歷。我和我初戀認識了至今有20年,毫無疑問,作為初戀,有最優勢且得意的地方,我們彼此是截止到目前最愛的人。我們都已經互有家庭,沒有狗血劇,沒有出軌,愛信不信,這是前提,但是就是有感情,而且跟小時候一樣純真。偶爾會聯絡,即使有段時間不聯絡,也知道彼此惦念著對方。這是目前的狀態,僅限於聯絡,通過電話,微信。剛才說得意,其實也有遺憾,為什麼,因為我們彼此相愛卻沒有成立家庭,沒有自己的孩子。為什麼沒有走到一起,是因為我們不適合生活在一起。哪怕這之前思念對方到瘋掉,只要我們在一起超過一個小時,我們就會爭吵,然後不歡而散。循環往復,繼續思念,然後見面,爭吵與不歡而散。所以,在長達了6年的交往之後,在他電話求婚的那一刻,我拒絕了。不是因為他求婚的儀式不對,而是因為我忽然意識到,我們兩個不能生活在一起,儘管我曾經無比渴望與他共建家庭,相夫教子,一輩子不分開。就那麼分手了,中間有幾年沒有再聯絡過,但是那時候流行的騰訊QQ,電話,沒有刪除和拉黑,我會去他的空間看看動態,也偶爾看到他看我的空間。但是彼此沒有再說過話。後來有段時間覺得不能這麼做,就刪除了所有方式,但是你知道深愛的人,就算刪掉,也依然存在。再然後,又加回來,還是沒有任何話語。再然後,他結婚了,很快有了孩子。如果說我不心痛,假的,本該屬於我的位置。後來,我結婚了。再然後大家都成年了,能夠彼此成熟去面對這份感情,也溝通過,痛哭流涕,儘管互相牽掛著,但是還是沒有見面。他要求跟我見面,想要給我過生日……我拒絕了。我同他分析過,我們這種狀態,他也認同。我們互相瞭解彼此的脾氣和性格,他不懂表達,我渴求關愛。他直男,我小公主。他不浪漫,我期待驚喜。等等,這就是我們不適合的原因,如果這一輩子只是做戀人,可能合適,但是組成家庭,的確不合適。

回到正題,樓主,如果你們只是因為一次的誤會造成了吵架,動手,破壞等等情緒的發洩,建議你們坐下來彼此溝通,接下來的日子是否依然還要這麼過。如果是兩個人不合適生活在一起,長久以往的如此的情形,建議分開。真的與感情無關。彼此再相愛,但是價值觀,原生家庭的生活環境,以及其他的細節,不能夠更改,是沒有表達生活在一起的。有人也會說,到了深愛這一步,怎麼就不能互相包容彼此的缺點呢?可能不能,越是深愛,越會挑刺,越是扎的最疼。所以,不是別人給你意見,你需要自己好好分析,然後同對方溝通,然後做出決定。


ICE小狐狸


這個建議放棄這段感情,離婚從新過日子,俗話說“君子動口不動手”幸福是兩個人一起爭取的。一家人經常吵架,和動手,這樣毫無意義的感情和生活,恐懼而沒意思。祝福你早日找個愛你,疼你多一點,屬於你的那個他!彼此的幸福!



波波劉少


肯定能過叄,我舅舅和舅媽吵了一輩子,砸了一輩了,家裡除牆沒砸的都砸了。一樣過一輩子。





傑哥胡話


命真大呀,不知道你們結婚為什麼!天天吵架不累嗎?孩子接受一些什麼教育?難道你們所謂的忍耐也是為孩子嗎?只能說打人的無知無能,捱打的愚昧無底線!


紅娘大掌櫃


那要看是為什麼事情而打架吵架,如果是因為一些瑣碎的事情,那日子還要繼續過下去的,但是雙方要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夫妻之間這種事情不能再發生,必須要互相體諒對方,經常吵架,吵習慣了不好,如果有孩子了,大人還是經常吵架,對孩子影響非常不好,在這種環境下長大的孩子脾氣非常不好,做大人就要有個好榜樣,這些毛病必須要改掉,否則總有一天會走到離婚這個地步,夫妻倆就要互相尊重,互敬互愛,相敬如賓的過日子,動手砸東西,或者動手打對方,這是非常惡劣的暴力行為。


光明的未來阿靜哥


這個一定是有人勸和有人勸分,勸和的人一定是身邊有這樣的親戚,從小也認可這種夫妻相處模式了,對於我家這種吵架都少的家庭來說,我實在不知道砸東西打斷腿的情況怎麼還能一起生活呢?但是每個家庭情況不同,還是看夫妻雙方自己的意願。


傑哥SP


婚姻到這個地步,很失敗…不要因為子女和財產就牽就[呲牙]去知詢法律


用戶5060294126005


呵呵 不離婚難道還要繼續相愛相殺 互相傷害啊 找虐啊,一對相愛的夫妻是相互理解包容,而且爭吵很爭吵,都動起手了打斷腿了還在一起這不是自己找虐嗎?


小小香889


個人認為不能過,這是家爆,有了第一次還會有第二次,腿都打斷了,這還有愛嗎?記然沒有愛早分開對誰都好


遠嫁的藍顏


你們倆個都是笨蛋,吵架歸吵架,為何又要拿物件來出氣呢?自古以來激人不激物,物也不會說話,再說損壞了誰來賠償呢?再說回來腿都打斷了,又有說拿錢出來醫呢?又有什麼深仇大恨呢,何必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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