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中履责不力、不作为

一、托克托县纪委监委

1、托克托县张四壕村值班人员陈丑生、杜二忠,北街丁家新村值班人员丁灵兵、李云山被提醒谈话;张四壕村党支部书记张志远、北街村党支部书记乔胜利作书面检查。

2020年2月4日,托克托县双河镇纪委(监察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托县双河镇张四壕村防控点、双河镇北街丁家新村防控点夜间无人值班值守。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2月5日,双河镇党委对张四壕村党支部和北街村党支部通报批评。托克托县双河镇纪委(监察办)对张四壕村值班人员陈丑生、杜二忠,北街丁家新村值班人员丁灵兵、李云山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张四壕村党支部书记张志远、北街村党支部书记乔胜利作出书面检查。

2、托克托县疾控中心主任祁瑞平同志被提醒谈话,县疾控中心防疫科科长薛培智作深刻的书面检查。

2020年2月7日,托克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来《协查通报》(达控函〔2020〕14号),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密切关注达拉特旗一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接到协查通报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科长薛培智在未采取脱密处理的情况下,将此协查通报直接拍照利用微信报告中心主任祁瑞平,微信转发中心免疫科科长黄金良、办公室主任柴冬、县卫健委应急办杨璐、县卫健委疾控股韩万里4名同志。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祁瑞平又转发县卫健委主任高兆星、中心分管副主任尚和平,由中心分管副主任尚和平微信转发至各应急分队队长任翠花等3人。由于县疾控中心执行保密工作纪律不严,导致该《协查通报》在社会微信群大量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接到这一重大事项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祁瑞平未向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请示汇报,一定程度给托克托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被动。2月9日,托克托县纪委监委给予县疾控中心主任祁瑞平同志提醒谈话,责令县疾控中心防疫科科长薛培智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3、托克托县保号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福柱、村委会副主任储天后被提醒谈话。

2020年2月11日,经托克托县古城镇纪委(监察办)到古城镇登金呼热村实地走访排查,发现村内有部分村民户外聊天、不戴口罩现象,村民自我防控意识较低。2月11日,古城镇纪委(监察办)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保号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福柱、村委会副主任储天后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新城区纪委监委

4、新城区西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贾小利、成吉思汗大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杜建国被通报批评。

新城区纪委监委疫情防控监督执纪组在疫情防控督查期间,发现西街街道办事处艺术厅南街社区所辖的西贝莜面村(满都海公园店)接受网上订餐业务,配送外卖人员进店取餐的人数较多,但对出入人员不登记,不测量体温,未配备消杀设备,未做好消杀工作;发现成吉思汗街道代洲营村的“中盈岱州营农贸批发市场”和山水小区西门的“生鲜市场”,未在出入口设立消杀区,对出入人员不测量体温,经与商户了解发现,近期成吉思汗大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未对批发市场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西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和成吉思汗大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经新城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西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贾小利、成吉思汗大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杜建国全区通报批评。

三、玉泉区纪委监委

5、玉泉区兴隆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郭文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玉泉区兴隆巷街道办事处六中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马勇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2月6日,内蒙古电视台《新闻天天看》栏目记者分别在对玉泉区兴隆巷街道办事处六中社区辖管的二建小区和六中宿舍小区疫情防控值班情况进行暗访时发现,以上两所小区均存在卡口失控漏管,大门敞开,且二建小区值守人员擅离职守,六中宿舍小区值守人员睡觉的问题。郭文杰同志作为玉泉区兴隆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未能认真履行好疫情防控监管职责,存在履职不力的问题。马勇新作为玉泉区兴隆巷街道办事处六中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在对疫情防控工作上存在思想上不重视、落实上不到位的问题。2月12日,经玉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文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勇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玉泉区石东路街道苁蓉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韩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玉泉区石东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贺文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玉泉区石东路街道办事处苁蓉社区主任李雨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2月6日,内蒙古电视台《新闻天天看》栏目记者在对玉泉区石东路街道办事处苁蓉社区苁蓉小区疫情防控值班情况进行暗访时发现,该小区存在大门敞开,车辆和人员随意出入,且夜间值守人员擅自离岗的问题。韩瑛同志作为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贺文杰同志作为玉泉区石东路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副总指挥兼苁蓉社区的包联领导、李雨然同志作为社区主任,3人未能认真履行好疫情防控监管职责,存在履职不力的问题。2月12日,经玉泉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韩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贺文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李雨然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