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令第4號

為全面做好我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發熱病人管理發佈以下命令:

1、全縣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縣直醫療機構的發熱門診及預檢分診點必須規範設置。

2、全縣所有民營醫院、門診部、口腔診所、個體診所、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醫務室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嚴禁收治發熱病人。

3、所有發熱病人必須到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縣婦幼保健院發熱門診就診,對不排除新冠肺炎病例一律送指定醫院(縣人民醫院)就診。

4、所有發熱病人必須如實提供個人相關信息,並配合醫療機構診治。對拒不配合的,醫療機構要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經宣傳引導後仍拒不配合的,由醫療機構保安聯繫轄區內公安幹警強制其配合。對拒不配合登記、診治或提供虛假信息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其他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5、各藥店建立臺賬,對購買感冒、退熱藥物的實行實名制登記。

6、各醫療機構、藥店、監測點必須如實登記發熱病人信息。醫療機構負責就診的發熱病人的信息登記上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在藥店購買藥物的發熱病人信息上報,縣直相關主管部門負責監測點發熱病人信息登記上報。各相關部門每天上午9:00前上報前一天的發熱病人信息,聯繫人:柏華春 手機15869954292 郵箱:[email protected]

7、各部門要做好發熱病人登記上報工作,對信息填寫不全、上報不及時、相關突發問題處置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各單位主要負責發熱病人管理人員以及主要領導的責任。

道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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